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天皇退位特别法获通过
作者 法制日报驻日本记者 冀勇
6月9日,日本国会参议院表决通过了针对明仁天皇生前退位而制定的天皇退位特别法,使明仁天皇成为自明治时期确立天皇终身制以来首位在生前实现退位的天皇。特别法通过后,日本政府开始正式围绕在2018年12月下旬实现明仁天皇退位、德仁皇太子即位及新天皇即位后的年号等问题进行讨论。
在9日参议院全体会议上,除反对天皇退位特别法的自由党在投票时退席外,其余各党以235票赞成、0票反对全票表决通过了法案。特别法第1条说明了制定理由,指出(明仁)天皇年至高龄依然勤于各项国事,受到国民的深深敬爱,天皇(担心因年事已高不能继续各项公务)的心情得到了国民的理解和共鸣。因此,特别法作为皇室典范第四条规定的特例,为实现天皇退位和皇嗣即位,特别规定天皇退位后的地位及退位相关必要事项。特别法同时规定法律实施当日天皇退位,皇太子立即继位;天皇退位后称上皇,上皇之后为上皇后;皇太子即位后,秋篠宫(皇太子弟)成为皇位第一顺位继承人。特别法附则规定法律自公布日起三年内依政府政令正式实施,政府在颁布政令前内阁总理大臣必须事先听取皇室会议意见。
明仁天皇2016年8月8日发表电视讲话,首次提出希望“生前退位”的意向,为此日本政府在当年9月正式成立了专家会议就退位问题进行讨论。2017年1月,国会参众两院正副议长在各党协商后,于3月正式提出专门针对明仁天皇退位的特别法案。
虽然特别法没有明确规定退位时间,但因为明仁天皇在发表电视谈话中提到平成30年(2018年),因此普遍认为天皇会在2018年年底前退位。据此,有消息称日本政府已经计划在6月16日正式公布特别法,并以自然年度为依据,在2018年12月下旬实现天皇退位和皇太子即位,在2019年元旦把“平成”年号改为新年号;或者以财政年度为依据,在2019年3月底实现天皇退位和皇太子即位,在4月1日改年号。关于上述问题,日本政府将在听取皇室和国会众参两院正副议长等的意见后正式决定。
在新年号的选定上,日本政府将参考“昭和”改“平成”时的原则做法,在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多个候选年号,最后再召开有识者会议予以确定。相关工作计划最早在2018年夏天完成。
日本首相安倍晋三9日上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再一次深刻感到,此次退位是光格天皇以来200年未有之事,是关系到国家根本、关乎本国悠久历史、关乎未来的重要课题。政府将充分尊重国会各项讨论及委员会的附带决议,争取为特别法实施做好万全准备”。
在日本国会讨论天皇退位特别法的过程中,为应对日本皇室成员不断减少,特别是男性皇室成员严重不足危及皇位稳定继承的问题,在野党方面提出在附带决议中设立“女性宫家”制度(即皇室女性成员在结婚后仍可保留皇室身份)的问题进行讨论,但因为保守议员担心会因此引发“女性天皇”的讨论,因此该提议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