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青岛海事法院邀请教育部长江青年学者、新世纪优秀人才、文科杰青学者、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为全体干警进行授课。
秦教授以“我国海事法院的环境司法问题”为题,从我国环境司法专门化的基本范畴、我国海事法院的环境司法专门化现状分析、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求偿路径比较、海洋生态环境司法的难点问题等四个方面为全院干警讲授了一堂精彩的法学理论课。
授课前,秦教授与青岛海事法院部分干警进行研讨交流,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第3款指向的刑法罪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的识别与区分,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索赔范围,油污损害的行政处罚对象,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权与行政权的边界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并介绍了域外环境公益诉讼的相关情况,研讨气氛友好而热烈。
干警们纷纷表示,秦教授的授课和答疑为海洋环境司法保护案件的审理提供了理念和方法上的指导,拓宽了视野、开阔了思路,对今后通过司法程序更好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