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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局签署法官律师监督机制备忘录

2014年05月13日
作者:招远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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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日上午,招远法院、司法局在金都宾馆举行仪式,法院聘请10名律师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法院与司法局双方共同签署了《建立法官律师监督机制备忘录》。参加仪式的有法院、司法局的主要领导,法官、律师代表。招远市人大、政协、市委政法委相关领导出席仪式并向执法执纪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此次法、司签署《备忘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纪律约束,规范法官和律师的相互关系,促进法官司法和律师执业廉洁文明,维护司法公正。双方在《备忘录》中达成三项共识:

一是法院聘请10名律师为执法执纪监督员,对法官公正廉洁司法进行监督。每半年对法官的司法情况进行一次测评。

二是法院设立律师阅卷室,便于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等材料。律师要自觉遵守阅卷规定。

三是法官和律师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要求,严格遵守司法纪律、执业纪律(法官、律师各11条)并相互监督,如有违反,法院、司法局将分别给予严肃处理。

法官、律师通过签署的备忘录的形式搭建起一个沟通平台,为今后彼此促进交流、增进共识、加深了解、相互监督创造了条件。与会的法官、律师表示,将严格按照备忘录的要求,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监督,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同使一股劲、同担一份责、同守一条底线,共同维护法律尊严、捍卫司法权威,共同营造公正的司法环境,共同推进“平安金都”、“法治金都”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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