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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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法院多举措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 作者: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3日

  近年来,张店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妥善化解大量涉金融案件纠纷,为全力维护区金融秩序,助推金融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加大审判力度,严惩金融犯罪。切实加强对金融犯罪案件审判力度,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及时审结破坏金融市场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案件。针对金融机构的抢劫、盗窃和发生在金融领域的贪污、侵占、挪用、受贿等其他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理,及时宣判。选择典型案件通过法院微博、微信及其他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形成对金融违法犯罪的强大威慑力,引导教育广大群众增强金融法制观念。在审理金融民商事纠纷案件中,对发现的高利贷、非法集资、非法借贷拆借等违法犯罪线索,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同时对于重大敏感复杂金融案件,及时向区委汇报,与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积极配合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

  二是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加强庭前调解工作,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筛选具有还款能力的借款人作为重点调解对象,提高当事人的自动履行率。成立速裁团队,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提高金融案件审判效率。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密切结合,从案件的立案、保全到审判流程、结案以及移送执行等,做到密切配合,无缝对接,努力缩短金融案件办案周期,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是加大执行力度,兑现胜诉权益。不断加大打击涉金融纠纷被执行人的力度,加强信用惩戒,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铁、飞机出行、高消费的同时,定期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通报,使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监控和限制。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隐匿藏匿财产、逃避规避执行等被执行人,依法移交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积极开展涉金融案件执行专项活动,保障金融债权真正实现,同时,对暂无履行能力、无不良诚信记录、但又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采取分期履行、执行和解等方式,慎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手段,防止企业因此资不抵债,出现新的金融风险,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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