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法院“四个强化”扎实推进交通事故纠纷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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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31日 | ||
福山区法院“四个强化” 扎实推进交通事故纠纷审理 今年以来,面对交通事故纠纷日益增多的现状,福山区法院深入分析、总结案件特点,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诉讼引导、强化繁简分流、强化团队建设、强化协调联动,扎实推进案件审理,确保矛盾息化。 一一是强化诉讼引导。针对交通事故案件特点,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诉讼流程,并安排专人为当事人就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证据保全等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做好诉前引导。诉讼中,引导当事人依照保险公司的内部理赔程序和规定进行举证,提高后期理赔效率。对双方当事人均愿调解的案件,及时组织庭前调解,尽量缩短理赔周期。 二是强化繁简分流。本着“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的原则,对于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积极推行“表格式”裁判文书,采取“即告即立、即立即调、即调即执”;对于涉及伤残鉴定结论、精神抚慰金计算以及间接损失财产赔偿等有争议性较大、疑难复杂案件,采取诉前释疑释法、引导当事人取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提前预约与排期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整合资源,提升审判效率。 三是强化团队建设。该院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全部由“李玮法官工作室”审理,今年以来,李玮法官工作室共审结案件142件,占全院民事案件的11.1%,群众服判息诉率达97.2%。该审判团队全体法官坚持定期学习交通事故纠纷最新法律法规,开展审判实务探讨,总结疑难问题,交流审判心得,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四是强化协调联动。法官工作室主动与辖区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及村民委员会建立联动机制,经常性就审判实践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沟通。深入开展诉前调解,密切与保险、医院、银行等部门的联系,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搭建快速化解矛盾纠纷的平台,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对调解协议依法确认,确保案结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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