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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路怒”起纷争 法官温情巧化解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08日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开车驾驶最重要的就是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礼让,而驾驶过程中的“路怒症”不仅会加大道路安全事故的风险,更会侵害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权益。微山法院鲁桥法庭通过温情调解,用一周时间成功调处一起因“路怒”伤人引发的纠纷。

2023年3月,韩某驾驶车辆行驶至微山县两城镇大辛庄村村西104国道时,王某同方向驾驶车辆在韩某前方行驶。王某因韩某驾车超过其车辆,便对韩某进行辱骂、殴打。韩某受伤后住院治疗,后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微伤。2023年5月,微山县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王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后韩某多次与王某协商损害赔偿相关事宜,王某拒不赔偿。韩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王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8218.4元。

案件受理后,双方冲突激烈,韩某认为王某故意伤害使其遭受身体损伤和财产损失,在赔偿费用上坚持一分不让。王某受到行政处罚后虽认识到自身错误,但认为韩某故意别车,赔偿数额请求过高,不予配合。

法官李海峰在审查案卷材料时发现双方当事人系同村村民,便积极联合所在村委会成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对韩某、王某从“情”“理”、“法”三个层面给双方做释法明理工作,李海峰法官对民法典侵权条文耐心解读,对治安管理和交通安全法规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愿意各退一步,3000元赔偿款当场履行完毕。

“百姓事”就是“心上事”,鲁桥法庭始终坚持温情调解化解基层纠纷,既守护住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解开双方的心结矛盾,通过调处一件小案,提醒广大群众“安全驾驶莫竞速,路怒斗气要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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