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法院多举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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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3月09日 | ||
各县市区法院多举措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近年来,各县市区法院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聚焦点和着力点,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家事审判制度改革,全方位、联动式、专业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芝罘区法院:一是树立保护理念,开辟绿色通道。牢固树立全面保护、特别保护、优先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理念,为妇女儿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特别是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案件,简化诉讼程序,提速审理。积极开展司法援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妇女儿童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2017年以来,该院共审结涉及妇女权益的婚姻案件740件,调撤率80.27%;审结赡养费、抚养费案件52件,调撤率50%。二是打造过硬队伍,提高维权能力。组织法官认真研讨《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最新司法解释中的法律适用问题,选择业务能力强、生活阅历丰富、有先进维权理念的审判员担任合议庭成员,把开展教育引导、说服解释工作贯穿案件始终,确保相关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审理。三是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惩治犯罪。依法严惩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特别是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重发率高、熟人作案多、未成年人识别和防范能力差等特点,积极采取行动,5年来共审结6起猥亵未成年人案件,对6名被告人判处了刑罚。2018年1月芝罘区法院少刑庭对两起猥亵未成年人案件的罪犯发出烟台首例“从业禁止令”,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行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加强沟通联络,拓宽维权平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案件审理30余人次,加大与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争取社会各界支持。2017年以来,组织法官开展 “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等活动5次,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妇女儿童维权能力。 牟平区法院:一是坚持转变工作理念,实现优先保护。立案环节,在立案大厅设立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对偏远地区行动不便的妇女儿童当事人采取电话预约、上门立案等方式,确保法院第一时间受理。审理环节,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在全院抽调1名优秀的女法官专门负责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审理,从区妇联选任5名政治素质较高、工作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的女同志作为人民陪审员,组建专业合议庭,共同参与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审理。执行环节,实行小额速裁,由专门的执行团队负责妇女儿童维权案件执行,加大对离婚、赡养、抚养案件的执行力度。同时,针对部分疑难复杂案件,组织法官进行定期回访,了解妇女儿童当事人的生活情况,巩固维权效果。2017年以来,回访家事案件17起,为2名学龄儿童组织捐款捐物合计1080元。二是坚持创新调解机制,凝聚合力解纷。建立“四大员”调处纠纷机制,充分发挥家事调解员、调查员、观察员、心理疏导员“四大员”调处纠纷作用,实现多元力量解纷,切实提高调解效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家事法官与妇联工作人员互相学习借鉴,提升诉调对接效率。同时,加强对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共同制定针对生活困难的妇女、儿童当事人帮扶方案,跟进遭受家暴的妇女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情况。截止目前共开展座谈会13次,为3名儿童提供帮扶方案,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4起,有效预防家暴的再次发生。三是坚持拓宽维权渠道,完善前端治理。强化源头预防,与妇联、村居委员会合作,开展送法下乡、入社区、进企业活动,开办6场专题法律讲座,普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相关法律知识,现场解难答疑,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维权意识。选取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编发妇女儿童维权司法建议,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建立妇女儿童维权专项台账,定期归类总结,认真做好分析研判,利用大数据,充分融入社会综治大格局。 开发区法院:开发区法院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作为法院履行社会责任、打造“和谐开发区”的重要切入点,着力打造“三个平台”,全方位、联动式、专业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去年以来,共审判执行涉及妇女权益案件400余件,调解妇女婚姻家庭纠纷近200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4次,收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打造专业化家事审判平台,确保妇女权益保障到位。在潮水设立专门家事审判法庭,开辟妇女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优先收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创建妇女维权岗,选派耐心细致、具有丰富婚姻家庭案件审理经验的法官审理妇女维权案件,开展提供法律咨询、宣传维权常识、调处矛盾纠纷、判后回访等工作,为妇女维权提供专业化司法保障。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建立家事案件冷静期、心理测评干预、案后跟踪回访等机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二是打造多元化纠纷化解平台,凝聚妇女权益保护合力。依托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建立与开发区街道办、人社局、妇联的信息共享机制,对涉及家庭暴力、妇女维权的案件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打造妇女权益保障网络。选任优秀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在审理涉及妇女权益保护的案件时优先指派。同时发挥社区联络员熟知社情民意优势,对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调解、早化解。三是打造全方位宣传教育平台,提升妇女权益保护意识。依托法院两微两网,借助开发区“政法在线”等媒体平台,以“公开宣传课”、“巡回审判课”、“法律咨询课”为载体,广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入社区、送法进企业活动,帮助妇女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广泛联系基层妇联组织,开设妇女维权法制课堂,给基层人民调解员上培训课,讲解调解基本知识、调解技巧等,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常态化、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化,倡树社会良好道德风尚,提高妇女维权能力。 龙口市法院:一是扩大保护范畴,形成“一个战线”。抽调专业知识过硬、审判经验丰富的2位女法官主管婚姻家庭审判工作室,集中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案件,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案件质效。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2017年重点打击强奸、强迫卖淫、拐卖妇女儿童等刑事犯罪7件,依法制裁重婚、虐待妇女、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3起。慎重对待涉妇女儿童权益的来信来访和求助,切实加强诉前指导,认真做好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等工作,为妇女儿童群体提供更多的诉讼便利。近5年,对经济特别困难或者需要特殊保护的妇女儿童,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用90余万元。二是强化协作联动,形成“一个合力”。主动与公安、司法、信访以及妇联等部门建立密切的工作联络,定期召开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维权合力。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政府工作人员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旁听庭审、参与听证和见证执行70余人次,共同化解涉妇女儿童权益重点、难点案件,实现司法维权与行政维权的有效对接和优势互补。对妇女儿童因遭受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法院查明情况依法发出保护令后,送达派出所和居委会等相关部门,通过各方共同监督,避免妇女儿童再次受到暴力行为的侵害。三是延伸司法服务,形成“一个品牌”。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打造龙口法院维权品牌。在妇女节、儿童节、宪法宣传日等关键节点,扎实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学校、进乡镇、进社区活动,通过以案说法、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方式,向妇女儿童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2017年共开展各类普法活动9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0余份。进一步加大对女性罪犯的回访帮教力度,定期到监狱考察情况,帮助其积极改造、重返社会。加大对未成年罪犯的帮教力度,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重塑人生信念。2017年,对未成年罪犯回访帮教20余人次。 莱州市法院:一是抓住配合联动这一关键,合力打造妇女权益“保护网”。设立3个家事审判团队,负责审理离婚、赡养等与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加强家事审判团队与妇联、计生等部门以及家事调解委员会的对接联动,主动邀请妇联工作人员陪审离婚、变更抚养关系等案件,发挥行业优势,参与调解,确保案结事了。目前,家事审判团队每年审理案件接近600起,服判息诉率达93%以上。二是强化教育和宣传两项举措,时刻不忘男女平等“国策弦”。定期组织干警学习与妇女权益保障相关的政策法规,加强法制宣传,突出抓好三条主线,第一条是以《今日莱州》“法正民安”专版为主阵地的纸制媒体宣传线,第二条是以莱州电视台“法正民安”专题为主窗口的影音媒体宣传线,第三条是以“公正莱州”微信微博、外网为主渠道的网络媒体宣传线,三条线相互交织,不断扩大法制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法正民安” 专版已刊发2期,专题播出2期,发布微信息80多条,粉丝量达6000余人。三是突出立案、审判、执行三个重点,打好妇女权益保护“组合拳”。将保障妇女权益理念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始终做到“男女平等,妇女优先”。畅通诉讼渠道。对侵害妇女权益案件,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保全。开通诉讼服务热线2680118,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登门立案、就近审判、登门释法、登门送款为主要内容的“登门”服务,做到“一个电话,服务到家”。今年以来,先后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登门立案10多次,其中女性当事人7人。突出权益保障。对危害妇女权益的各类强奸、伤害、强迫卖淫等刑事案件,坚持“法定刑期从重量、法定审限从速判”,既震慑犯罪,又保护妇女权益。2017年,审结各类侵犯妇女权益犯罪案件15起,判处犯罪分子17人,判处5年以上重刑4人,10年以上重刑1人。对离婚、赡养等涉及妇女权益民事案件,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为主”,调解案件尽量即时清结,减轻当事人诉累。注重执行效果。对涉及妇女权益案件,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对涉及女性被执行人,避免使用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动员当事人执行和解。2017年,共执结涉及妇女权益案件347件,标的额443.2万元,有效保障了妇女权益的实现。 栖霞市法院:一是依法妥处案件。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刑事案件,2017年共审结强奸、猥亵妇女案件7件,判处罪犯7人,依法维护妇女人身安全。认真办理妇女在就业中因福利待遇、法定带薪休假和生育保险等产生劳动纠纷,保障妇女职业权益。二是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抽调业务能力强、社会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专门法官工作室,审理涉妇女权益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探索实行财产申报、婚姻冷静期、家庭调查员、家事调解员、案件回访、心理咨询等家事审判新机制,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享有平等权益。三是建立多部门协调保护联动机制。在家事审判中引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栖霞市妇联、团市委、街道社区、学校等建立家事纠纷联动调处机制,邀请妇联主席、妇女主任担任家事纠纷调解员,在离婚、抚养权变更、赡养纠纷等家事案件中参与情况调查、诉前调解、诉讼中心理疏导及诉后回访等工作,发挥家事审判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四是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普法宣传4次,通过具体数据和生动案例,深入浅出讲解《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条中对妇女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如何拯救婚姻危机、遭受家庭暴力如何固定收集证据等作出详细讲解,提高妇女自我维权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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