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枣庄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山 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 需求”2022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28 号)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枣庄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以 下简称《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强化思想认识,明确方向目标任务。优化营商环境是党 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助力我市 “工 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实施、实现跨越赶超发展的重要举措。 全市各级要进一步增强紧抓不放的责任感,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 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坚持系统思维、集成理念,以数字化转型 为抓手,大力优化市场准入、企业发展、投资建设、法治保障和 普惠民生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加 快打造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坚持对标对表,完善细化工作方案。要对照《工作方案》, 对标济宁、杭州等省内外先进经验做法,提高标准、抬升标杆, 制定本部门、本领域、本系统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 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工作举措和时间节点,压紧压实责任,确 保工作落实落细。
三、突出改革创新,打造一批先进经验。要聚焦重点领域和 关键环节,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进一步细化营商环境 创新提升行动目标任务,加快培育走在全省前列、在全国具有推 广价值和示范效应的创新成果,以 “点”上工作的创新突破带动 “面”上整体工作的大幅提升,进一步叫响“枣办好”服务品牌。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覆盖面。要把宣传报道和典 型推介作为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设 立宣传专栏专窗、加大新媒体推送频次、邀请上级媒体采风等多 种形式,重点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成效、创新举措和典型案
例,持续传播 “好声音”、凝聚 “正能量”。
五、压实工作责任,狠抓任务落地见效。牵头部门要对本领 域、本指标工作负责,主动研究、积极破解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 点问题;责任部门要全力配合、协同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 合力。各级专班要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后台抓取等方 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质效;采取个案通报、定期通报、函询提 醒等方式,督导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尽快见到实效。
枣庄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结合 《深入推进全市营商环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对标最高标准、最 优水平、最佳实践,深入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聚焦重点 领域和关键环节,清理一批妨碍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隐形门槛和壁 垒,推出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打造一批集 约化审批、智慧化服务的特色品牌,培育一批创新性引领性的示 范标杆,推动改革由专项突破向系统集成升级,实现政府治理效 能全面提升,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活跃 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全市高质 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九)办理破产领域(领域牵头单位:市法院)
66.支持法院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强化专业化破产审判队伍建设,成立专业化 破产审判队伍,健全破产法官业绩考核机制,细化破产案件考核 要求。
(2)重点难点:强化全市法院专业化破产审判团队建设,建 立一支专业化的破产审判队伍,提高审判质效。
( 3)措施步骤:一是组织破产审判业务培训,以培养专家型 法官为着力点,提高破产审判人员的综合素质与司法能力。二是 建立健全符合破产审判工作实际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细化优化 清算、重整、和解、强制清算类案件考核要求,科学评价破产法 官工作质效,合理发挥绩效考核导向激励作用。三是对发展前景 较好、有挽救可能的企业,及时启动风险预警和辅导,引导企业 进入破产重整或和解程序,积极协助困难企业特别是房地产等企 业,达成债务处理方案,从源头上妥善化解矛盾。(责任人:市法
院民三庭破产与清算庭关光明)
67.支持法院持续推进办理破产 “繁简分流”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办理破产 “繁简分流”审判机制, 优化并适用快速审理机制,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 状况清晰、案情简单的破产清算、和解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方式。
(2)重点难点:深化破产审判“繁简分流”制度建设,优化 完善简易案件识别标准,实现精准分流。
( 3)措施步骤:一是进一步落实《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及快速 审理规程》,严格依法规范审理程序,对一年以上未清结的案件实 行台账式管理,因案施策,切实提高破产审判效率。二是对于债 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案情简单的破产清算、 和解案件,依法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在以不损害破产参与人实体 权利和程序权利的前提下,适度简化审理程序,加快审理进程。 三是积极在个案中推行简易审理,推行网上债权人会议、网络拍 卖等信息化办理方式,压缩破产案件审理周期。(责任人:市法院 民三庭破产与清算庭关光明)
68.加强办理破产 “府院联动”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加强办理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完善法院 和政府职能部门破产事务办理等工作制度。
(2)重点难点:企业破产工作关乎市场正常经济秩序的维护,我市虽已出台《关于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但落实效果 有待进一步提升,破产企业划拨土地收回难等问题,影响破产案 件审理质效。
( 3)措施步骤:一是健全市区两级破产审判府院统一协调机 制,通过个案实践,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实现常态化、实质化运行。 二是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统筹研究解决破产中的难点和堵点问题, 促进工作机制与审判实践相互促进、相互融合。(责任人:市法院 民三庭破产与清算庭关光明)
(4)创新目标:争取精准赋能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协调府院 联动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及时梳理和汇总经营困难企业信息,为 解决国有划拨土地回收、产权变更、社保办理、房产开发续建等 破产难题提供保障。
69.支持法院优化企业重整规则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优化企业预重整规则,完善破产预重整制度, 有序推动预重整适用,制定中小企业预重整规则,加强与重整程 序的衔接适用。
(2)重点难点:进一步完善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引导具有市 场前景但因经营管理不善等陷入困境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破产 和解、预重整制度脱困重生。
(3)措施步骤:一是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庭外协议重组, 完善预重整信息披露、预表决和预重整方案司法审查规则,推动庭外重组、预重整与破产重整程序的衔接机制,提高重整效率和 成功率。二是制定中小微企业挽救重整规则,明确适用范围,简 化申报材料,畅通中小微企业重整快速启动渠道,降低挽救成本。 (责任人:市法院民三庭破产与清算庭关光明)
70.支持法院完善重整企业股权及时变更制度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优化股权及时变更制度,支持破产管理人持 批准重整计划裁定书等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解除重整企业股权冻 结,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为潜在投资人参与重整创造条件。
(2)重点难点:探索建立便于重整企业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股 权变更机制,进一步简化优化重整企业股权变更流程。
( 3)措施步骤:一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支持 破产管理人持批准重整计划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向相关政 府部门申请解除对原股东所持重整企业股权的查封,办理股权变 更登记,为重整企业股权融资创造便利条件。二是简化重整企业 股权变更流程,为当事人提供便利。(责任人:市法院民三庭破产 与清算庭关光明)
71.健全破产重整信用快速修复机制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 局、市人民银行、枣庄银保监分局
( 1)目标任务:健全破产重整信用快速修复机制,及时在信 用中国(山东)网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添加重整计划等相关信息,依法依规调整对重整企业的限制和惩戒措施。
(2)重点难点:协同各单位进一步健全破产企业信用修复机 制。
( 3)措施步骤:对法院已经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 申请在信用中国(山东)网站更新的相关信息,“信用中国( 山东枣 庄)”网站同步予以更新,相关机构依法依规调整对重整企业的限 制和惩戒措施;积极挽救重整企业,促进重整中企业信用的恢复。 (责任人:市发展改革委体改科李梦舒)
72.支持法院加强破产管理人选任和监督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健全破产管理人选任和监督机制,优化破产 管理人选任,适用市场化选任管理人模式;建立健全管理人个案 履职评价档案制度,对已结案件的管理人个案履职情况进行综合 评定。
(2)重点难点:规范破产管理人选任工作,优化破产管理人 选任方式。
( 3)措施步骤:按照《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 与管理办法(试行)》及《随机方式选任破产案件管理人规则(试 行)》的有关要求,加大对破产管理人履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力度, 建立健全管理人个案履职评价档案制度,对已结案件的管理人个 案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激励管理人勤勉尽责。(责任人:市法 院民三庭破产与清算庭关光明)
(4)创新目标:探索适用市场化选任管理人模式,突出“债 权人主导选任、法院依法审查、债权人全程监督”。探索管理人选 任差异处理机制,吸纳先进地区做法,积极采用竞争等方式产生 破产管理人,提升管理人工作积极性。
73.提升破产管理人协会行业管理能力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 1)目标任务:提升破产管理人协会行业管理能力,支持破 产管理人协会加强规范化建设,制定管理人行为规范和自律规则, 实现律师、会计师等以个人名义加入协会。
(2)重点难点:破产管理人协会涉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 务所、清算公司、评估机构、拍卖公司、产权交易中心等诸多行 业,实现协会规范管理、实质化运行不确定因素较多。
( 3)措施步骤:督促指导枣庄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进一步加强 规范化建设,提升行业管理能力。6 月底前面向律师、会计师等行 业机构公告,实现律师、会计师等以个人名义加入协会。9 月底前 适时组织破产管理人工作交流及培训,提升破产管理人素质能力。
11 月底前制定《破产管理人行为规范》《破产管理人惩戒规则》等 自律管理规则,广泛征求意见,纳入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名册。(责 任人:市司法局公法二处冯建)
74.支持法院完善破产管理人保障制度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完善破产管理人保障制度,拓展破产管理人查询范围,完善相关制度,推动管理人履职 “一件事”改革。
(2)重点难点: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因涉及上 下级内外网信息互通,需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及部署。
(3)措施步骤:根据省法院部署,拓展破产管理人查询范围, 推进破产管理人通过线上注册登录等方式,经身份核验后,依法 向有关部门申请查询车辆、纳税、社保等涉及破产企业财产相关 信息。根据省法院部署,围绕开立账户、解除保全、便利查询、 办理涉税事项、处置分配财产、登记注销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 推动管理人履职“一件事”改革。(责任人:市法院民三庭破产与 清算庭关光明)
75.支持法院完善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制度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完善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制度,强化破 产企业资产刑事查封和破产审判解封协调联动,压缩办理期限, 实现管理人作为发起人,向查封单位发出申请解封通知,接管和 处置相关财产。
(2)重点难点:完善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制度,压缩办 理期限,提升运转效能。
( 3)措施步骤:一是允许管理人作为发起人,向查封单位发 出申请解封通知,接管和处置相关财产。二是根据省法院部署, 探索建立破产案件财产协调处置机制,强化破产企业资产刑事查 封和破产审判解封协调联动,着力解决管理人“解封难”的问题。
(责任人:市法院民三庭破产与清算庭关光明)
76.支持法院深化破产领域数字化改革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深化破产领域数字化改革,创新线上推介财 产处置方法,推进网上债权人会议等网上办理方式,优化办理流程。
(2)重点难点:强化破产审判全流程网上办理平台应用,推 动破产案件全流程在线办理,因涉及上下级内外网信息互通,需 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及部署。
( 3)措施步骤:在上级法院统一管理下,实现公开信息内外 网即时交互,推广网上债权人会议,推进债权人网上投票,实现 全程可追溯,创新破产案件网上办理方式,优化破产审理流程。(责 任人:市法院民三庭破产与清算庭关光明)
(十)执行合同领域(领域牵头单位:市法院)
77.完善多元解纷体系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支持法院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部入驻人民法 院调解平台;加快落实建设工程纠纷 “评调裁”一体化办法;加 大线上委派调解力度,加强劳动人事争议 “分对分”和中小企业 联合会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实现相关案件诉前调解分流 60% 以上。
(2)重点难点:积极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强化司法对其他矛盾调处手段的融合赋能,推动形成以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 为核心的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
( 3)措施步骤:一是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强化与镇(街)综治中心 的衔接协同,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村、进社区、进网格,以 人民法庭为中心,以巡回审判点为延伸,在网格员或镇(街)的 群众中选任诉讼联络员,构建“法庭+巡回审判点+诉讼联络员” 的便民服务网络,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构建全过程诉源 治理格局。9 月底前,村居法律顾问全部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二是加强和改进诉前调解,强化司法对其他矛盾调处手段的融合 赋能,规范诉前调解与速裁程序、司法确认程序的节点衔接,建 立司法确认 “快立快办”机制,形成以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为核 心的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三是加大线上委派调解力度,充分利 用“分对分”在线诉调对接,加强与市总工会、枣庄银保监分局、 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行业部门的对接,推动劳动争议、金融纠纷、 价格认证等多发、常发纠纷诉前调解,充分发挥速裁团队调解指 导作用,实现相关案件诉前调解分流60%以上。(责任人:市法院 立案庭王利)
(4)创新目标:开展诉源治理试点,强化司法对其他矛盾调 处手段的融合赋能,规范诉前调解与速裁程序、司法确认程序的 节点衔接,建立司法确认 “快立快办”机制,形成以诉前调解和 司法确认为核心的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
78.探索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支持法院探索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按 照省法院部署,有序推进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改革,加强与卫生 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对接,推动建立相关领域诉前中立评估 模式。
(2)重点难点:建立中立评估员队伍,推进民商事纠纷中立 评估机制。
( 3)措施步骤:一是按照省法院部署,加强与卫生健康、市 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探索建立中立评估协作机制。二是加 强中立评估员队伍,建立中立评估员队伍名册。三是加强宣传引 导,对当事人提起的民商事纠纷,建议当事人选择中立评估员, 协助出具评估报告,对判决结果进行预测,供当事人参考; 当事 人可以根据评估意见自行和解,或者由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责 任人:市法院立案庭王利)
79.深化民商事案件 “繁简分流”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深化民商事案件 “繁简分流”。推进随机自 动分案与繁简分流、审判团队改革有机融合,进一步规范民商事 案件办理流程,强化简案速裁和普案快审机制,依法简化庭审程 序和裁判文书制作,综合运用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简 易程序、独任制等程序和制度设计,切实提高审判效率,实现基
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独任制适用率达到90%以上,一审民商事案 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 90%以上,全年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到 25%以上,中院二审民商事案件独任制适用有序扩大。
(2)重点难点:深化流程再造,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强化繁 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切实提高审判效率。
( 3)措施步骤:一是完善分案方式,实现分案更加科学。二 是按照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原则,加强速裁团队建 设,配齐配强审判力量,充分发挥速裁团队作用,集中审理快审 案件。三是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有序 扩大基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独任制和中院二审民商事案件独任 制的范围,提高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适用率,依法简化简单案件 的送达、开庭、裁判文书制作等环节,切实提高审判效率。(责任 人:市法院立案庭王利)
(4)创新目标:开展“审判执行质效提升突破年”活动,着 力推动审判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大幅提升。一是坚持 “以督察 促公正”,充实强化审务督察力量,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协同 联动,以审务督察、案件评查、举报倒查等手段促进司法公正。 二是坚持 “以考核提质效”,重新优化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 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奖勤罚懒、末位劝退,坚决打破绩 效分配“大锅饭”,真正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退,进一步激 发干事创业精气神。
80.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应用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优化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功能,实 现一审常见民事案由诉状自动生成,二审立案一键上诉,执行立 案一键触发。
(2)重点难点:推进智慧法院 4.0 版本建设。
( 3)措施步骤:一是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加强全流程网上 办案系统升级,深入推进电子诉讼服务,实现一审常见民事案由 诉状自动生成、二审立案一键上诉、执行立案一键触发。二是根 据新的业务需求,及时向省法院提出意见建议,持续优化完善系 统。(责任人:市法院审管办信息处孙晓)
81.深化全流程网上办案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支持法院深入推动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 建立健全一体化要素式审判机制,实现常见案由裁判文书自动辅 助生成。
(2)重点难点:推进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系统应用。
( 3)措施步骤:一是全面推行电子送达、网上鉴定和电子归 档,运用好线上证据交换平台、网上庭审、网上评议等功能。二 是充分利用 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健全一体化 要素式审判机制,实现常见案由裁判文书自动辅助生成。三是根 据新的业务需求和意见建议,持续优化完善系统。(责任人:市法 院审管办信息处孙晓)
82.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协同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加快构建府院协同联动信息数据库,在省法 院统一部署下,以办案系统与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系统 数据对接先行先试,实现数据共享交换与业务协同。
(2)重点难点: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进数据共享交 换与业务协同。
( 3)措施步骤:一是加强与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 通协调,推进业务系统数据对接,实现法院办案系统与民政、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系统数据对接。二是持续优化完善系统,稳 步推进与更多部门实现数据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共享交换与 业务协同。(责任人:市法院审管办信息处孙晓)
83.深化电子卷宗改革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推进电子卷宗在案件信息回填、智能阅卷、 卷宗公开与协同、文书生成、一键归档、类案推送等场景中的智 能化应用。优化网上阅卷机制,实现阅卷申请审批制向直接推送 制转变,更好满足当事人和律师、法律工作者远程阅卷需求。
(2)重点难点:实现诉讼材料电子化,优化网上阅卷机制, 方便诉讼参与人阅卷。
( 3)措施步骤:一是切实抓好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深度 应用,从源头实现诉讼材料电子化,做到结案时电子卷宗同步归档。二是按照省法院要求,制定《单套制电子诉讼档案管理办法》, 规范单套制职责分工、归档、利用、存储保管等工作。三是优化 网上阅卷机制,推进阅卷申请审批制向直接推送制转变,切实方 便诉讼参与人阅卷。(责任人:市法院审管办信息处孙晓)
84.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及时实现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严格控制案款认领、提存、发放等重点环节 时间,主动向申请人反馈执行进展情况,切实做到具备条件的案 款在法院收到后即时发放。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智慧执行力 度,逐步推进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机动车等财产的在线冻结 和查控,有效提升财产查控的及时性。
(2)重点难点: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规范执行案款发放,提 高执行到位率。
( 3)措施步骤:一是定期调度执行案款管理发放情况,确保 无法定理由超期未发放案款、不明款保持“动态清零”,推动缩短 案款发放周期。二是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公安局的沟通协调,推进住房公积金、机动车等财产的在 线查控。(责任人:市法院执二庭李政远、执三庭王磊)
(4)创新目标:开展“执行大会战”行动,用好“分段集约 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手段,着力解决案件执行时间长、 执行到位率低等问题。
85.加强对被执行财产的保护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查 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工作指引》,进一步健全财产保全执行制度, 重点解决财产保全执行超标的、超范围查封问题,持续加强被执 行财产的保护。
(2)重点难点:健全财产保全执行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 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 3)措施步骤:9 月底前,制定《全市法院财产保全执行工 作指引》,明确合理的价值计算方法和保全范围,依法保护民营企 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责任人:市法院执二庭李政远、执三庭王 磊)
86.高效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将涉中小微企业案件,尤其是拖欠中小微企 业账款案件纳入“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执,确保中小 微企业账款及时回笼。5 月底前,开展“助力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 发展”专项执行活动,及时依法加大失信惩戒、限制消费等措施 的适用力度。
(2)重点难点:建立中小微企业司法保障 “绿色通道”,加 强中小微企业司法保护。
( 3)措施步骤:一是设立涉中小微企业案件 “绿色通道”, 实行快立、快审、快执,依法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二是部署开展 “助力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执行活动,及时实 现中小微企业胜诉权益。三是开展 “法官进企业”活动,主动了 解企业需求,提供司法帮助。(责任人:市法院审管办信息处孙晓)
(4)创新目标:坚持能动司法和精准司法服务,建立民营企 业、中小微企业司法保障绿色通道,开展 “法官进企业”活动, 主动帮助解决在项目落地、知识产权保护、劳动争议等方面存在 的法律难点、堵点问题,努力为不同需求的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 准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87.持续加强对鉴定机构的规范管理 牵头单位:市法院
( 1)目标任务:充分利用 “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对委 托鉴定案件实行系统化、台账化管理,对各类司法鉴定评估案件 线上委托、限时办理,有效压减鉴定时间和鉴定费用。加强与行 政主管部门、鉴定评估等行业协会在司法鉴定评估工作中的衔接 与协作,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评分,强化对评分情况的运用,对 得分较低的机构,及时建议省法院采取约谈、暂停委托以及列入 黑名单等措施予以处罚,着力提高鉴定评估工作质量和效率
(2)重点难点:推进智慧司鉴,有效压减鉴定时间和鉴定费 用。
( 3)措施步骤:一是完善鉴定机构备案管理,建立健全鉴定 机构 “宽进严管”工作体系。二是持续推进网上委托鉴定,全年 在线委托鉴定比例达到 100%。三是依托委托鉴定系统加强对鉴定期限的监管,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强化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动态管 理,有效压缩鉴定周期。(责任人:市法院技术室陈林泰)
(4)创新目标:完善民商事案件诉前鉴定制度,出台《规范 民商事案件诉前委托鉴定的工作办法》,规范诉前鉴定工作,切实 提高审判效率。
三、推进措施
( 一)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市级分管领导各领域 “总指 挥”协调推进机制,强化督导改革任务落实。市营商环境提升工程专班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领 域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 进本领域改革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各 区(市)、枣庄高新区、各责任单位要在本行动计划印发 5 月底前 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并报市营商环境提升工程专班备案。
(二)发挥示范引领。贯彻鲁政办字〔2022〕28 号文件精神, 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开展先行先试,探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 系统集成改革,积极争取纳入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鼓励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系统集成改革。
(三)推行“揭榜挂帅”。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 聚焦营商环境各领域改革过程中的难点、堵点,根据省发布的“揭 榜挂帅”重点改革任务清单,组织做好 “揭榜”攻坚,力争形成 一批全省领先的创新成果,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 感。
( 四)加大跟踪督导。健全营商环境评价考核机制,充分发 挥考核 “指挥棒”作用,以考核倒逼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探索建 立全市营商环境监测体系,汇聚各领域重点数据,对营商环境实 行“无感监测”。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通报任务落实情况,开 展督导问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察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枣庄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5 月 7 日印发
— 1 4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