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建立于1955年,现下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兴隆人民法庭、陡沟人民法庭、十六里河人民法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纪检组(监察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司法法警大队等业务庭室和办事机构。主要职能是:依法审理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审判上级法院指定和其他基层人民法院依法移送的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审判刑事、民商事、行政再审案件,执行本院的、上级法院交办的和外地法院依法委托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依法确认国家赔偿和办理外地法院委托事项,办理司法鉴定,等等。法院现有工作人员164人,其中员额法官64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97.56%,其中研究生32人。每年审执结案件在20000件以上。现任院长为毕惠岩同志,二级高级法官。 近年来,市中区法院在济南中院指导、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狠抓法院管理,形成了横向覆盖法院工作方方面面,纵向贯穿案件审理前前后后的规范化管理体系,各项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管理轨道;狠抓队伍建设,形成了以法官为中心,各成序列、横向考评、纵向发展的人员管理新模式,促进了队伍管理的专业化;狠抓法院信息化建设,形成了信息网络全覆盖、办公办案全自动、诉讼活动全透明、法院管理数字化的信息网络格局,科技强院取得了丰硕成果。法院先后获得集体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并获得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北部战区五省(区)涉军维权先进单位等荣誉。 路无止境,大言稀声。新的时期,以党组书记、院长毕惠岩同志为首的法院领导班子,将荣誉浇注成前行的动力,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为主线,以司法办案为主业,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基层基础为保障,坚持实施党建工作、服务保障、审执质效、法院文化、队伍建设、智慧管理、基础设施七大突破提升工程,确立了努力建设更加富有活力、更加彰显品质、更具先进特质的一流活力品质强院,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品质强区建设中走在前、作表率的奋斗目标。不久的将来,在法治国家建设的征程上,人们一定会看到市中区法院更加迷人的靓影。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贯彻强省会战略和区委“21234”工作体系要求,坚持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为主线,以司法办案为主业,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基层基础为保障,在保持各项工作平稳发展的基础上,树立唯旗誓夺、勇争第一、敢做唯一的志气、勇气、胆气,实施党建工作、服务保障、审执质效、法院文化、队伍建设、智慧管理、基础设施七大突破提升工程,建设更加富有活力、更加彰显品质、更具先进特质的一流活力品质强院,努力提升审判质效指数、党委政府满意指数、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品质强区建设中,走在前、作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