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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双免保”,开发区法院营创法治化营商环境出“新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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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3日 | ||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日,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建立涉企诉讼“双免保”白名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探索涉诉企业“双免保”白名单机制,进一步推动涉企财产保全依法规范有效实施,最大限度减少保全对营业经营的影响。 背景: 鲁西新区作为承担重大改革发展任务的综合性平台,正在加快打造“221”特色产业体系,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改革动能持续释放,生物制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机械装备制造能“高新特优”企业纷纷落地。但开发区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伴随经济活跃度越来越高而来的,是涉企合同类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不断增长,企业账户陷入冻结、解冻的循环,企业招投标、融资等正常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最大程度降低优质企业因涉诉被保全而影响正常经营,开发区法院探索建立“涉诉免保”机制,将鲁西新区规模较大、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好纳税记录和企业信誉、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质企业纳入“白名单”,以实际行动擦亮“菏法护企”品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助力。 做法: 《关于建立涉企诉讼“双免保”白名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司法,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目标,聚焦企业发展之需,瞄准涉诉企业痛点、难点、堵点,围绕基本原则、“双免保”白名单动态管理、免保措施、快速审查、置换保全提出了10条硬核举措。 《实施意见》明确了“白名单”管理办法。涉诉“双免保”白名单由开发区法院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并征询鲁西新区经济发展局、招商局、社会发展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意见后综合评定,有效期一年,并实行动态管理。如白名单内企业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安全法规、失信行为、滥用免保等情形,不再适用本机制。 什么是“双免保”?根据《实施意见》规定,白名单企业作为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保全金额低于100万元的,经人民法院必要性审查准予实施保全的,无需提供担保,在提交免于提供保全担保申请书后,可直接办理财产保全。白名单企业作为被告时,原告申请对其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保全金额低于100万元的,因缺乏保全合法性或必要性的,可免于采取保全措施,并向申请人做好释明工作。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了置换保全、善意保全等措施,尽可能降低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近年来,开发区法院深入推进“菏法护企”品牌建设,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菏法护企”保障推动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菏泽现代医药港、鲁西南大数据中心等辖区7个工业园区设立“重点企业法官工作室”和“重大项目法官工作室”,为企业发展提供全链条保障、全方位服务,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文章”,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涉诉企业“双免保”机制是开发区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又一有力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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