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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28日

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22日在台儿庄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台儿庄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张显礼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共受理各类案件18656件,审(执)结18327件,结案率98.2%,结案标的额14.04亿元,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4年被省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2015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依法服务发展大局

  (一)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73件,判处罪犯1445人。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抢劫、盗窃、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690件,判处罪犯946人。全力净化社会风气,审结涉黄、赌、毒犯罪案件39件,判处罪犯64人。积极推进法治反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59件,判处罪犯59人。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案件37件,判处罪犯84人。守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幸福生活,审结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安全等犯罪案件6件,判处罪犯27人。坚持公开公正、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等刑事诉讼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刑事和解、被告人诉权保障、规范化量刑等司法规定,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化解民商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3826件,结案标的额10.26亿元。注重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案件1785件,我院涧头集法庭被授予“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保障土地依法流转和高效利用,审结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纠纷案件1052件,妥善审理了马兰屯镇顿庄村99户村民和张山子镇赵圩子村102户村民提起诉讼的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案件,维护了农民权益,助推了农业发展。开辟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审结涉及农民工工资、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221件,对弱势群体给予及时、有效的司法保护。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审结买卖、借贷、运输、担保等经济流通领域合同纠纷案件3481件,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探索专业化、类型化审判模式改革,成立了“张文平法官工作室”,负责审理全区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对同类型案件采取模块式工作方法和要素式审判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审判质量。

  (三)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合法性审查标准,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23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1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件。依法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重点加强法律风险的分析研判,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促进了古城重建、棚户区改造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讨相关议题,为行政机关举办法治讲座14次,提供法律咨询70余次,就涉诉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8项,为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供了支持。

  (四)着力破解执行难题,努力维护司法权威。执结各类案件3289件,执结标的额3.49亿元。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建立了统一指挥、快速反应、集约警力、整体联动的执行工作新机制。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通过“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车辆等信息1.2万余次。建立执行联动机制,联合周边法院定期召开执行联席会议,实现执行工作的跨区域合作。强化执行威慑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将2352人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680名,对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及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资质方面进行合力限制,促使128人主动履行义务。推行集中执行常态化,依法严惩“老赖”,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252人实施司法拘留,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维护了司法权威。

  二、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一)深化流程监督,规范办案程序。2014年,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开发运行审判管理监督系统。实行“院长、庭长、监督员”三级联动监督机制,强化对案件审判的全程监控和动态跟踪,对立案、开庭、结案、送达、归档等20多个诉讼流程节点实时监督,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通过指错纠错、提醒建议等方式,及时纠正和避免审判过程中的错误和瑕疵,实现了卷宗材料数字化、数据集成实时化、办案监督同步化、考评考核规范化。

  (二)强化审判管理,助推提质增效。推进案件质效评查常态化,2014年、2015年分别开展了“审判质效年”和“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对案件审判程序、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质量等进行全面评查,评查裁判文书1650份、庭审182次,评查结果公开展示,督促法官进一步增强质效意识和责任意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扩大民商事案件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的适用,探索要素式审理方式,规范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审查标准,力求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开展存案集中清理、审判信息公开、简易程序适用等专项督查活动,推动整体工作平衡发展。与2011年相比,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11天,人均结案数增加12.1件。

  (三)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注重发挥调解作用,全面推行立案、诉讼、执行各环节的全程调解,民商事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占48.3%。广泛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75.5%。不断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2015年6月,我院被省法院确定为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积极探索诉调对接新机制,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在诉讼服务大厅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在派出法庭建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引入人民调解员和律师志愿者驻院(驻庭)专职调解,推动诉调对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依法支持各类解纷组织发挥作用,强化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组织成功化解纠纷325起。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依法进行司法确认,共受理司法确认案件702件,经审查确认调解协议有效655件,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一)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优化诉讼服务质量。发挥诉讼服务中心功能作用,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诉讼引导、立案审查、司法救助、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便民窗口,为当事人提供“零距离、一站式”的服务。配置LED电子显示屏、饮水机、多功能手机充电器、休息座椅、医药箱等便民设施,同时,配备电子触摸自助查询机,为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提供了便利。加强诉讼服务制度建设,明晰各岗位职责要求,规范各窗口服务准则,确保工作流程衔接流畅。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以来,接待群众7万余人次,方便了群众诉讼。

  (二)落实立案登记制,保障当事人诉权。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当事人前来办理的民事、行政、刑事自诉和执行案件,一律接收材料并进行登记。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事项和补充材料内容。自2015年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共登记受理案件5104件,当场登记率100%,当场立案率97%,有效解决了“立案难”。

  (三)推进司法公开,构建阳光司法平台。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诉讼信息。依托审判流程管理平台,及时公开立案、庭审、结案等流程节点信息。严格落实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0000余份,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发布率达到100%。加强执行信息公开,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执行法律文书、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现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全面公开。

  (四)加强司法宣传,服务法治社会建设。与市、区电视台联合制作法治栏目《古城法苑》,及时报道法院的重点工作、审理的焦点案件、社会关切的热点法律问题,以案说法,以案析理,引导广大群众守法用法,收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26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让社会各界知悉法院、理解法院。开展法校共建活动,与辖区8所学校共同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举办模拟法庭、法制讲座等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深入镇街、村居、社区、企业开展法律服务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0余起,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服务基层。

  (五)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体现司法关怀。关注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规范司法救助程序,对司法救助方式、条件、范围、程序等进行公开公示,确保司法救助工作透明化。简化审批流程,对涉及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申请司法救助的及时办理。五年来,共为159件案件162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97.65万元,为132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87万元,让困难当事人感受司法温暖,促进司法和谐。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一)思想政治建设得到加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先后开展“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慵懒散”专项治理活动、“六难三案”整治活动,重点解决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司法作风、质效意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观念和司法干警的“四个意识”,保证审判执行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司法能力建设取得实效。加强业务学习,强化岗位练兵,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50余次,培训干警400余人次。与山东政法学院、江苏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等高校建立合作交流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学用相长。举办公正司法大讲堂,组织优秀法官结合审判实践相关案例进行专题授课,营造业务研讨的浓厚氛围。开展庭审网上直播、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和典型案例评析等活动,获评市级优秀裁判文书和案例评析39篇,省级优秀裁判文书3篇,干警司法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三)司法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做到司法廉政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纠正“四风”问题,落实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廉洁。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贯彻落实,通过组织干警参加廉政报告会、观看廉政警示片、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时刻提醒干警廉洁自律。开展审务政务督查200余次,对庭审作风、仪表着装、窗口服务、安全保卫、公车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全院通报,及时整改。定期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进行监督,筑牢预防和抵制腐败的防线。举办“廉洁司法大家谈”活动,引导全院干警自觉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信。

  (四)基层基础建设稳步推进。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先后完成了综合审判办公楼建成使用、涧头集法庭的改造扩建和泥沟法庭的开工重建。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四级法院网上视频接访。建成科技法庭10处,具备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证据现场展示、网上直播庭审等功能,实现了庭审的数字化、网络化、远程化管理。坚持人财物向办案一线倾斜、向法庭倾斜,加强人民法庭的软硬件建设,优化人民法庭办公条件,配齐配强人民法庭队伍,完善人民法庭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2013年,涧头集法庭被上级法院评为“五好法庭”。

  五、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一)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大会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及时汇报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日常联络工作机制,定期向人大代表报送法院工作动态信息,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200余人次。五年来,先后就刑事审判、民事审判、执行、人民陪审等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针对审议意见,研究落实改进措施,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二)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向区政协通报法院工作,采取座谈、走访、邀请旁听等形式,加强与政协委员联系沟通。完善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区政协派驻法院民主监督小组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委员意见建议。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等平台,发布法院工作信息,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五年来,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新任务,我们秉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凝心聚力、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审判执行工作仍然面临较大压力。二是社会征信系统还不完备,信用惩戒机制还未健全,执行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三是司法为民的举措创新有待加强,服务群众的工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少数干警存在司法作风散漫、司法能力不足等问题。五是随着司法改革进一步深入,新情况新问题将不断出现。对此,我院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及2017年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是我区加快转型发展、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台儿庄的关键时期,也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时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为载体,努力打造智慧法院、公信法院、阳光法院,紧紧围绕区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为全面完成我区“十三五”规划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2017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立足职责使命,服务中心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沿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及时向区委汇报司法责任制改革部署和人民法院重点工作,自觉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大局,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审判职责,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

  (二)依托创新引领,深化司法改革。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探索审判团队组建,创新审判权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统筹考虑司法职能和办案需要,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把员额法官充实到审判执行一线。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扩大类型化民商事案件要素式审判的适用范围。探索执行工作的警务化管理,努力解决执行难。

  (三)坚持科技强院,强化司法保障。推进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加快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和“智慧法院”。重点推进移动办公办案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智能支持。深化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时代下司法公开新途径,让审判活动在阳光下运行。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司法公信。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化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加大审务政务督查工作力度,落实党纪政纪和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确保法官清廉、法院清正、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下,台儿庄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更为重大,任务更为艰巨。我们决心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改革创新,勇于担当,为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台儿庄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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