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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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27日 |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申请表(模板).docx 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申请表 | | 案号 | | 案由 | | | 当事人姓名/名称 | | | 送 达 地 址 审 查 确 认 情 况 | 合同/函件名称 | | 形成时间 | | | 合同/函件约定的送达地址 | | | 本案中提供的诉讼材料名称 | | | 诉讼材料中载明的地址 | | | 一年内进行的诉讼、仲裁 | 案号 | | 法院/仲裁机关 | | 诉讼、仲裁中提供的地址 | | 一年内民事活动经常使用地址 | | 自然人户籍登记地址 | | 工商登记备案地址 | | 电话、传真、微信等联系方式 |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法发〔2017〕19号)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送达地址进行确认。申请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法律规定,因提供材料不实导致送达地址确认错误的,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法院 工作 人员 签名 | 年 月 日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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