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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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固堤 疏渠畅流
诉调对接激活金融生态一江春水
——市中区法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验
枣庄市市中区法院在金融审判中积极探索推进“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的分层递进前端治理新路径。2021年,全院共诉前分流金融纠纷案件1533件,调解成功428件、调解成功率27.9%,调解后自动履行271件、自动履行率63.3%。
一、清源头、建机制,凝聚行业治理合力。优化社会力量组织和发动方式,实现防范金融风险、矛盾化解从“一指用力”到“五指成拳”。一是党建赋能。按照“党建业务双向对接”的工作思路,市中区法院积极与枣庄市金融调解中心开展党建结对共建活动。拓宽“主题党日+”载体,设立党建互建活动室、党员微信交流群,常态化开展党建交流、观摩学习、“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推动党建工作同频共振。探索“四个双向”机制,法院与金融调解中心双向问需、双向服务、双向沟通、双向评价,力促党建共建、资源共享、业务互助、优势互补。二是双轮驱动。建立“1+1+n”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法院“引擎”、金融调解中心“纽带”作用,推动形成法院主导、金融调解中心协调、辖区银行参与的金融行业治理新格局。同时,运用会商、通报、反馈三项机制,同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责任田”。自去年以来,联席会议共会商“打击恶意逃废债”“清收不良贷款”等专题3次、通报金融案件发案率2次、反馈审判实践中发现的“贷款审核不严”“清欠周期过长”等管理漏洞5项,在推动辖区金融机构“开展送达地址确认”“约定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多元共治。在加强与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对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金融纠纷多元解纷力量“关系网”,相继与区司法局、兴鲁公证处等建立诉调对接机制,营造金融纠纷“行业调解+人民调解+公证调解”多元共治“生态圈”。特别是引入公证力量后,市中区法院发挥“穿针引线”作用,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在签订金融借款合同环节约定赋强公证,推动“解纷”向“无讼”迈出一大步。
二、固堤岸、搭平台,构筑多元解纷高地。打造专业审判场所,筑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阵地,让“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儿”。一是成立金融专业法庭。近年来,市中区法院受理的金融纠纷案件占一审民商事案件的13.1%,标的额占到所有民商事案件标的额的21.3%。特别是全区“工业强区、产业兴区”三年倍增计划实施后,支持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成为人民法院勇担使命的精准切入点。结合时代需要和工作特点,市中区法院全力将齐村法庭打造为金融案件“立审执访”专业法庭,推进金融纠纷“诉源治理、诉前调解、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一站式办理。二是设立诉调对接中心。按照人民法庭“六大功能区”建设要求,在齐村法庭设立金融诉调中心,3名人民调解员、1名行业调解员和1名公证员常驻中心,并编入金融案件速裁团队开展诉前调解工作。2021年,诉前化解案件281件,其中出具司法确认书74件、诉前调字号文书207件。今年截至目前,已诉前调解成功案件54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39.1%。三是推进“双网”融合试点。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平台“三进”工作,125名行业调解员入驻人民调解平台、金融纠纷调解网,在线调解员数量位居全国区域金融调解组织首位。深度参与人民调解平台与金融纠纷调解网“双网”融合试点工作,打破金融调解服务时空限制,向金融调解中心在线分流纠纷301起、占全市52.7%,调解成功106起、占全市65.8%。2021年5月份,指导调解了“双网”对接以来全省首例金融纠纷案件,实现省内“双网”融合试点调解成功案例“零突破”。
三、疏渠道、定规则,树立实质化解导向。最大限度发挥诉前调解优势,为金融纠纷画上圆满句号。一是放入“一杆秤”。为贯彻落实全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市中区法院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倡议书、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自愿接受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将金融纠纷放入诉前调程序“一杆秤”上平衡、调处、化解。同时,固定调解人员、严格调解程序、统一让利尺度,避免因诉与非诉差距过大、“此行”与“彼行”标准不一,影响“诉前调”的公证性和公信力。截至目前,辖区内6家国有银行、4家城市商业银行、1家农村商业银行均已“破冰梳渠”,“诉前调”工作实现了金融机构全覆盖。二是守住“定盘星”。坚持“诚意为先、适度让利”的调解原则,寻求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严防毫无原则的“和稀泥”、做不讲是非的“和事佬”。在说服当事人支付部分本金、表现充足履行诚意的基础上,引导金融机构适度让予利益,通过减免罚息、复利、违约金、信卡分期手续费或者宽限还款周期等方式,努力实现各方利益均衡和共赢。三是交出“明白账”。坚持把调解实质内容明确细化到调解协议中,借款存在担保的,在调解协议中一并约定担保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并注明担保人的追偿权;借款存在抵押物的,考虑被抵押房屋或车辆处理周期较长,给予分期分批还款机会,但在调解协议中注明违约责任和依法行使抵押物权的权利。同时,由于金融担保合同涉及专业法律问题、关系当事人切身利益,速裁法官靠前指导、提前介入,确保将保证期间、保证数额、证据材料、担保权行使等内容在调解协议中落实落细,严防调解协议约定不明引发衍生、次生矛盾。
四、畅流程、重实效,释放快速解纷动能。创新“马上调”“一起调”工作模式,努力让公正以最优方式、最快速度实现。一是调解方式门诊化。开展“门诊式”诉前调,对原告一致、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金融纠纷案件,统一指定调解时间,开展多案同调、多案连调,提高解纷效率。在诉服中心设立叫号机,当事人到达法庭后依次叫号排队,导诉员集中开展核对身份信息、告知回避等程序事项,有序组织当事人轮候参加诉前调解。2021年9月,金融诉调中心在1小时内一次性调成金融纠纷10件,相关报道得到了省法院立案庭庭长的点赞肯定。二是调解文书简易化。坚持“一案一号、一号到底”,推行“表格式”诉前调字号民事调解书,将调解书分为原被告信息、调解意见、调解结果等模块,突出重点、直观呈现,让当事人“一目了然、一看就懂”。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标的争议不大的纠纷,直接套用“表格式”调解书,与“门诊式”调解形成有效补充,推动诉前调解工作驶入“快车道”。三是诉调衔接无缝化。针对调解过程中分歧较大、难以达成合意的,人民调解员将无争议事实、证据记入《金融案件诉前调解结果确认表》,并明确其效力及于后续庭审的工作。对于调解不成但符合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并在确认书中注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实现案件实体和程序“双减负”,金融诉讼案件平均办案天数由2019年170天、2020年64天,进一步压缩到了2021年的4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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