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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冰封千里行五天执结五百万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1月14日

  近日,招远法院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局干警冒严寒奔波六千余里,五天时间成功扣划五百万,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4年8月1日,招远某建材有限公司与长春某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签订了木塑模板租赁合同,约定模板租赁费用3589610元(截止至2016年4月6日)。招远某建材有限公司依约定交付了木塑模板,在租赁期届满后长春某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支付给招远某建材有限公司租赁费用128万元,归还部分模板,还余256.57吨的模板继续使用未退回。后经招远某建材有限公司多次催要,长春某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以网点房抵偿了836170元租赁费,拒付剩余款项。招远某建材有限公司遂起诉至招远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违约事实成立,应承担法律责任。法院判决:长春某集团有限公司、长春某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支付给招远某建材有限公司模板租赁费3056016.92元、模板款16106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没有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于2018年12月17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拿出各种理由搪塞拒绝配合,致使案件无法执行。

  为打破执行僵局,执行人员巧用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有几十个银行账户,资金流动频繁,无预留款。执行人员当机立断作出强制扣划决定,一边发现资金,及时冻结;一边迅速扣划。由于被执行人资金银行所属城市在长春,两名执行人员连夜出发,在零下27℃的严寒天气下挨家银行查询资金流向等信息,冻结被执行人资金流动频繁的账户。而后一段时期,执行人员实时监控着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意外发现有资金存入,执行人员再次动身前往长春果断强制扣划被执行人长春某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390569元,本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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