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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点发力”促融合 党建业务双提升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必须强化系统观念,注重统筹谋划,坚持“业务有困惑党建找思路、业务有压力党建找动力、业务有困难党建找办法、业务有问题党建找原因”基本思路,在深度嵌入、紧密耦合上下功夫、求实效,做到党建中有业务,业务中有党建,才能真正在司法审判工作中扎深筑牢党建这个“根”,执法办案的业务之“树”才能枝繁叶茂、春华秋实。

一、抓牢根本点,把讲政治摆在首位,促推“思想融合”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人民法院必须立足政治机关定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一体落实到机关党建和审判执行工作中,切实做到纲举目张、把准方向。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能力水平。二是强化政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和审判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要求,健全“部署—落实—监督—评价—反馈”工作闭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工作安排精准落地落细。三是强化党性自觉。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不断增强“第一身份是党员身份、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完善“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长效化机制,以求极致的精神做实定分止争,通过用心用情办好案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找准着力点,贯通落实“四有四找”,促推“工作融合”

  人民法院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关键在于探索党建和业务同向同行、同频共振的方法路径,有效把党建根植于业务之中。一是以建强基层组织为前提。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大力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开展党员先锋岗、示范庭等评选活动,结合重大案件审理、重点专项工作等实际需要设立临时党支部,做到重点岗位有党员、主要骨干是党员、关键时刻见党员,真正做到在审判执行一线抓党建、破难点、树模范。二是以严肃组织活动为基础。抓实用好“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做到不走过场、不摆样子,思想上“常见面”,行为上“常提醒”;落实“四下基层”要求,结合多元解纷、普法宣讲等策划开展主题党日、社区报道等活动,实现党味浓、形式活、效果实;完善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引导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激发担当作为内生动力。三是以创新融合载体为抓手。“党建﹢”载体,必须遵从党建工作规律、司法工作规律。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做实数据会商基础上,聚焦案件质效短板背后的党性不强、作风不实、纪律不严等问题,由机关党委、审管办、督察室共同牵头建立“党建﹢业务﹢督察”联席会议机制,针对问题集中的部门下发督察函,责令以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剖析检视,督促限期整改提升,形成了“数据会商—党性剖析—督促整改”的工作闭环。四是以选树先进典型为示范。善于抓典型,让典型引路和发挥示范作用,历来是我们党重要的工作方法。开展“党旗红·泰法行”党建品牌创建计划,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支部工作法,以点上突破带动面上整体提升,相关工作连续两年获评山东省法院党建与业务融合典型案例一等奖。开展“向身边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全国先进工作者钱继红等英模事迹的带动作用,引导干警学有榜样、干有标杆,营造敢于担当、实干争先的浓厚氛围。

三、紧盯关键点,构建“大管理”体系,促推“责任融合”

  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办好案子是第一要务。人民法院实现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关键在于一体压实责任、细化管理,做到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一是压实责任。坚决摒弃业务是“硬任务”、党建是“软指标”的错误观念,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依托制定部门工作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两张清单”的契机,实现党建责任与业务责任同步入单,确保党建与业务工作同步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二是优化考评。结合党建述职评议、全员考核等工作要求,坚持党建与业务一体考核评价,细化指标、充实内容、完善标准,特别是把党建推动业务工作、促进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把抓实党建、抓好工作的具体表现作为领导干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树立起党建成效与司法审判实效综合评价、融合考察的鲜明导向,更好发挥“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三是配强队伍。突出“关键少数”,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原则上由庭室负责人担任党支部书记,更好履行“一岗双责”。优选专职党务干部,激活兼职党务干部,有计划地安排业务骨干、优秀年轻干警从事党务工作,把既熟悉业务工作又热爱党务工作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党务干部队伍中,大力培育党建业务“双带头人”。

(作者系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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