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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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化纠纷】按下金融案件“加速键”——张店区法院妥善化解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作者: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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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案件通过诉前调解这么快就顺利解决了,不仅不用起诉来回奔波,而且还节省诉讼费,节省时间,真正让我们感受到了调解的高效和司法的温度!”近日,拿到司法确认裁定书后,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对张店区法院速裁审判团队法官和调解员表达了诚挚的感谢。

  2021年2月,王某、周某分别与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签订金融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银行向王某、周某足额发放贷款,借款到期后,王某、周某未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截至2024年6月,王某、周某尚欠银行本息共计3万余元、16万余元。银行催收未果,遂将两起纠纷诉至张店法院。

  立案人员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如果能够在诉前化解,既为双方当事人节约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又能够最大限度缓和矛盾。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驻院调解员马蕾收到诉前调解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借款人,了解产生纠纷的原因后,调解员一边向借款人说明拒不偿还借款的后果以及进入诉讼程序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边与某银行的委托代理人细致沟通。针对纠纷事实和被告逾期未还借款的实际情况,耐心细致地给被告认真讲解相关法律规定,通过不懈努力,最终在调解当日王某主动清偿了某银行上述借款,周某也与银行达成调解协议,即周某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借款本息,并在三个月内还清。随后,双方申请司法确认,经指导法官祝鹏飞审查后,双方当即拿到了司法确认裁定书。

  至此,两起金融纠纷一件通过调解全部履行债务,一件调解成功并申请司法确认,通过法律途径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两起案件均得到了妥善解决。银行委托代理人表示:“与传统的诉中调解模式相比,这种调解方式具有周期短、成本低、还款方式柔性化、司法保护同等化优势,既大大缩短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办理流程,又帮助借款人缓解当期还款压力,有助于金融业健康发展。”

  每一个涉企案件都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试金石。金融纠纷诉前化解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诉源治理工作中,助推了金融部门正常运行,源头上减少案源的同时,通过调解全部履行债务,减轻了诉前调解申请执行的工作压力,有力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为辖区内的金融秩序营造了良好的司法氛围。2024年1-6月,张店区法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等金融类纠纷民事一审立案数同比下降36.26%。

  张店区法院通过精准分流、调审融合、节点管控、实质解纷等措施,健全机制狠抓诉前调解,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民事调解率等指标持续向好。下一步,张店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多元解纷的作用,通过有温度、有力度的司法服务,提升金融纠纷矛盾调解成功率,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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