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人民法院2014年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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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26日 | ||
莱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4日在莱州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莱州市人民法院院长 由绪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是我国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描绘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司法体制改革的强力推进,开启了人民法院事业的崭新历程。一年来,在莱州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为加快建设市强民富、宜居文明的新莱州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服务科学发展 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不断深化“天平护航”活动,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服务发展新格局。 (一)保障滨海开发。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为起步区发展清障解难,先后指导8家企业清算破产,促进起步区土地依法收储。经过深入探讨,我院打击盗挖海砂犯罪的审判思路得到国内理论界、实务界充分认同,年内依法没收盗砂船4艘,判处盗砂犯罪分子27人。依法打击破坏黑松林犯罪,有序恢复林地100多亩,保护了莱州湾的生态环境。 (二)助推产业转调。针对经济下行出现的新情况,充分发挥服务保障功能,为全市重点企业化解劳动用工等法律问题1900多个;针对共性问题,与企业负责人座谈13场次,提出司法建议416条,指导企业修订合同660多份,帮助企业有效规避了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审理因房地产开发、购销装载机、加工石材等引发的合同纠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350万元。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1062起,稳妥处理股权转让、企业破产案件18起,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产业转调。 (三)参与基层治理。深化班子成员联系镇街制度,定期走访,靠前服务,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坚持法德共进,深入村庄、企业、学校开展法律咨询150多次,解答法律问题600多个,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建立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机制,统筹资源,合力攻坚,妥善化解房屋确权、土地经营权流转等案件,促进基层依法治理。 二、始终坚持公正司法,推进“三城联创” 牢固树立“办案是根本,公正是生命”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建设“平安、法治、和谐”莱州。2014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757件,同比上升8.5%;办结9735件,同比上升17.6%,服判息诉率达98.6%。 (一)强化打击职能,建设“平安莱州”。严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刑事定案要求,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29件,判处罪犯681人。依法审理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侵财型案件146件,判处罪犯179人,对89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刑。依法严惩宗传存等16名被告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系列涉恶犯罪,促进治安环境不断优化。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14起,判处罪犯16人,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毒豆芽”、“病死鸡”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7起,判处罪犯16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惩处“醉驾”犯罪分子65人,对57人判处监禁刑,维护安全的交通秩序。坚持宽严相济,对371名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社会危害较小的被告人依法判处非监禁刑。加强对未成年犯的帮教管理,推行“圆桌”审判,强化心理矫正,促使他们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二)强化保护职能,建设“法治莱州”。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审结环保、计生、社保等行政案件152件,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360多人次,开展执法规范化专题培训4场次,提出司法建议35份,促进严格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执行工作,穷尽各种法律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共执结各类案件2391起,标的额3.7亿元。深入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专项行动,与公安、金融、工商等部门建立失信被执行人查控、惩戒网,设立“老赖”曝光台,共曝光惩戒136名“老赖”,查控并司法拘留423名被执行人,发出4067份搜查令、报告财产令和2561份限制高消费决定,查封、冻结财产6230万元,开展凌晨执行行动56次,对3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妨害公务的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执行工作在烟台年度考核中连续多年名列前茅。 (三)强化调节职能,建设“和谐莱州”。坚持调解优先,注重释法说理,不断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促进建立文明和谐诚信的社会秩序。一年来,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商事案件6644件,调解率达80.5%。完善申诉信访工作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强化积案清理,畅通接访渠道,开通与最高法院互联的视频接访系统,妥善化解23起信访积案,信访存量下降21%,实现了政治敏感期“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三、始终坚持为民司法,维护群众权益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大力践行“法正民安”服务品牌,努力在每个环节都贯彻执行好党的群众路线。 (一)深化爱民之情。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组织开展“三问四观”大讨论,引导干警增进群众感情,像对待亲人一样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对发回重审、改判和信访案件逐案评查,曝光违纪行为,查纠“四风”问题。围绕立案、审判、执行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21项整改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活动,干警的宗旨意识明显增强,司法作风明显改善,“决不让任何一个过错在我这里出现,决不让任何一项工作因我而延误,决不让任何一个群众诉求在我手中推诿,决不让任何一件违法违纪事情在我身上发生”的“四个决不”成为全院上下的新常态。 (二)创新便民之举。加强诉讼服务大厅建设,整合立案、调解、导诉、查询等功能,协调银行驻厅办公,随时收费付款,真正让群众“走进一个厅,事务全部清”。对6处基层法庭改造升级,在重点社区设立法官志愿者服务站,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登门释法、登门立案、就近审判、登门送款,让群众不出家门就能获得法律支持,不出村居也能化解矛盾纠纷。一年来,先后为镇村、企业、农户解决法律问题1900多个。市委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我院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交流,烟台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 (三)增强为民之效。坚持“质量高、效率快、效果好、资源省”的办案要求,努力做到各类事务“一经接手,马上就办,研究回复,五日为限”,办案周期同比缩短16.6%,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建立诉前引导、诉中释明、上诉约谈制度,力争胜诉者明明白白,败诉者心服口服。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办结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和“讨薪”案件238起,为确有困难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6万元,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了司法温暖。 四、始终坚持同心司法,打造过硬队伍 以“厚德、致公、亲民、敬业”的莱州法院精神为引领,深化“同心圆”文化建设,着力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一)弘扬先锋精神。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入开展“先锋”行动,设立“先锋岗”,公开“先锋榜”,定期公布办案绩效,年底评选业务标兵,大力弘扬“吃苦耐劳、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的先锋精神。一年来,在受理案件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全院干警放弃节假日,昼夜奋战、攻坚克难,一线法官人均办案153.4件,有38名法官结案过百件,最高结案达到438件,涌现出“全国办案标兵”郑学东、“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王慧智等一批先进典型。 (二)提升司法能力。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专家型法官”创建活动,坚持“云峰论法”讲堂常态化,定期邀请法学院校专家、上级法院业务骨干授课,深入开展“法官教法官”、优秀裁判文书评比、课题调研等活动,不断提升干警业务技能。先后组织授课38场次,有9篇裁判文书、13篇理论研讨和调研文章在省、烟台市获奖。 (三)创新审判管理。将审判庭全部建成数字化法庭,为外出办案干警配备执法记录仪,建立数字集控中心,对执法全程留痕、实时监控、刚性制约。完善案件质量控制体系,坚持每周观摩庭审,每月评查案卷,每季度评析发改案件,每年评选优秀裁判文书,确保案件质量。强化案件审限跟踪管理,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做到简出效率、繁出精品。 (四)恪守清正廉洁。深化司法廉洁教育,组织全体干警参观烟台监狱和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电梯屏滚动播放廉政短片,定期向干警“法务通”群发廉政短信,让干警时刻绷紧“廉政弦”。随案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设立监督举报信箱,面向社会聘任38名执法监督员,不断完善“内外一体”的监督体系,努力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坚持逢报必查、有错必究,保持了队伍纯洁。 五、始终坚持公开司法,建设阳光法院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努力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一)完善窗口公开平台。设立24小时司法公开E站,让群众随时查询案件信息,接受法律宣传。向社会公开3万多本案卷,实现庭审“每庭必录,每案直播”。借助导诉服务台、电子展示屏、门户网站等平台,随时公布立案、审判、执行等信息。一年来,诉讼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查询、咨询2.6万人次。 (二)优化信息网络平台。升级门户网站,丰富微信微博,每周发布信息,对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案件进展,动动手指就能查看司法文书。2014年,共发布信息438条,裁判文书上网5331份,居烟台各县市区首位。率先设立网上司法拍卖平台,敲响烟台司法网拍“第一槌”,提升了司法透明度。 (三)深化社会监督平台。始终把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健全代表、委员沟通联络机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督办案件及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先后办结人大批转信件62件,政协提案5件,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65人次,发放征求意见函453封,制定落实整改措施15项。新增88名陪审员,建立自我管理、随机陪审机制,参审案件1705件,扩大司法民主。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共接待群众1280人次。 一年来,法院全体干警面对案多人少矛盾异常突出、办案任务异常繁重等困难和挑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迎难而上、拼搏进取,推动了整体工作提标争先、科学发展。我院被授予“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沙河法庭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庭”,平里店法庭被授予“全省优秀法庭”。在烟台中院年度考核中,莱州法院再次名列第一。《人民法院报》、山东卫视、《烟台日报》等国家和省、市主流媒体对我院工作进行了深入报道。各位代表,法院工作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各位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法官就案办案,不注重社会效果,服务大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个别案件审理时间较长,“执行难”和涉诉信访问题仍然存在,司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个别干警司法作风不严谨,甚至违规办案,纪律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以上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市法院将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司法职责,不断深化司法改革,为全市经济稳中求进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能动司法,在服务大局上有新成效。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内涵和要求,切实找准法院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积极参与依法治市,深入推进“法德共进”,全力助推烟台西部增长极加速崛起。 (二)践行司法为民,在维护群众权益上有新作为。深化“登门”服务,注重诉调联动,办好民生案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努力让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且具备执行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三)推进司法改革,在公正司法上有新提升。积极贯彻上级部署,完善司法权力清单,稳妥推进审委会职能转变,探索实行立案登记制、主审法官负责制等改革举措,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努力使每一起案件都能公正公平、合理合法。 (四)深化队伍建设,在提升职业素养上有新突破。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增强法治信仰,提升司法能力,确保清正廉洁,着力打造“厚德、致公、亲民、敬业”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依法治国的美好前景催人奋进,捍卫公正的伟大事业任重道远。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为加快建设市强民富、宜居文明的新莱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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