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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出台意见贯彻实施民法典推动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15日

省法院出台意见贯彻实施民法典推动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4月14日,省法院制定印发了《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推动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审判工作、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12条意见,推动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意见》强调,全省法院要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民法典学习作为人民法院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法院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纳入全体领导干部和法院干警日常学习内容。要以准确把握民法典核心要义为重点,组织好新一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学习培训。要加强理论研究,继续加强对民法典新增内容、修改条文、相关制度和新旧法律衔接的调查研究,及时做好对民法典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的调查研究。在加强审判工作方面,要进一步更新审判理念,严格贯彻民法典的规定和精神,坚持平等、依法、全面保护基本原则。加强审判业务指导,建立民法典适用研判长效机制,定期进行发改案件评析,研讨新型疑难复杂问题,提炼形成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案例指导,定期发布年度或类型化典型案例,打造山东法院精品准案例规则库,促进裁判尺度统一。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加强诉前调解和速裁快审的衔接,形成调裁一体化运行机制。

《意见》明确,全省法院要加强审判管理和监督,加强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应用,实行节点管控,实现民事诉讼全流程、全节点、无纸化、实时在线。健全发改案件网上监控机制,对辖区发改案件集中的案由、地区和法官进行网上提醒和监督。优化完善全省法院审判执行质效评估体系,提升全省各级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指标。完善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指导,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构建与检察机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完善消费者权益、生态环境保护等民事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和司法保护配套机制,积极推进相关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地。持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司法公开,加大对重点案件、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努力打造忠诚、干净、廉洁、担当的法院铁军,促进民法典的正确统一适用。
《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丰富民法典宣传活动载体,加强三级法院联动,充分发挥挂职“第一书记”“四进”工作人员、挂职党务干部等平台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法官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活动,建立贯彻实施民法典“ 五个一百”活动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全民学典、用典、守典的良好法治氛围。加强典型案件或社会关注案件的审判信息公开和正向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采用庭审直击、法官说法、专家访谈等方式多角度、多维度开展民法典典型案例宣传,发挥引领法治风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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