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http://zbzdqfy.sdcourt.gov.cn
张店某餐具消毒服务部因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被原告高某申请强制执行,张店区法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迟迟未能与被执行公司取得联系,遂以邮寄的方式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执行法官收到邮局反馈的送达回执,显示“已妥投”,但被执行公司依然没有任何回应,执行法官通过查控反馈,被执行公司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其后,执行法官一直尝试联系被执行公司,但对方的电话不是关机就是无人接听,于是执行法官决定加大执行力度,对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在采取限制消费令的一周后,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终于联系了执行法官,主动要求向申请执行人高某还清所有欠款,并撤销限制消费措施。第二天,申请执行人高某就收到了款项,并提交了结案申请书。执行法官也第一时间将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予以撤销,案件执行完毕。
原来,那段时间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正在向银行申请一笔贷款,在得知限制消费令通知后,怕征信不通过才主动联系了执行法官并履行完义务。所以,“限高令”等失信惩戒绝不是一纸空文,更不是一句空话,它是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及群众胜诉权益的有力保障。下一步,张店区法院将继续强化对拒执行为的惩罚力度,充分发挥惩戒措施威力,全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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