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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再发力|欠钱不还,强制清场没商量!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15日

8月14日,滕州法院执行三团队组织15名干警对被执行人张某某所有的位于滕州市碧水云天中央城的一处房产实施强制清房行动。

该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后,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张某某达成调解协议,但张某某未主动履行义务,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某仍拒不履行,执行法官遂对其名下的一处房产进行了评估拍卖。房产拍卖后,执行法官多次做工作希望张某某主动腾房,但张某某一直躲避不露面,并找人充当租客进行阻挠,多次上门无果后法院贴出强制迁出公告。

凌晨5时,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在车库中发现张某某的私人车辆,随后前往物业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张某某于8月13日晚10点30分左右回到家中后一直未出,因时间尚早为避免打扰周围邻居休息,执行法官遂带领干警守候在张某某家门口,直至早晨8点才开始敲门并亮明身份,但是“租客”一直拒不开门并谎称张某某不在家,经过2个小时劝说无果后干警亮出搜查令并强制开锁,将张某某与“租客”堵在家中,在告知“租客”相关法律后果并严厉追问下,“租客”承认自己并没有承租房屋而是应张某某请求冒充的,目的就是为了阻拦法院执行,于是干警将张某某拘传至法院。

张某某被带到法院后,在干警的教育开导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请求配合腾空房屋。在长达14个小时的奋战后,于晚9点清理工作全部结束,执行干警将腾空的房屋交付给了买受人。

诚信是立身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滕州法院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应积极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拒不执行、阻挠执行的,将坚决予以打击,绝不手软。滕州法院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的决心不会动摇,以身试法者终将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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