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包括平原、恩城、王凤楼、前曹、张华五个中心法庭及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
平原人民法庭管辖区域:龙门街道办事处、桃园街道办事处、龙门经济开发区、三唐乡;
恩城人民法庭管辖区域:恩城镇、王杲铺镇、王打卦乡;
王凤楼人民法庭管辖区域:王凤楼镇、坊子乡;
前曹人民法庭管辖区域:前曹镇;
张华人民法庭管辖区域:张华镇、腰站镇、王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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