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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17日

枣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枣庄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山 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 需求”2022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28 号)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枣庄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以 下简称《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强化思想认识,明确方向目标任务。优化营商环境是党 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助力我市 “工 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实施、实现跨越赶超发展的重要举措。 全市各级要进一步增强紧抓不放的责任感,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 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坚持系统思维、集成理念,以数字化转型 为抓手,大力优化市场准入、企业发展、投资建设、法治保障和 普惠民生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加 快打造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坚持对标对表,完善细化工作方案。要对照《工作方案》, 对标济宁、杭州等省内外先进经验做法,提高标准、抬升标杆, 制定本部门、本领域、本系统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 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工作举措和时间节点,压紧压实责任,确 保工作落实落细。
三、突出改革创新,打造一批先进经验。要聚焦重点领域和 关键环节,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进一步细化营商环境 创新提升行动目标任务,加快培育走在全省前列、在全国具有推 广价值和示范效应的创新成果,以 “点”上工作的创新突破带动 “面”上整体工作的大幅提升,进一步叫响“枣办好”服务品牌。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覆盖面。要把宣传报道和典 型推介作为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设 立宣传专栏专窗、加大新媒体推送频次、邀请上级媒体采风等多 种形式,重点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成效、创新举措和典型案


例,持续传播 “好声音”、凝聚 “正能量”。
五、压实工作责任,狠抓任务落地见效。牵头部门要对本领 域、本指标工作负责,主动研究、积极破解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 点问题;责任部门要全力配合、协同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 合力。各级专班要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后台抓取等方 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质效;采取个案通报、定期通报、函询提 醒等方式,督导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尽快见到实效。

枣庄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结合 《深入推进全市营商环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对标最高标准、最 优水平、最佳实践,深入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聚焦重点 领域和关键环节,清理一批妨碍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隐形门槛和壁 垒,推出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打造一批集 约化审批、智慧化服务的特色品牌,培育一批创新性引领性的示 范标杆,推动改革由专项突破向系统集成升级,实现政府治理效 能全面提升,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活跃 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全市高质 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九)办理破产领域(领域牵头单位:市法院)
66.支持法院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强化专业化破产审判队伍建设,成立专业化 破产审判队伍,健全破产法官业绩考核机制,细化破产案件考核 要求。
(2)重点难点:强化全市法院专业化破产审判团队建设,建 立一支专业化的破产审判队伍,提高审判质效。
( 3)措施步骤:一是组织破产审判业务培训,以培养专家型 法官为着力点,提高破产审判人员的综合素质与司法能力。二是 建立健全符合破产审判工作实际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细化优化 清算、重整、和解、强制清算类案件考核要求,科学评价破产法 官工作质效,合理发挥绩效考核导向激励作用。三是对发展前景 较好、有挽救可能的企业,及时启动风险预警和辅导,引导企业 进入破产重整或和解程序,积极协助困难企业特别是房地产等企 业,达成债务处理方案,从源头上妥善化解矛盾。(责任人:市法
院民三庭破产与清算庭关光明)
67.支持法院持续推进办理破产 “繁简分流”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办理破产 “繁简分流”审判机制, 优化并适用快速审理机制,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 状况清晰、案情简单的破产清算、和解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方式。
(2)重点难点:深化破产审判“繁简分流”制度建设,优化 完善简易案件识别标准,实现精准分流。
( 3)措施步骤:一是进一步落实《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及快速 审理规程》,严格依法规范审理程序,对一年以上未清结的案件实 行台账式管理,因案施策,切实提高破产审判效率。二是对于债 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案情简单的破产清算、 和解案件,依法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在以不损害破产参与人实体 权利和程序权利的前提下,适度简化审理程序,加快审理进程。 三是积极在个案中推行简易审理,推行网上债权人会议、网络拍 卖等信息化办理方式,压缩破产案件审理周期。(责任人:市法院 民三庭破产与清算庭关光明)
68.加强办理破产 “府院联动”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加强办理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完善法院 和政府职能部门破产事务办理等工作制度。
(2)重点难点:企业破产工作关乎市场正常经济秩序的维护,我市虽已出台《关于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但落实效果 有待进一步提升,破产企业划拨土地收回难等问题,影响破产案 件审理质效。
( 3)措施步骤:一是健全市区两级破产审判府院统一协调机 制,通过个案实践,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实现常态化、实质化运行。 二是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统筹研究解决破产中的难点和堵点问题, 促进工作机制与审判实践相互促进、相互融合。(责任人:市法院 民三庭破产与清算庭关光明)
(4)创新目标:争取精准赋能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协调府院 联动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及时梳理和汇总经营困难企业信息,为 解决国有划拨土地回收、产权变更、社保办理、房产开发续建等 破产难题提供保障。
69.支持法院优化企业重整规则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优化企业预重整规则,完善破产预重整制度, 有序推动预重整适用,制定中小企业预重整规则,加强与重整程 序的衔接适用。
(2)重点难点:进一步完善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引导具有市 场前景但因经营管理不善等陷入困境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破产 和解、预重整制度脱困重生。
(3)措施步骤:一是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庭外协议重组, 完善预重整信息披露、预表决和预重整方案司法审查规则,推动庭外重组、预重整与破产重整程序的衔接机制,提高重整效率和 成功率。二是制定中小微企业挽救重整规则,明确适用范围,简 化申报材料,畅通中小微企业重整快速启动渠道,降低挽救成本。 (责任人:市法院民三庭破产与清算庭关光明)
70.支持法院完善重整企业股权及时变更制度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优化股权及时变更制度,支持破产管理人持 批准重整计划裁定书等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解除重整企业股权冻 结,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为潜在投资人参与重整创造条件。
(2)重点难点:探索建立便于重整企业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股 权变更机制,进一步简化优化重整企业股权变更流程。
( 3)措施步骤:一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支持 破产管理人持批准重整计划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向相关政 府部门申请解除对原股东所持重整企业股权的查封,办理股权变 更登记,为重整企业股权融资创造便利条件。二是简化重整企业 股权变更流程,为当事人提供便利。(责任人:市法院民三庭破产 与清算庭关光明)
71.健全破产重整信用快速修复机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 局、市人民银行、枣庄银保监分局
( 1)目标任务:健全破产重整信用快速修复机制,及时在信 用中国(山东)网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添加重整计划等相关信息,依法依规调整对重整企业的限制和惩戒措施。
(2)重点难点:协同各单位进一步健全破产企业信用修复机 制。
( 3)措施步骤:对法院已经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 申请在信用中国(山东)网站更新的相关信息,“信用中国( 山东枣 庄)”网站同步予以更新,相关机构依法依规调整对重整企业的限 制和惩戒措施;积极挽救重整企业,促进重整中企业信用的恢复。 (责任人:市发展改革委体改科李梦舒)
72.支持法院加强破产管理人选任和监督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健全破产管理人选任和监督机制,优化破产 管理人选任,适用市场化选任管理人模式;建立健全管理人个案 履职评价档案制度,对已结案件的管理人个案履职情况进行综合 评定。
(2)重点难点:规范破产管理人选任工作,优化破产管理人 选任方式。
( 3)措施步骤:按照《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 与管理办法(试行)》及《随机方式选任破产案件管理人规则(试 行)》的有关要求,加大对破产管理人履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力度, 建立健全管理人个案履职评价档案制度,对已结案件的管理人个 案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激励管理人勤勉尽责。(责任人:市法 院民三庭破产与清算庭关光明)

(4)创新目标:探索适用市场化选任管理人模式,突出“债 权人主导选任、法院依法审查、债权人全程监督”。探索管理人选 任差异处理机制,吸纳先进地区做法,积极采用竞争等方式产生 破产管理人,提升管理人工作积极性。
73.提升破产管理人协会行业管理能力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 1)目标任务:提升破产管理人协会行业管理能力,支持破 产管理人协会加强规范化建设,制定管理人行为规范和自律规则, 实现律师、会计师等以个人名义加入协会。
(2)重点难点:破产管理人协会涉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 务所、清算公司、评估机构、拍卖公司、产权交易中心等诸多行 业,实现协会规范管理、实质化运行不确定因素较多。
( 3)措施步骤:督促指导枣庄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进一步加强 规范化建设,提升行业管理能力。6 月底前面向律师、会计师等行 业机构公告,实现律师、会计师等以个人名义加入协会。9 月底前 适时组织破产管理人工作交流及培训,提升破产管理人素质能力。
11 月底前制定《破产管理人行为规范》《破产管理人惩戒规则》等 自律管理规则,广泛征求意见,纳入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名册。(责 任人:市司法局公法二处冯建)
74.支持法院完善破产管理人保障制度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完善破产管理人保障制度,拓展破产管理人查询范围,完善相关制度,推动管理人履职 “一件事”改革。
(2)重点难点: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因涉及上 下级内外网信息互通,需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及部署。
(3)措施步骤:根据省法院部署,拓展破产管理人查询范围, 推进破产管理人通过线上注册登录等方式,经身份核验后,依法 向有关部门申请查询车辆、纳税、社保等涉及破产企业财产相关 信息。根据省法院部署,围绕开立账户、解除保全、便利查询、 办理涉税事项、处置分配财产、登记注销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 推动管理人履职“一件事”改革。(责任人:市法院民三庭破产与 清算庭关光明)
75.支持法院完善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制度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完善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制度,强化破 产企业资产刑事查封和破产审判解封协调联动,压缩办理期限, 实现管理人作为发起人,向查封单位发出申请解封通知,接管和 处置相关财产。
(2)重点难点:完善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制度,压缩办 理期限,提升运转效能。
( 3)措施步骤:一是允许管理人作为发起人,向查封单位发 出申请解封通知,接管和处置相关财产。二是根据省法院部署, 探索建立破产案件财产协调处置机制,强化破产企业资产刑事查 封和破产审判解封协调联动,着力解决管理人“解封难”的问题。

(责任人:市法院民三庭破产与清算庭关光明)
76.支持法院深化破产领域数字化改革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深化破产领域数字化改革,创新线上推介财 产处置方法,推进网上债权人会议等网上办理方式,优化办理流程。
(2)重点难点:强化破产审判全流程网上办理平台应用,推 动破产案件全流程在线办理,因涉及上下级内外网信息互通,需 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及部署。
( 3)措施步骤:在上级法院统一管理下,实现公开信息内外 网即时交互,推广网上债权人会议,推进债权人网上投票,实现 全程可追溯,创新破产案件网上办理方式,优化破产审理流程。(责 任人:市法院民三庭破产与清算庭关光明)
(十)执行合同领域(领域牵头单位:市法院)
77.完善多元解纷体系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支持法院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部入驻人民法 院调解平台;加快落实建设工程纠纷 “评调裁”一体化办法;加 大线上委派调解力度,加强劳动人事争议 “分对分”和中小企业 联合会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实现相关案件诉前调解分流 60% 以上。
(2)重点难点:积极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强化司法对其他矛盾调处手段的融合赋能,推动形成以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 为核心的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
( 3)措施步骤:一是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强化与镇(街)综治中心  的衔接协同,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村、进社区、进网格,以  人民法庭为中心,以巡回审判点为延伸,在网格员或镇(街)的  群众中选任诉讼联络员,构建“法庭+巡回审判点+诉讼联络员” 的便民服务网络,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构建全过程诉源  治理格局。9 月底前,村居法律顾问全部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二是加强和改进诉前调解,强化司法对其他矛盾调处手段的融合  赋能,规范诉前调解与速裁程序、司法确认程序的节点衔接,建  立司法确认 “快立快办”机制,形成以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为核  心的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三是加大线上委派调解力度,充分利  用“分对分”在线诉调对接,加强与市总工会、枣庄银保监分局、 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行业部门的对接,推动劳动争议、金融纠纷、 价格认证等多发、常发纠纷诉前调解,充分发挥速裁团队调解指  导作用,实现相关案件诉前调解分流60%以上。(责任人:市法院  立案庭王利)
(4)创新目标:开展诉源治理试点,强化司法对其他矛盾调 处手段的融合赋能,规范诉前调解与速裁程序、司法确认程序的 节点衔接,建立司法确认 “快立快办”机制,形成以诉前调解和 司法确认为核心的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

78.探索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支持法院探索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按 照省法院部署,有序推进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改革,加强与卫生 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对接,推动建立相关领域诉前中立评估 模式。
(2)重点难点:建立中立评估员队伍,推进民商事纠纷中立 评估机制。
( 3)措施步骤:一是按照省法院部署,加强与卫生健康、市 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探索建立中立评估协作机制。二是加 强中立评估员队伍,建立中立评估员队伍名册。三是加强宣传引 导,对当事人提起的民商事纠纷,建议当事人选择中立评估员, 协助出具评估报告,对判决结果进行预测,供当事人参考; 当事 人可以根据评估意见自行和解,或者由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责 任人:市法院立案庭王利)
79.深化民商事案件 “繁简分流”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深化民商事案件 “繁简分流”。推进随机自 动分案与繁简分流、审判团队改革有机融合,进一步规范民商事 案件办理流程,强化简案速裁和普案快审机制,依法简化庭审程 序和裁判文书制作,综合运用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简 易程序、独任制等程序和制度设计,切实提高审判效率,实现基

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独任制适用率达到90%以上,一审民商事案 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 90%以上,全年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到 25%以上,中院二审民商事案件独任制适用有序扩大。
(2)重点难点:深化流程再造,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强化繁 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切实提高审判效率。
( 3)措施步骤:一是完善分案方式,实现分案更加科学。二 是按照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原则,加强速裁团队建 设,配齐配强审判力量,充分发挥速裁团队作用,集中审理快审 案件。三是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有序 扩大基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独任制和中院二审民商事案件独任 制的范围,提高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适用率,依法简化简单案件 的送达、开庭、裁判文书制作等环节,切实提高审判效率。(责任 人:市法院立案庭王利)
(4)创新目标:开展“审判执行质效提升突破年”活动,着 力推动审判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大幅提升。一是坚持 “以督察 促公正”,充实强化审务督察力量,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协同 联动,以审务督察、案件评查、举报倒查等手段促进司法公正。 二是坚持 “以考核提质效”,重新优化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 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奖勤罚懒、末位劝退,坚决打破绩 效分配“大锅饭”,真正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退,进一步激 发干事创业精气神。
80.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应用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优化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功能,实 现一审常见民事案由诉状自动生成,二审立案一键上诉,执行立 案一键触发。
(2)重点难点:推进智慧法院 4.0 版本建设。
( 3)措施步骤:一是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加强全流程网上 办案系统升级,深入推进电子诉讼服务,实现一审常见民事案由 诉状自动生成、二审立案一键上诉、执行立案一键触发。二是根 据新的业务需求,及时向省法院提出意见建议,持续优化完善系 统。(责任人:市法院审管办信息处孙晓)
81.深化全流程网上办案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支持法院深入推动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 建立健全一体化要素式审判机制,实现常见案由裁判文书自动辅 助生成。
(2)重点难点:推进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系统应用。
( 3)措施步骤:一是全面推行电子送达、网上鉴定和电子归 档,运用好线上证据交换平台、网上庭审、网上评议等功能。二 是充分利用 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健全一体化 要素式审判机制,实现常见案由裁判文书自动辅助生成。三是根 据新的业务需求和意见建议,持续优化完善系统。(责任人:市法 院审管办信息处孙晓)

82.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协同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加快构建府院协同联动信息数据库,在省法 院统一部署下,以办案系统与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系统 数据对接先行先试,实现数据共享交换与业务协同。
(2)重点难点: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进数据共享交 换与业务协同。
( 3)措施步骤:一是加强与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 通协调,推进业务系统数据对接,实现法院办案系统与民政、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系统数据对接。二是持续优化完善系统,稳 步推进与更多部门实现数据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共享交换与 业务协同。(责任人:市法院审管办信息处孙晓)
83.深化电子卷宗改革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推进电子卷宗在案件信息回填、智能阅卷、 卷宗公开与协同、文书生成、一键归档、类案推送等场景中的智 能化应用。优化网上阅卷机制,实现阅卷申请审批制向直接推送 制转变,更好满足当事人和律师、法律工作者远程阅卷需求。
(2)重点难点:实现诉讼材料电子化,优化网上阅卷机制, 方便诉讼参与人阅卷。
( 3)措施步骤:一是切实抓好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深度 应用,从源头实现诉讼材料电子化,做到结案时电子卷宗同步归档。二是按照省法院要求,制定《单套制电子诉讼档案管理办法》, 规范单套制职责分工、归档、利用、存储保管等工作。三是优化 网上阅卷机制,推进阅卷申请审批制向直接推送制转变,切实方 便诉讼参与人阅卷。(责任人:市法院审管办信息处孙晓)
84.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及时实现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严格控制案款认领、提存、发放等重点环节 时间,主动向申请人反馈执行进展情况,切实做到具备条件的案 款在法院收到后即时发放。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智慧执行力 度,逐步推进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机动车等财产的在线冻结 和查控,有效提升财产查控的及时性。
(2)重点难点: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规范执行案款发放,提 高执行到位率。
( 3)措施步骤:一是定期调度执行案款管理发放情况,确保 无法定理由超期未发放案款、不明款保持“动态清零”,推动缩短 案款发放周期。二是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公安局的沟通协调,推进住房公积金、机动车等财产的在 线查控。(责任人:市法院执二庭李政远、执三庭王磊)
(4)创新目标:开展“执行大会战”行动,用好“分段集约 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手段,着力解决案件执行时间长、 执行到位率低等问题。
85.加强对被执行财产的保护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查 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工作指引》,进一步健全财产保全执行制度, 重点解决财产保全执行超标的、超范围查封问题,持续加强被执 行财产的保护。
(2)重点难点:健全财产保全执行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 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 3)措施步骤:9 月底前,制定《全市法院财产保全执行工 作指引》,明确合理的价值计算方法和保全范围,依法保护民营企 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责任人:市法院执二庭李政远、执三庭王 磊)
86.高效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将涉中小微企业案件,尤其是拖欠中小微企 业账款案件纳入“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执,确保中小 微企业账款及时回笼。5 月底前,开展“助力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 发展”专项执行活动,及时依法加大失信惩戒、限制消费等措施 的适用力度。
(2)重点难点:建立中小微企业司法保障 “绿色通道”,加 强中小微企业司法保护。
( 3)措施步骤:一是设立涉中小微企业案件 “绿色通道”, 实行快立、快审、快执,依法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二是部署开展 “助力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执行活动,及时实 现中小微企业胜诉权益。三是开展 “法官进企业”活动,主动了 解企业需求,提供司法帮助。(责任人:市法院审管办信息处孙晓)
(4)创新目标:坚持能动司法和精准司法服务,建立民营企 业、中小微企业司法保障绿色通道,开展 “法官进企业”活动, 主动帮助解决在项目落地、知识产权保护、劳动争议等方面存在 的法律难点、堵点问题,努力为不同需求的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 准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87.持续加强对鉴定机构的规范管理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充分利用 “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对委 托鉴定案件实行系统化、台账化管理,对各类司法鉴定评估案件 线上委托、限时办理,有效压减鉴定时间和鉴定费用。加强与行 政主管部门、鉴定评估等行业协会在司法鉴定评估工作中的衔接 与协作,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评分,强化对评分情况的运用,对 得分较低的机构,及时建议省法院采取约谈、暂停委托以及列入 黑名单等措施予以处罚,着力提高鉴定评估工作质量和效率
(2)重点难点:推进智慧司鉴,有效压减鉴定时间和鉴定费 用。
( 3)措施步骤:一是完善鉴定机构备案管理,建立健全鉴定 机构 “宽进严管”工作体系。二是持续推进网上委托鉴定,全年 在线委托鉴定比例达到 100%。三是依托委托鉴定系统加强对鉴定期限的监管,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强化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动态管 理,有效压缩鉴定周期。(责任人:市法院技术室陈林泰)
(4)创新目标:完善民商事案件诉前鉴定制度,出台《规范 民商事案件诉前委托鉴定的工作办法》,规范诉前鉴定工作,切实 提高审判效率。
三、推进措施
( 一)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市级分管领导各领域 “总指 挥”协调推进机制,强化督导改革任务落实。市营商环境提升工程专班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领 域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 进本领域改革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各 区(市)、枣庄高新区、各责任单位要在本行动计划印发 5 月底前 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并报市营商环境提升工程专班备案。
(二)发挥示范引领。贯彻鲁政办字〔2022〕28 号文件精神, 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开展先行先试,探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 系统集成改革,积极争取纳入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鼓励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系统集成改革。
(三)推行“揭榜挂帅”。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 聚焦营商环境各领域改革过程中的难点、堵点,根据省发布的“揭 榜挂帅”重点改革任务清单,组织做好 “揭榜”攻坚,力争形成 一批全省领先的创新成果,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 感。
( 四)加大跟踪督导。健全营商环境评价考核机制,充分发 挥考核 “指挥棒”作用,以考核倒逼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探索建 立全市营商环境监测体系,汇聚各领域重点数据,对营商环境实 行“无感监测”。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任务落实情况,开 展督导问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察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枣庄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5 月 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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