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我,你这一天都干了什么?是啊,一天下来,我都干了什么工作,我竟不能一句话回答出来。从原来的审判岗位到如今的执行局办公室主任,工作内容不同,却同样忙忙碌碌。没有规律,接待不完的当事人和应接不暇的电话,还要外出办案。于是,6月12日,我真实记录一天的工作和生活。
5时20分,起床、洗漱。从1985年进入法院工作开始,不管春夏秋冬,都这样早起,已是多年的习惯。5时30分,叫醒上高二的孩子去上早读,明年就面临高考,功课紧张,学习不能马虎。6时,去不远的广场散步,顺便赶早市买回一天的蔬菜和生活用品,回到家准备早饭,打扫卫生。7时30分,吃罢早饭去上班,提前半小时出发。以前在审判庭室,审判压力大,每天尽可能挤出时间多办案,多年下来作息时间已经固定成习惯。
7时40分,到办公室,首先换上制服,打开电脑查看一下是否有新的通知、新闻和邮件。预览一天的工作,好安排时间段:立案、领取过付款、查询开户情况、解封账户……还有随时可能响起的问询电话。为了给当事人提供方便,执行法官的手机号都是对外公布的,随时随地可以进行联系。
7时54分,第一个电话打进来。这是外地的一个申请人,要查询上星期立的执行案的进度,我在电脑上查询完毕,告知他案件已经分到办案人员手中,给了他承办法官具体的联系方式。随后又有5个电话打入,均是询问案件执行进度的,我一一作了回答。
8时16分,去财务部门核对一笔过付款的情况,因为支付通知书一周前就已经开具,当事人却还没有交回收据。通过核查帐目得知,当事人已经领走了46万元的过付款。这种情况时有发生,虽然早有嘱咐,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已经案结事了,收据交不交回来“看心情”。然而对于我们,仍有程序和手续需要跟进,不合格卷宗绝对不能上交。于是我带回立案庭出具的一份领款证明,以便入卷。
8时37分,回到办公室,已经挤满了等待领取过付款和立案的人,因为法院的过付款物必须经执行局办公室审核、登记、开具支付通知书,财务部门才予支出。这一段时间,共开具过付款19笔,审查立案11件。期间还接听济南一个申请人的电话,因为立案时间比较长,涉及区划调整,案件又移送外地法院执行,当事人对长时间未执行情绪很不好,曾经多次上访。这次又提出现执行法院要一份审理期间的查封裁定,我对他说了调阅卷宗材料的规定。他却说,不要难为我了,我跑的腿已经不少了,你们不应该让我再跑腿。他情绪越来越激动,连着说了几分钟,容不得别人插言。我一直听到最后他说完,对他说,你耐心地再等一会,我稍后给你答复。
10时17分,一个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来协商执行案子的还款问题。我见本案已经划拨了部分款项,对未执行部分双方也有商量余地,于是给他们倒上两杯水,让他们在休息区先自行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
就这样,我抽出空来,赶忙去档案室调取那件案子的查封裁定,办理完调档手续,取出裁定回到办公室。屋里又有几个人在等待。我先给济南的这个当事人回电话,告诉他,裁定书已找到,将尽快邮寄走,并向他解释:“什么工作都得按流程来,每个流程都有严格的规定。你为此跑了不少腿,尚未执行到位,有情绪是难免的,但不存在为难人的问题。”他现在气已消,对我说:“刚才我不该说那些话,是我不对。”
11时21分,将刚来的几个当事人的事情一一处理完,协商还款的当事人也协商完毕并达成和解意见。申请人谅解了被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分期还款,我给他们办理完了相关手续。被执行人询问查封的他的账户能否及时解冻,看了看时间,11时37分,我只能说下午看时间吧。
此时已经没有了当事人,我拿出一份当事人的上访材料。当事人的丈夫在任村干部期间,因调整土地,被一村民持刀行凶杀害,中级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被告赔偿被害人方20余万元。中级法院指令茌平法院执行,由于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当事人到处上访。对其上访材料,法院要给上级以答复。把材料准备完,12时19分,又迟下班了。
简单的午饭、短暂的午休之后,14时10分,我仍按习惯提前到岗。担心出现疏漏,我把上午的上访回复材料又梳理一遍,才让书记员打印出来交到领导办公室。按计划,下午要去冯屯镇信用社查询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开户情况,正好可以解冻上午和解执行案件的账户。
14时40分,正要出门,又有当事人来办理过付款项。我只得放下手头材料,抓紧为他们办理。送走最后一位当事人时已经15时23分。到了冯屯信用社,解冻账户、查询开户情况,等待期间陆续又有6个电话打进来,是来领过付款和立案的,我也只能让他们先等候。办理完毕,已经接近17时,因又查询到当事人在县城信用社网点有账户存款,赶紧出发,在银行关门之前赶到该网点。办理完冻结手续,已经18时。
18时20分,赶回法院,为等待的当事人全部办完手续,已经到了18时49分。检查窗户、电源全部关闭,一天的工作伴随“咔嗒”锁门声画上了句号。
没有做刻意的选择,仅记录下我真实的一天,也是普通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