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辩状
(买卖合同纠纷)
说明:
为了方便您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起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本表所列内容是您提起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本表所涉内容系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在本表尾部或者另附页填写。
☆特别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上述规定,进行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追究责任。
案号
案由
当事人信息
答辩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注册地/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囗 股份有限公司 囗 上市公司口其他企业法人囗
事业单位囗 社会团体囗 基金会囗 社会服务机构囗
机关法人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囗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囗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囗
个人独资企业囗合伙企业囗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囗
国有囗(控股 囗 参股 囗 )民营囗
答辩人(自然人)
姓名:
性别:男囗女囗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委托诉讼代理人
有囗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囗 特别授权囗
无囗
送达地址(所填信息除书面特别声明更改外,适用于案件一审、二审、再审所有后续程序)及收件人、电话
地址:
收件人:
电话:
是否接受电子送达
是囗 方式:短信 微信 传真 邮箱
其他
否囗
答辩事项和依据
(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确认或者异议)
1.对给付价款的诉请有无异议
有囗 事实和理由:
2.对迟延给付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有无异议
3.对要求继续履行或是解除合同有无异议
4.对赔偿因违约所受的损失有无异议
5.对就标的物的瑕疵承担责任有无异议
6.对担保权利的诉请有无异议
7.对实现债权的费用有无异议
8.对其他请求有无异议
9.对标的总额有无异议
10.答辩依据
合同约定:
法律规定:
事实和理由
(对起诉状事实和理由的确认或者异议)
1.对合同签订情况(名称、编号、签订时间、地点等)有无异议
2.对签订主体有无异议
3.对标的物情况有无异议
4.对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有无异议
5.对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地点、方式、风险承担、安装、调试、验收有无异议
6.对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式、质量异议期限有无异议
7.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定金)有无异议
8.对价款支付及标的物交付情况有无异议
9.对是否存在迟延履行有无异议
10.对是否催促过履行有无异议
11.对买卖合同标的物有无质量争议有无异议
12.对标的物质量规格或履行方式是否存在不符合约定的情况有无异议
13.对是否曾就标的物质量问题进行协商有无异议
14对应当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有无异议
15.对是否签订物的担保合同有无异议
16.对担保人、担保物有无异议
17.对最高额抵押担保有无异议
18.对是否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有无异议
19.对是否签订保证合同有无异议
20.对保证方式有无异议
21.对其他担保方式有无异议
22.有无其他免责/减责事由
23.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可另附页)
24.证据清单(可另附页)
答辩人(签字、盖章):
日期: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 电话:立案(0535)6676002 信访(0535)6250847 纪检监督(0535)6676110 邮编:2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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