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照片 1997年,原菏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开发区审判庭,由经济审判二庭管理。 2002年7月,菏泽市委决定设立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发区审判庭,属于市中院内部有专门建制的副县级综合庭室,内设三个庭室,专职审理开发区范围内属于中院管辖的各类案件。 2005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设立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05年11月6日,菏泽市编办批准暂设七个职能部门,规格为副县级,行使基层法院职权,由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菏泽经济开发区共同管理,受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业务上受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行使审判权。 2005年12月29日,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 2006年2月20日,从各县区法院考选的16名法官到位,法院各项审判业务正式开展。 2009年3月,经市编办批准,法院内设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保留立案庭、行政庭,设立刑一庭、刑二庭(挂少年审判庭牌子)、民一庭、民二庭、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设立执行局,下设执一庭、执二庭;分设监察室和纪检组。 2019年3月,内设机构改革后,法院内设机构调整为:综合办公室(挂司法警察大队牌子)、政治部、立案庭(挂诉讼服务中心牌子)、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监察室。 历任院长为:王乃忠(2006.1--2007.9)、郑孝义(2007.9-2021.3)、徐青峰(2021.3-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