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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院有我大家谈·七一党建特辑(十一)】以党员之名,为天平增色 以法官之身,为正义发声
  • 作者:张店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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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高远,男,中共党员,现任张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负责人、四级高级法官。在多年的法院审判工作中,贾高远同志积累了娴熟的法律技巧,已成为一位备受领导肯定、同事推崇、当事人认可的优秀人民法官。多年来,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多次荣记个人三等功;2021年被评为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树典范

作为民事审判一庭负责人,贾高远同志努力学政治、抓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领导水平。始终以党建为统领、以审判为重心、以廉洁为根本、以勤政为保障,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积极作为,带领全庭全面开展民事审判工作。该同志政治站位高,主动担起民事审判责任,熟知民事审判相关的各项政策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民事审判工作;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工作在前,吃苦在前,为全院同志们树立了良好榜样。

勤学思善,提升能力强素质

贾高远同志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时间不长,他为提高自己的审判水平,自己购买了大量的法律专业书籍进行学习,只要一有时间,就会拿起民事相关法律书籍认真研读,及时掌握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吃透立法精神,潜心总结审判经验和调解方法。日积月累,周围的同事问他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他不看书就能直接说出适用哪部法律,甚至能把法律条文一字不漏的讲出来。在同事们一有需要组合议庭的案件,总是喜欢拉他一起,都说和贾庭一起办案很省心,贾庭就是一本移动的‘活字典’

司法为民,寓情与法暖民心

20222月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共审理民事案件100余件,结案率、调撤率均位于全院前列,是大家公认的审判能手和调解高手。办案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理念,他始终认为,有些案件一判了之是非常简单、机械的,案件是办出去了,但矛盾没有解决,还可能引发更大的矛盾。所以,贾高远同志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案结事了的理念,强调调解优先,在庭前、庭中和庭后全过程调解。即使有的案件确实调解不下,在判决后也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尽量化解矛盾。用同事的话说:“贾庭严于律己,办案质效高,能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认真细致地向当事人做好各项解释工作。”

守正创新,潜心钻研辟新径

自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贾高远同志带领全庭工作人员,锐意进取、大胆创新,走出了一条民事审判新路径。面对法院民事收案数量快速增长的趋势以及案多人少的矛盾,他积极探索建立快审快判机制,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简审。通过建立审判团队,权限下放全面简化、优化案件设立程序,减少当事人往返次数,缩短了结案周期,节约了审案成本,同时,通过定期组织专业法官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本部门疑难复杂案件,推进案件质量提升。

情法交融,以案释法促和谐

贾高远同志常常感叹:要是人人都知法、懂法、守法,那我们的案子就不会有这么多了。有些当事人由于不懂法,赢官司赢得不明白,输官司不知输在何处,从而一个叫屈一个叫冤,有时弄得法官两头不是人。而审判实践就是普法教育、宣传法律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每次庭审结束,他都要来一个就案说法,对当事人开展正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律的规定、标准向当事人阐明,真正让赢者赢得清清楚楚,让输者输得明明白白。此外,该同志在办案实践中注重总结经验,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节方法,如“举例教育法”“情理交融法”等,起到了很好的释法答疑作用。

一身正气,廉洁自律不染尘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贾高远同志深知公生明、廉生威的道理。从成为法官的那一刻起,他就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关于案子,有什么理、有什么话,法庭上说。20余年来,贾高远审理了3000余件案件,严格依法办案,无一件关系案和人情案、金钱案,也没有一件因裁判不公被投诉被举报,办结的案件也没有发生当事人缠访、闹访的情形,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法治道路无止境,贾高远同志以党员之名,为天平增色;以法官之身,为正义发声。贾高远同志始终奋战在审判一线,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担当和奉献,践行着自己“坚守法治初心、公正司法为民”的无悔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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