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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回顾中国特色区际司法协助体系创建历程——最高法发布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实践报告
  • 作者: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5日

  1月2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民商事司法协助实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赵向阳、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司艳丽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王斌主持发布会。

  司艳丽介绍,《报告》全面回顾了中国特色区际司法协助体系创建历程,全面分析了区际司法协助安排执行情况。香港回归祖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方面共签署8项民商事司法协助安排,初步建立起中国特色区际司法协助体系。

  通过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取证据的安排》,实现两地审判程序的相互衔接,大大减少了跨境民商事案件程序障碍,有效解决了送达难、取证难。

  通过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婚姻家庭判决互认安排》)、《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实现了两地民商事判决的自由流通,减轻了当事人重复起诉之累。

  其中,《婚姻家庭判决互认安排》被誉为两地司法协助领域最聚焦民意、最贴近民生、最合乎民心的一项创举。《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标志着两地民商事司法协助全面覆盖的目标基本达成。

  通过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以下简称《补充安排》),支持仲裁在化解跨境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其中,《补充安排》标志着两地民商事司法协助从建章立制步入完善优化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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