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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4月24日

  滕州市人民法院

  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法〔2014〕27号)、《中共滕州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滕发〔2014〕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党纪条规以及省、两级市委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聚焦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持不懈地反对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为全面建设幸福滕州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做到“六个突出”:一是突出领导带头。领导班子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先学先查先改;其他领导干部要层层带头,当表率、作示范。二是突出为民原点。坚持为民利民便民,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从实际出发,边学边改、边查边改,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四是突出开门搞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向群众公开、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五是突出从严要求。把“认真”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把整风精神体现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节点,敢于揭短亮丑,做到真查真摆真改,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六是突出分类指导。区分部门职责,有针对性地找准突出问题,确定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

  二、目标任务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总的目标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有效解决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

  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一)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重点查找和解决司法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查找和解决作风漂浮,急功近利,调查研究浅尝辄止,解决问题大而化之,喜欢做表面文章,不愿埋头苦干,注重形式面子,忽视实际效果;不注意自身形象和司法礼仪,着装不规范,开庭不准时;不爱学习,不思进取,法律专业素质不高,办案中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撰写裁判文书和驾驭庭审的能力不强;知行不一、不求实效,学风文风不正,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案结事不了”;抓工作习惯于文来文往,满足于出台了几个文件、制定了几项制度,不讲工作实效;干警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专业知识仅仅停留在熟悉个别时髦词汇上,无心更无力用来指导工作;听请示汇报多、掌握一线情况少,工作不深入、指导不得力,抓工作原则性要求多、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少,部署安排多、督促检查少;工作粗枝大叶,马马虎虎,办事无计划,缺乏条理性,不分轻重缓急,胡子眉毛一把抓等问题。

  (二)坚决反对官僚主义,重点查找和解决为民司法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查找和解决宗旨意识不强,服务意识淡化,对人民群众缺乏感情,存在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不注重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一遇矛盾就怒,一遇困难就怨,不能静中常思己过;头脑不清醒,混混沌沌,人云亦云,大事推诿、小事议而不决,对案件能拖就拖,能推就推,导致案件长期不能办结;工作中患得患失,不愿承担责任,不敢面对群众,对当事人和群众不热情、不耐心,脸难看、事难办,存在冷横硬烦推;自我要求不严格,行为不严谨,形象不庄重,工作方法简单粗放,社会交往不慎等问题。

  (三)坚决反对享乐主义,重点查找和解决理想信念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查找和解决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在其位不谋其政,在其职不尽其责;创先争优意识不强,眼界不宽,站位不高,安于现状,甘于平庸,不思进取,不推不动,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缺乏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本位主义,推诿扯皮,协调不得法,配合不得力;工作拈轻怕重,岗位挑肥拣瘦,遇事明哲保身,有功劳抢得快,出了问题上推下卸;理想信念动摇,人生观、价值观不正确;贪图安逸、追求享乐,互相攀比,只求享乐,不思创业;横攀竖比,私欲膨胀,甚至违法违纪的问题;着力解决铺张浪费,奢侈腐化等问题。

  (四)坚决反对奢靡之风,重点查找和解决清正廉洁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查找和解决精神懈怠,不求上进,贪图安逸,情趣不高,热衷于讲交情、拉关系,追名逐利,讲究排场,玩风盛行,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不讲原则,不守纪律,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与当事人、代理人进行不正当交往,甚至接受当事人或代理人请客送礼,吃拿卡要,偏袒一方,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找准突出问题,列出具体表现,逐一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认真进行整改。查摆问题要真,对照标准要高,整改措施要硬,不摆花架子,不搞新花样,不提新口号,不做表面文章,切实做到不空、不虚、不偏,真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份开始,9月份基本完成,集中开展活动时间不少于3个月。整个活动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梯次展开,不搞转段,压茬进行,所有环节贯通衔接。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运用不同载体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思想宣传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

  1、深入集中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央规定的必读书目和指定的学习材料,强化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集中学习讨论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轮流领读、中心发言、互动交流、专题讨论等方式,时间不少于3天。集中学习要坚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坚持集体讨论、相互交流,坚持系统研读、理论提升,并采取适当方式检验学习效果。结合实际,围绕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2、开展专题教育。一是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党员干部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打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二是司法良知教育。通过理论研讨、教育培训、法官宣誓、典型示范等措施,强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引导党员干部恪守司法职业道德。三是宗旨教育。深入开展“双联”活动和领导班子联系点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体察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在实践中增强党性观念、强化党员意识、锻炼党性修养。四是优良革命传统教育。观看专题片《力量》、《永恒》,组织党员干部到市群众观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让党员干部在实情实景中认识得到提高、思想受到触动、心灵得到净化。五是廉政教育。通过举办廉政报告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六是专题讲座。邀请有关专家教授做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辅导报告,开展“书记上党课”活动。七是对普通党员开展集中轮训,组织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展览,营造党员干部比学习、比作风、比业绩的浓厚氛围。

  3、广泛征求意见。综合运用民主评议、座谈交流、热线电话、设置意见箱、法院微博、网络调查等方式,敞开大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一是开好三个座谈会,分别召开干警代表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陪审员代表座谈会,律师、当事人代表座谈会,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深入基层走访。结合领导干部“双联”、党员干部联系困难家庭、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多种形式开展入村入户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到联系点蹲点调研不少于3天,掌握实情,查找不足,面对面听取群众的意见的建议。院领导要深入分管部门、联系点法庭开展专项调研。三是征求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四是结合法制宣传、巡回审判、审务督察、带案下访、回访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听取当事人对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建议。

  4、汇总运用各方面意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落实院长接待日等制度,对近年来群众来信来访和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发挥“第一书记”作用,广泛收集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充分汇总各方面意见,分析查找“四风”问题。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深入查摆问题。对照党章、廉政准则、改进作风要求、群众期盼和先进典型,从法院工作实际出发,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查找“四风”方面突出问题、领导班子要认真查找自身和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既要查找自身存在问题,也要查找本部门以及所属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党员干部要结合思想状态、工作实际,认真查找、逐条列出自身存在的问题。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找作为重点,敢于正视矛盾和问题,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号入座,班子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摆进去;下级存在的问题,上级要摆进去;部门存在的问题,分管领导要摆进去。

  2、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党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通党员之间,要分层次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谈心谈话要开诚布公直奔主题,相互帮助提醒、交换意见,诚恳地指出问题和不足,真正把问题谈深谈透。党组书记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并适当听取周围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要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约谈。谈心面不少于本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中层负责人及一般党员干部,根据调研走访、查找问题、谈心谈话情况,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撰写,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党员干部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做到“四个突出”,即突出自己动手、突出个人特点、突出多点聚焦、突出深化剖析,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在审核把关上,都要过“三关”: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把关,督导组逐一审阅把关,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逐一审核把关;中层负责人的对照检查材料分管院领导逐一严格把关,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阅把关,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一般党员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部门负责人逐一严格把关,分管院领导审阅把关,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院党组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深入开展谈心交心,真正把班子的问题谈透、自身的问题谈透、对方的问题谈透、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谈透、改进措施谈透。会上,采取“一人谈、众人帮、逐人进行”的方式,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会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各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督导联系点法庭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重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的自觉行动。

  1、坚持把整改问题贯穿始终。抓住重点问题,制定专门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整改方案由院长主持制定,向社会公开;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整改任务由“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抓落实。要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结合整改,集中处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信访积案。

  2、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综合运用行政管理、纪检监察、审务督察、案件评查、审判管理等手段,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开展行政管理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开展清理办公用房专项治理活动;规范公务用车、警务用车管理和经费支出活动;整治奢侈浪费专项活动,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严格对“三公”经费开支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预算。二是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组织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加强诉讼服务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统一的工作流程、司法礼仪和服务规范,坚决克服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衙门作风,善于用人民群众听得懂、易接受的语言和方式进行沟通交流;从严管理队伍,强化正风肃纪,严肃查处执法办案中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行为;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顺利行使阅卷、举证、质证、辩护等诉讼权利。三是开展为民服务专项活动,着力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加强立案大厅、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建设,健全和完善窗口功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因地制宜开展节假日预约办案、巡回办案、网上立案、网上办案等举措,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方便群众诉讼;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与帮助,强化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诉讼风险等事项告知;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完善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加强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大力推进执行指挥信息化建设,继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努力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四是开展干部队伍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干警保持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坚守公正廉洁司法的职业道德准则;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的责任体系;加强审务督察工作,严格执行廉政监察员、法官任职回避、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等制度,推进司法廉洁制度刚性运行;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最大限度压缩“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的空间;进一步加强量刑规范化工作,使量刑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3、加强制度建设。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着眼于完善制度机制,及时对制度进行梳理,做好废、改、立工作。对于群众认可的制度,抓好落实;对于违背作风建设要求的,予以废止;对于刚性不强,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失的,抓紧制定。重点完善党员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决策机制,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的监督制度,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巡回审判、人民陪审、司法公开等制度,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四、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机构,落实领导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全院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领导班子要确定1个人民法庭作为联系点,并联系指导一个村,示范带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党组书记、院长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主持研究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对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个人整改措施等严格把关,带头参加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材料报送、宣传报道、督导检查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加强具体指导,强化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等方式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加强具体指导,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部门和个人,提出批评,限期整改,确保每一环节工作落到实处,力戒形式主义。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反映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在法院开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努力营造浓厚氛围。

  (四)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工作发展。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做好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紧密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开展活动与执法办案的关系,使活动的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审判工作服务,把教育实践活动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转化为做好审判工作的动力,使教育实践活动在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上取得明显成效,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圆满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用审判质效的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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