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司法重整的法律优势调节各方利益、实现动能转换--龙口法院丛林集团破产重整一案顺利审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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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5月25日 | ||
突出司法重整的法律优势 调节各方利益、实现动能转换 --龙口法院丛林集团破产重整一案顺利审结 一、审理经过 丛林集团创建于1982年,注册资本1亿元。其控股、参股或实际控制关联公司64家,按产业分为铝业、水泥、热电、胶管、置业、金融、经贸、农业及其他产业。2016年下半年丛林集团出现债务危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本不予以清偿所有债务。2018年5月12日,丛林集团有限公司及二十三家关联公司向龙口市人民法院申请合并重整。2018年5月15日,龙口市人民法院以 (2018)鲁068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丛林集团有限公司及23家关联公司重整申请。2018年5月17日,龙口市人民法院以 (2018)鲁0681破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丛林集团有限公司及二十三家关联公司合并破产重整。2020年4月21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破产重整计划草案。2020年4月24日,龙口法院依法裁定批准了丛林集团及其二十三家关联公司破产重整计划,标志着该案破产重整工作依法顺利完成。 二、工作成效 通过重整,企业保留了优势产业和板块,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稳定了职工就业,推动了新旧动能转换,最终挽救了濒临破产的丛林集团,并促成其涅槃重生。一是依法削减债务,展现了重整的司法保护和产业挽救独特优势。丛林集团审计资产总额为33.91亿元,负债总额91.73亿元。通过破产重整,变现资产价值依法清偿各类债权人后,新的投资者得到了干净的资产,负债完全消除。二是稳定就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丛林集团两大重整板块保留2600多人,不仅为新丛林留住了成熟稳定的产业工人,也稳定了5000多个家庭收入。三是担当作为,防范化解了金融风险,维护了社会稳定。丛林集团债务风险是近十年来烟台市最大的企业债务风险,市法院坚持党委领导,坚守法律底线,切实扛起了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政治责任。 三、经验做法及典型意义 丛林集团及二十三家关联公司体量大,涉及行业广泛,担保圈范围大,担保关系错综复杂。本案的审理模式为多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范式。 1.依法识别重整价值,坚定推进破产重整。破产重整对象应是具有挽救价值和挽救可能的困境企业。经法院审查分析,铝产业和水泥产业具备重整价值,果断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重整期间,铝产业投资人招募工作一度停滞不前。2019年2月,在破产重整期限到期前,市法院依法督促管理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由于此时铝板块重整投资人尚未最终确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后,市法院积极指导管理人沟通债权人委员会延期讨论重整计划,给继续招募投资人赢得了宝贵时间。 2.注重实际实效,创新重整工作模式。一是整体重整、分块处置。将企业分为铝产业、水泥热电产业、包括本部资产在内的第三板块等三个板块,细化了各板块处置的资产范围和招募流程,降低了整体处置的难度,提升了成功招募投资者的可行性。二是创新思路、活化重整。通过“存续式+清算式”相结合的重整工作模式,其中铝产业和水泥热电板块通过公开招募投资者的方式实现“存续式”重整,其他价值不高的板块通过拍卖资产等方式实现“清算式”瘦身自救。三是多种经营、提升价值。根据铝板块和水泥热电板块的产业特点、困难程度、经营要素需求,分别批准了自主经营和托管经营的模式。 3.切断担保圈化解区域金融风险。一方面锁定担保风险,与资产管理公司合作,通过集中收购债权再回购债权的形式锁定担保风险;通过担保企业适度代偿,法院依法调解,担保方与债权人和解的形式,切断了担保风险向担保企业蔓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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