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柯岚教授的新著《命若朝霜:〈红楼梦〉里的法律、社会与女性》已经好些日子了。不过整天忙于琐事,竟没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写得非常有趣,文笔也很优美流畅。好在本书的十二章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引言也是高屋建瓴,因此分开读也不会影响对全书整体立意的把握。
我在微博上看到一些读书号要搞年末抽奖,很多读者都点名想要《命若朝霜》,足见柯岚老师和本书的号召力。我现在也可以负责任地说,这些读者的审美是到位的。要用一句话来概括我对这本书的印象,我觉得应该是雅俗合流,大家气象。
雅俗合流的俗不是说这本书里面写了很多俗的东西或者说作者的表达很庸俗,而是说作者对略显晦涩的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表达。这体现了作者非常老辣的文字功力。虽然凡有华人处必有《红楼梦》,红迷也是遍天下,但老实说,阅读《红楼梦》是有相当高门槛的。对于现代人而言,要读懂读透纸质版的《红楼梦》并不容易,且不说理解里面复杂的制度和社会背景,光理解文字表面意思就不那么容易。我至今就没有读通过《红楼梦》。影视版的《红楼梦》倒是不那么难理解了,但是有时候又觉得过于平淡或者无聊。《命若朝霜》是在电视讲座文字稿的基础上修改而成,因此文字非常平易近人,属于读者友好型作品。柯岚老师的书就既有料又有趣。书里有红楼里的事,有正史里的史,虚实结合,互为印证;有丰满灵动的剧中人,更有难逃命运的局中人。柯岚老师将《红楼梦》从一个切面切开来读,切开来讲,十分有利于我们这种外行读者理解《红楼梦》,理解《红楼梦》反映的时代,理解清代的法律与社会。
雅俗合流的雅我以为主要是这本著作体现了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学术审美。我既不研究《红楼梦》,也不研究清代法制史,但在我有限的认知范围内,很少有(或者还没有?)人这样来研究《红楼梦》和清代的法制与社会。对于文学与法学运动,我也没有特别的研究,但是一直有个偏见,觉得这种研究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但是我认同柯岚老师的看法:“不是所有文学作品的创作都会追求其中法律细节的真实,但是任何一个作者都不可能完全脱离当时社会法律背景的限制。”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学与法律的交叉研究才具有科学性。柯岚老师在《红楼梦》这个清代社会长卷里,结合可信史料,为我们展示了更丰富和立体的清代法制。比如,像我这种法制史外行,也知道“一夫一妻多妾制”,也知道妻妾有别,但我并不知道清代的一夫一妻多妾制与前代有何区别,不知道妾与其子女的关系,不知道妾与丈夫亲属之间的关系,更不知道妾及其子女的家族生存策略及在身份、财产继承方面的蹊跷。柯岚老师结合《红楼梦》里的故事,让我更生动地理解了“一夫一妻多妾制”,理解了这种婚姻制度下女性的悲剧命运,理解了《红楼梦》里戏剧冲突的由来。再如书中在分析古代破案难时顺便分析了衙门差役的收入来源,即主要靠灰色收入生活,这可谓趋利性执法司法的清代样本。这样的法制史研究成果显然可以启发我们的现实法制改革。可以说,这样的写作模式,不管从普及还是探索功能来讲,都是对《红楼梦》和清代法制研究的双重推进。除了学术内容上的价值,更令晚辈佩服的是,柯岚老师这本书也体现了非常高的学术审美。这其实比做出一个单纯的学术发现还难。柯岚老师写的更多的是人,是人性,是人终极一生都无法逃离的命运之笼、制度之网。这本书写了制度之恶,写了女性之悲,但是作者并没有泼洒廉价的感情。她的文字冷静、理性、深刻,是为“文如冷月芒”。悲惨的命运让人绝望,坏人恶法让人愤懑,但柯岚老师的文字却始终带着光芒和希望。
这本书不是典型的学术著作,它不像学术专著和论文那样条分缕析,少了系统性,但是却没有缺少思想性和深刻性。把问题讲清楚,把问题讲得有趣,引起读者长久的思考,是要比故作深奥更有意义的。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