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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远明一行到区国土资源局开展诉源治理调研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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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4日下午,市中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远明,党组成员、副院长秦丽,立案庭庭长陈照荣一行到市中区国土资源局调研涉房地产纠纷案件诉源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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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座谈中,胡院长详细了解我区在房地产开发工程中居民不动产权证相关手续的办理情况, 结合近3年来市中区法院房地产纠纷案件受案态势、发案原因向国土资源局提出建议,并就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房地产诉讼与市中区国土资源局长刘绍强交换了意见。双方一致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立足岗位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努力遏制房地产纠纷高发态势。一是实行建设用地使用权“净地”出让。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处理好土地的产权、补偿安置等法律关系,避免影响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二是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程序。严格建设工程规划批前程序和批后监督管理,加强相关职责部门协作配合,防范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部门技术验收不合格,影响房产证办理。三是全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即将出台的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从完善用地手续、规划手续、消防手续、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入手,加快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四是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院在受理房地产、物业纠纷过程中,坚持将“非诉”方式挺在前边,设立涉房地产、物业纠纷案件调解室,汇聚行业调解力量,促进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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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日上午,胡院长一行到市中区交警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进行了调研,就在事故处理中队组建诉前调解机构、设立法院办案点等事项,与交警队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交流,并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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