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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善良、真诚和信任的调解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18日

  掩卷思案,自诉人苏某健诉被告人张某、孔某芝、孔某坡、孔某景非法侵宅案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自诉人自愿主动撤回起诉。这个案件给我的最大启示就是:不能就案判案,一判了之,要用公平与公正把善良、真诚和信任连接起来,努力追求案结事了的目标,让当事人双方心悦诚服地接受案件的处理结果。

  不速之客使自诉人有家不能回

  2013年10月2日中午,自诉人苏某健回到家后,发现自家门锁被锯开,屋内站满了人,被告人张某的丈夫、孔某芝、孔某坡、孔某景的父亲孔某友横躺在苏某健家的客厅里,一动不动,原来是张某一家人强占了苏某健的家,并开始居住生活。经与张某家人交涉未果,苏某健两次拨打110,公安民警到场了解情况后,发现不适宜采取强制措施,作了执法录像后撤离现场。苏某健又先后找到村委会、镇司法所,要求帮助解决,村委会、司法所多次到苏某健家中做双方调解工作,因分歧较大,始终未能解决。张某一家的到来,严重影响了苏某健家人的正常生活,苏某健不得不带着老婆、孩子在外租房居住。转眼间,两个多月过去了,快进入农历腊月临近年关了,僵局丝毫未有好转迹象。2013年12月17日,苏某健一纸诉状把张某及其子女告上法庭,坚决要求依法惩处被告人的非法侵宅犯罪行为。

  非法侵宅是被告人迫于无奈的选择

  2013年9月2日6时25分,张某的丈夫、孔某芝、孔某坡、孔某景的父亲孔某友早早起来驾驶人力三轮车外出干农活的路上,被驾驶二轮摩托车苏某健的父亲苏某明撞倒在地。陡然发生的事故,使身体硬朗、健健康康的壮劳力孔某友就这样倒下了,再也没能起来,大脑昏迷至今未醒,腿部严重骨折,住院20来天就花去医疗费6万元。而孔某友的儿子前不久因皮肤癌花去10多万元,家里已经负债累累,事故的发生使他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因无钱医治,孔某友家人只能办理出院。住院期间,孔某友家人要求苏某健的父亲苏某明赔偿各项损失20万元,但苏某明只为孔某友垫付了医疗费3000元,以家庭经济困难和事故双方都有过错为由没有再给一分钱,此时的孔某友一家心寒如冰。

  用公平与公正架起善良、理解、信任的桥梁

  案件受理后,我认为该案不能就事论事、就案议案,非法侵宅只是交通事故的衍生问题,交通事故赔偿才是矛盾的症结所在,一旦赔偿问题解决了,非法侵宅问题不攻自破。另外,春节临近,此案只有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才能过一个安心、祥和的春节。立案当天下午,我和同事邱雨先后到派出所、村委会了解有关情况,与自诉人苏某健及其父亲详细交谈,在村主任龙某陪同下,到侵宅行为地看望了因伤昏迷不醒的孔某友及其家人,告知孔某友家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交通事故赔偿问题,通过侵宅方式解决是非法手段,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孔某友的家人则认为到法院打官司是一件耗时、耗力、耗财的事情,况且他家连看病的钱都没有,这官司无法打。他的家人被撞了,对方不但不赔钱,法院还帮着他说话,孔某友家人的抵触情绪很大。我作为该案的承办法官,面对当事两方家庭各自不同的坚持、理由和难处,寻求他们之间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制定了一套调解方案,决定在分清责任、释明法律的基础上,用公平和公正逐个打开他们的心结。

  我将调解的意向向自诉人说明,从查明的交通事故事实说起,指出自诉人的父亲对交通事故负有很大的责任,事故给被告人一家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其家庭状况目前十分悲惨,孔某友的生命危在旦夕,家庭经济困难不是拒绝赔偿的理由,非法侵宅行为完全缘起交通事故赔偿不到位。自诉人认识到自家的错误,并表示同情被告人的遭遇,会举全家之力赔偿,但数额等回去商定后给我回话。另外,张某一家只要搬走,立即撤回对他们的起诉。我又找到被告人张某沟通,再次向其释明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宅罪,依法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法侵宅是两个各自独立的法律关系,不会因为自诉人的父亲没有赔偿就该免除你们非法侵宅的罪行,又指出了其要求交通事故赔偿数额过高和不实之处。张某表示对自诉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有所了解,愿意就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协商解决,并确定一个调解数额范围。当事两方的理性态度均说明他们在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都心存理解、同情对方的善良本性,本案存在调解的基础和可能,我更坚定了信心。

  从打电话到发短信,调解每天都在进行,赔偿数额从4万额到6万,从6万到8万,最后又到9万,一点一点地在接近张某的要求,快了,如果能说到10万,张某一家就能接受了。但就说到9万时,苏某健不再往上说了,不接我的电话,人也不露面了,这可如何是好?难道之前的努力白费了,要功亏一篑?

  公正的调解让双方都心悦诚服

  调解是艰难的,越到最后越艰难,但每与当事人的一次接触就多一点收获,那怕一点点的收获,我都如获至宝,信心倍增。

  苏某健为什么不接电话了?也不露面了?难道是烦了,不愿调解了?我认真地在想,想整个调解过程从4万、6万、8万到9万,都是我在问,他在答,他是在寻找一个自己认为合理的赔偿数额。于是,编辑了一条短信:苏某健,马上就到新年了,时间对谁都很宝贵,我们都不能浪费,更不希望你拖家带口在外过年,我再做做张某家的工作,降2000元,9.8万元,你考虑考虑能行吗?苏某健回复到:你好,庭长,9.8万接受不了,请你考虑一下我的家庭经济状况,砸锅卖铁也凑不够这么多钱。

  有回音就有进展,虽然回绝但又没有提出只出9万,看来还有上升的空间。我又与张某沟通,让她也体谅体谅苏某健的难处,一次拿出这么一笔钱不容易,双方各自让出5000元。几经磨合,农历腊月二十八,两家终于达成如下协议:(一)苏某明赔偿孔某友各项交通事故损失9.5万元(包含已垫付的3000元医疗费);(二)孔某友收到上述赔偿款后,就该交通事故问题不得再追究苏某明任何责任,并全家搬离苏某健住所;(三)苏某健放弃追究孔某友家人非法侵宅的刑事责任,自愿撤回起诉。

  调解是一条道路,往前走需要勇气,转个弯需要智慧。案件调解结案了,我很高兴,当然,这也得益于当事人的善良、真诚、信任和相互理解。我只是作为一个居中者,把他们的善良、真诚、信任和理解连接起来,寻找到了他们真善美的本性,努力化解积怨于沟通之中,实现了定分止争,化干戈为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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