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鲁0306执335号
王俪纳: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淄博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俪纳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决定书、限制消费令、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若对我院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的制裁措施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本院申请纠正。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
联系人:曹明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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