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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不厌其烦解困境 执行为民守初心
  • 作者:张店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2年10月31日

  一面印有“不厌其烦 纾解困难 全心全意 服务群众”的锦旗由案外人韩某某赠予张店区法院执行局快执二团队,表达自己对张店区法院执行局耐心执法、服务群众的感谢。

  2022年1月,被执行人王某驾驶小型汽车与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由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王某辩称自己并非车主,认为自己不负有赔偿责任,因而未赔付相关费用。张某某为维护自身权益向张店区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王某依旧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最终张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接到该案后,快执二团队法官助理翟红蕾、执行员邵孟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但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对案件详情并不知情,称无法提供财产线索。通过多方打听,并与交警大队办案干警沟通得知,事故车辆目前存放于湖田停车场。执行干警立即赶往实地调查车辆详情。经查证,该车辆落户于济南某小区居民韩某某名下。执行干警再次赶往济南,与车主韩某某见面沟通,得知该车辆已于事故前出售给淄川区陈某某,陈某某仅支付部分款项,车辆未办理过户手续。干警及时与陈某某沟通,得知事故车辆系出借给肇事者王某,王某在返还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在此情况下执行干警与四方面谈协商,陈某同意将事故赔偿款30000.00余元代王某代偿,该事故车辆交由车主韩某某与陈某某,双方协商处理。本案案结事了。由于该案涉及车主、购车者、肇事者及申请人四方利益,导致各方之间矛盾迟迟无法化解,车辆长期扣押在交警大队使车主韩某某一直面临损失扩大的风险。通过执行干警的耐心纾解、高效执行,顺利将案件执行完毕的同时也解决了包括车主韩某某在内的各方矛盾,韩某某感谢之下将锦旗送至张店区法院执行局。

  一面锦旗是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未来更好开展执行工作寄予的新的期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张店区法院执行局也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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