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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14日

  新时代新征程,大力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责任,又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要求。人民法院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应以“五化”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有力促进法院工作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审判工作现代化既是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审判管理现代化是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前提和保障。新时代新征程,大力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责任,又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要求。人民法院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应以“五化”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有力促进法院工作现代化。

  审判管理理念现代化。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念是思想的航标。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需要理念先行,需要树牢以下现代化审判管理理念。

  一是全局观念。审判管理是法院管理的中枢。只有将审判管理置于法院的整体工作、全局工作来思考、谋划和推进,才能以审判管理现代化推动法院工作现代化。因此,开展审判管理必须树立全局观念,破除审判管理只是管案件、下指标的陈旧观念,要以审判管理链接“人”“财”“物”“事”等法院各项管理工作,协同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

  二是系统思维。审判管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构成审判管理系统的流程管理、质效管理、人员管理、设施管理等各组成部分相互支撑、相互影响。因此,开展审判管理必须具备系统思维,不仅要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全流程、全周期的管理监督,还要对影响办案质效的主客体资源进行管理监督,系统推进流程管理、质效管理、态势分析、绩效考核等工作,促进提升办案质效。

  三是目标导向。审判管理的目标在于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增进司法公信力,促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因此,审判管理必须始终围绕执法办案的价值目标,立足法院实际,提出科学合理的办案质效目标指标、推进质效提升的规划方案、调配人财物资源的管理建议等,促进提升办案质效。

  四是问题导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指出,“管理的根本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审判管理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制约执法办案的障碍与瓶颈,及时发现、剖析和解决影响办案质效的问题、短板,促进提升办案质效。

  审判管理目标明晰化。审判管理目标明晰化是确保全体干警明确职责任务,提升审判管理效能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明确的目标,审判管理工作无从开展。审判管理必须紧紧围绕执法办案,提出明确具体、符合实际的目标任务,包括具体的质量、效率、效果指标任务和推进落实方案。同时,要加强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实时监管,及时发现目标任务中的不合理因素并迅速调整纠偏。

  审判管理主体全员化。传统审判管理模式下,审判管理主体仅包括院庭长和审判管理部门,管理主体面窄,管理效能不足。现代化审判管理模式下,审判管理主体包括院庭长和审判管理部门,其他办案部门及其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以及政治部、办公室、法警队、行政装备处等司法行政部门及其干警,并在全员化基础上构建分类、分层审判管理机制。

  院庭长的审判管理在整个审判管理系统中居于主导地位,特别是院长的审判管理对全院审判管理具有领导、指挥作用。审判管理部门是院领导开展审判管理的助手和参谋,应当注重发挥承上启下、协调各方的作用,促进全院形成审判管理合力,促进提升审判管理效能。其他办案部门及其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分别对本部门、本人所涉案件的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承担相应的审判管理职责。

  审判管理客体全面化。传统审判管理模式下,审判管理的客体是审判事务,不包括队伍管理、行政管理、后勤管理等,导致审判管理效能不足。现代化审判管理模式下,审判管理的客体,即审判管理的对象已延伸至法院全部的人力、财力、物力、数据等等。法院干警不仅是审判管理的主体,同时也是审判管理的客体。现代化审判管理模式下,既要通过对审判事务、审判流程、审判质效等的管理,促进提升办案质效,又要通过对其他资源、事务的管理,促进案件、人员、装备、数据等司法资源优化配置,实现以案件管理“小切口”贯通审判管理“大系统”的现代化审判管理格局。近年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审判管理中,持续优化“调配案件为主、调配人员为辅、协调装备支持”的司法资源管理机制。每半年综合考虑案件类型、审书比例、人均工作量、法官人均工作量等指标,动态调整案件分配、人员配备、法庭配置、装备调配等,积极应对审判任务新形势对审判管理提出的新需求,努力以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提升办案质效。

  审判管理范围全程化。传统审判管理模式下,审判管理范围狭窄,主要关注案件结收比,以及审判、执行的流程监管,未将视野扩展至司法办案的全流程、全链条进行通盘考虑。现代化审判管理要求将审判管理的范围拓展至矛盾纠纷的前端治理、审判事务的全流程、执法办案的全周期、办案程序的全链条,要以审判管理范围的全程化服务保障前端治理有力有效、审判流程体系顺畅、执法办案公平公正、办案程序依法有序。实现审判管理范围全程化还需要立足法院工作实际和区域特点,积极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立审执访和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切实有效将纠纷解决贯穿到执法办案各阶段各环节,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审判管理方式数字化。传统审判管理模式下,审判管理方式多依托于数据报表的制作和运用,以及办案质效的人工统计分析、数据会商研判等等。现代化审判管理模式下,审判管理方式依托数字法院建设,推动线下管理向线上“数字化”管理拓展,借助可视化、精准化审判管理系统,深度挖掘数据背后的人、案、事和风险点,提供即时提示预警、动态分析监管、态势预测建议等管理功能,实现全程式、穿透式、前瞻式的审判管理,进一步增强管理的实时性、精准性和有效性。打通人、案管理壁垒,为实现队伍靶向管理、人才精准培养、资源优化配置提供可能,有力促进审判管理效能提升。

  (作者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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