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影《绿皮书》说起
(一)
荣获第91届奥斯卡最佳影片奖的《绿皮书》,改编自真人真事。故事发生的背景正是美国种族平权运动最激烈的1962年。著名黑人音乐家Dr. Shirley要去美国南方巡回演出,但在20世纪60年代种族隔离严重的南部地区,由于肤色问题,很容易有麻烦,为此他找到“擅长应对”麻烦的白人保镖Tony做司机。Tony虽对黑人颇有偏见,但由于他工作的夜总会休业装修,迫于生计压力,只得接受这份工作。临行前,巡演投资人递给Tony一本《绿皮书》,即黑人汽车旅行绿皮书。《绿皮书》在美国历史上真实存在,是由一黑人邮政员于1936年编写的,后多次翻印。小册子介绍了美国各地对黑人相对友好的旅馆、餐厅等场所,被称作是“黑人外出活命攻略”。
《绿皮书》的存在反映了美国一段非同寻常的历史时期。当时美国南部各州和边境各州都实行《吉姆·克劳法》,该法要求对有色人种主要对非洲裔美国人实行种族隔离政策,强制公共设施必须依照种族的不同而隔离使用。正是由于这样的法律,非洲裔美国人生活、出行都十分艰难,一些酒店、餐厅、商场甚至是加油站都不允许进入,天黑之后不得在外面,只能待在室内,否则可能会坐牢,即便是黑人名人也不例外。《绿皮书》中两人一路向南,Dr. Shirley一开始可以住在高档酒店,但到肯塔基州后就不允许用“白人厕所”,乔治亚州不准试穿要买的西装,亚拉巴马州不允许与白人一同用餐。当Tony雨天开车迷路,来到一个计划之外的小镇时,被警察拦下告知,“这是日落之镇”,黑人晚上不能在这里逗留。这些都充分反映了当时的美国虽然早已废除了黑奴制,但南方各州对黑人的种族歧视依然严重。
(二)
种族隔离思想的发端于普莱西诉弗格森案(1896年)。1892 年,美国南部路易斯安那州公民普莱西,从新奥尔良乘火车去柯利顿,坐在白人车厢,列车长根据路易斯安那州法的有关规定命令他去黑人车厢,普莱西拒绝去。列车长便叫来警察将其逮捕,交由法院审判。但普莱西认为自己与美国公民一样,应享有同等的社会、政治及经济平等权。而且承办本案的法官不公,他遂在联邦地方法院反告法官弗格森违宪,剥夺其应得的司法救济权利。该案几经各级法院审判,结果均对普莱西不利。最后,他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
联邦最高法院认为,路易斯安那州法令并不违反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尽管美国宪法规定了两个种族在法律面前完全平等,但是并不会被设想为取消由于肤色不同而形成的差别。当两个种族有可能互相接触时,法律允许把两个种族在空间上隔离,这并不意味着一个种族在地位上低于另一个种族”。依据此原则,只要州法律规定种族隔离但提供平等的设施就不违反宪法。可是问题来了,如果立法被解释为无法取消种族差别而允许隔离,那么公交车上的隔离是不是可以推及到公路、街道等更广泛的公共场所?如果客观的种族差别是隔离的合法理由,那么这种差别是否可以成为将各类人群进行区分的依据?显然,当时联邦最高法院并没有预见到判决带来的后果。很快,“隔离但平等”原则被各州采用,成为后半个多世纪种族隔离政策的法律基础。这也就是电影《绿皮书》的时代背景,影片中最让人唏嘘的一幕是,当Dr. Shirley演奏钢琴时,白人欣赏他,而当他离开钢琴时,他在白人眼中就是一个普通的黑人,他永远无法走进白人社会,肤色是逾越不开的隔离。
(三)
影片中还有一处让人印象深刻,当两人因为天黑之后还在“日落之镇”逗留,被抓进警局,眼看巡演计划就要泡汤,但在Dr. Shirley打了一个电话后,他们就被释放了。原来Dr. Shirley打电话给了他的朋友,当时美国司法部长罗伯特·肯尼迪。这从侧面交代了当时美国种族平权运动的时代背景。
这就不得不提到美国司法史上著名的案例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1954年)。居住在堪萨斯州托皮卡的黑人布朗夫妇要求当地学校允许他们的孩子到专为白人子弟开办的学校上学,但被拒绝。布朗夫妇遂根据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关于平等保护的原则,向地区法院提起诉讼。结果地区法院以“隔离但平等”原则为依据,判决布朗夫妇败诉。1954年,布朗夫妇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控告托皮卡地方教育局在学校中进行公开隔离的种族歧视做法。联邦最高法院经过激烈讨论后,最终认为“在公立教育领域中,‘隔离但平等’的理论没有立足之地,隔离的教育设施实质上就是不平等的……公立教育中的种族隔离是违反法律平等保护的规定的”。“布朗案”彻底否定了“普莱西案”的判决理由,使受教育权的平等保护原则最终在法律上被确立,它对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种的受教育权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直接推动了美国种族平权运动的发展。
“布朗案”判决的第二年,亚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县的科尔文在公共汽车上拒绝给白人让座,导致被捕入狱。蒙哥马利地区联邦法院裁定蒙哥马利公交系统中的种族隔离法剥夺了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给予美国公民获得平等保护的权利,属于违宪。不过,法院的裁决并没有立即得到有效的实行。
受“布朗案”的影响,1956年联邦最高法院支持了蒙哥马利地区联邦法院的裁决,认定蒙哥马利的公交种族隔离法违宪。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随后成为了一条法令,规定非洲裔美国人有选择自己想要座位的权利。20世纪60年代后期,黑人民权运动达到高潮,最终促成了1964年美国民权法案的通过。签署法案的正是约翰·肯尼迪总统,他是罗伯特·肯尼迪的哥哥。
可以说,美国种族平权运动的发展与美国司法实践密切相关。正如影片所说:“要改变人心,需要的不仅仅是天赋,更需要勇气。”在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行程中,司法能做的还有很多。
(作者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