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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朱彦彬等28人涉黑恶犯罪案件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16日

   4月26日至5月8日,滕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彦彬、金富光等28人涉黑恶犯罪案件。滕州市人民法院院长高键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本案。滕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28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枣庄、滕州两级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余人及被告人亲属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起,被告人朱彦彬、金富光以枣庄市众泰商贸有限公司为依托,逐步形成了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为攫取非法利益,该组织多次实施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诈骗、非法侵入住宅、非法买卖爆炸物、非法采矿、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行为,数次插手经济纠纷,扰乱政府办公秩序,在枣庄市市中区及其周边地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3年起,被告人米霞脱离黑社会组织后,纠集被告人孙忠霞、金富光等人,形成了以被告人米霞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组织成员多人交叉结伙,在枣庄市市中区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征地、拆迁、建筑工程等行业形成重大影响。
  为确保案件及时高效审理,滕州市人民法院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于3月19日召开了庭前会议,征求控辩双方意见,固定争议焦点,确定审理重点。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各环节有条不紊、环环相扣,庭审全程重点突出、程序规范,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庭审持续9天后顺利结束并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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