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红旗手”—李永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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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 2011年04月20日 | ||
李永艳,微山法院立案庭副庭长,1991年,学习经济法专业的她进入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1年,她被调到立案庭任副庭长,在这平凡而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她恪尽职守,热心地接待着每一位当事人,细心地审查着每一起案件,管理着流程的每一个环节,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作为一名立案法官、作为一名担任着常委职务的政协委员,李永艳始终以服务大局为重,以无怨无悔的工作热忱,认真履行着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展现着一名女法官和政协委员的风采。她每年审查立案两三千件,没有出现一起该立不立或错立案件,更没有因立案不当造成一起缠诉上访案件,立案合格率达100%。 “立案庭是法院的窗口,作为立案庭的一名法官,我们就要耐心听诉,热心解答,诚心实意地为民排忧解难、平息纷争,使他们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为民”。李永艳经常这样说,她更是这样做的。 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好多当事人是带着一头雾水来到法院的,一些人甚至不知道要告谁?怎么告?为了引导他们更加便捷的诉讼、更加全面的保护自身权益,李永艳专门制作了明白纸和联系卡,对于如何写诉状、怎样举证、诉讼费用的交纳和诉讼程序,都写得明明白白、通俗易懂。当事人有疑问的,不管是在午休时间还是在下班时间,只要她在岗,总是不烦不推,宁愿不吃午饭或晚下会儿班,也要先将当事人的事情办妥。 在立案庭,李永艳每天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各种各样的案,有的当事人到法院来,也不知是忍了多长的气,受了多大委屈,有的怒气冲冲而来,话不投机半句多,甚者,恶语相加,有的满脸的委屈,就唠唠叼叼、哭哭啼啼说个不停,一谈就是大半天。李永艳总是热心对待,细心倾听,耐心解释,以耐心、诚心、爱心使当事人满意而归。 老李20岁的儿子不幸被车撞伤,造成一级伤残,为了给孩子看病,生活极度困难,老李来到立案庭咨询,李永艳热情的接待,帮助制作了起诉书,为他办理了诉讼费减免手续,解决了老李的燃眉之急。就是这样,她为一个个急需救助的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体现着法律的温情。 李永艳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对主体资格、诉讼请求、起诉证据等进行认真的审查,确保每一起符合条件、应予受理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为依法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创造条件,切实保障了当事人诉权的实现。对于一些群体性纷争或或敏感性的案件,她总是从大局出发,耐心开展说服教育工作,稳定当事人情绪,引导他们理性诉讼,避免矛盾升级。 诉讼保全要求快字当先,她便急事急办,依法制作裁定,快速送达,采取强制措施,在第一时间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立案庭对所有案件的立案、开庭、结案、执行等环节实行全程跟踪,李永艳时刻关注着每一起案件,及时发出催办、督办,杜绝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 辛勤的工作赢得群众的赞许,李永艳连续多年被法院评为先进个人,被县委县政府嘉奖,2007年、2009年被县妇联评为巾帼岗位明星,2008年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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