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秋桦,女,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主持法院全面工作,全面负责法院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与县委、县委政法委的联系沟通工作。
齐俊芳,男,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协助刘秋桦同志负责法院日常工作,受委托主持审判委员会会议,协助刘秋桦同志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刑事审判庭(少审庭)、监察室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与县人大的联系沟通工作。
王凯,男,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分管执行局、民事审判第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和生态环境修复司法实践基地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与县政府的联系沟通工作。
冯兴华,男,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协助刘秋桦同志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审判保障中心和信访安保维稳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院文化建设。
姜运朋,男,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全面负责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袁雪峰,男,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员、一级法官。分管行政庭及道交审判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周生勇,男,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负责审判管理办公室和九女集人民法庭、汶上集人民法庭、苟村集人民法庭、大田集人民法庭的行政和业务工作,负责以上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刘凤娥,女,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干部按照职责分工安排,抓好工作落实,同时根据院党组安排,做好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