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法院畅通三个渠道破解行政案件“三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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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24日 | ||
近年来,滕州法院坚持“维护”与“监督”并举,“支持”与“制约”并重,畅通诉求、监督、沟通三个渠道,依法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去年以来,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66件,审结244件,有效破解了行政案件的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 一是畅通诉求渠道,破解行政案件“立案难”。严格执行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开通立案咨询电话,对行动或交通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立案指导窗口,强化法律释明,指导诉讼群众办理立案手续,确保当事人以最低的成本、最短的时间提起诉讼。2015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同比增长208%,实现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立尽立。 二是畅通监督渠道,破解行政案件“审理难”。全面发挥司法审查职能,加大对行政权力的司法监督力度,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把矛盾化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通过多元化解、涉案民事争议一体调解等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庭前向行政机关负责人送达出庭应诉通知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切实解决“告官不见官”问题。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维护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 126件,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64件,经协调和解后原告自愿撤诉的54件。 三是畅通沟通渠道,破解行政案件“执行难”。定期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观摩庭审,指派资深法官到行政机关举办讲座,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观念;针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并建立跟踪监督机制,促进行政机关强化法治意识、维护司法权威;与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法律宣传等形式,增进了行政机关对行政审判的理解和认同,具有履行内容的生效行政裁判自动履行率达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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