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青岛海事法院烟台法庭负责人,海事审判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自2000年任助理审判员开始从事海事海商审判工作二十年来,审理各类案件1500余件;曾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
2000年,李军同志以全院第二名的成绩通过了法官资格考试,当年调至威海派出法庭工作,并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在刚刚担任审判工作时,由于没有经验,情绪紧张,曾在庭审中忘记安排被告答辩而直接进入证据调查,幸亏被审判长及时纠正。对于这次失误,李军及时调整心态,从此认真准备庭审提纲,做好庭前准备工作。通过长期的锻炼和实践,终于能够熟练地掌握和驾驭庭审。由于庭前准备工作细致,庭审的效率大为提高,对于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常常10分钟左右就结束庭审,并且对被告缺席案件能够当庭宣判。为了办好每一件案件,李军同志虚心向老法官请教,认真查阅相关的判例、论文,审判水平稳步提高。在担任审判工作的第一年里,李军同志半年就结案50余件,此后在威海每年结案均超过100件。在审判之余,李军同志还在当地媒体上发表相关的新闻报道,其中《威海海事法庭敲响入世第一拍》的报道登载在《威海晚报》头版。2000年李军同志荣立个人三等功。
2016年,在司法改革员额法官入额后,李军同志调至海事审判庭担任副庭长。由于部分法官岗位调动,海事庭积存了大量的案件。作为庭里的新人,李军接手了大量旧存的骨头案件。短短十几天,李军手中的待办案件就达到150多件,案件类型包括船舶碰撞、港口建设、油污损害、养殖损害、货损等疑难复杂案件,其中还包括长期未结案件。面对突如其来的重压,李军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案件的分类梳理,迅速使所有的案件都有序地向前推进,两个月内审结了50多件案件,一年内审结了140余件案件。在海事庭工作期间,李军同志还承担了海事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对这个新的领域,他认真学习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还带队到山东沿海各地海洋、海事行政机关进行调研,对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也进行了深入了解和学习。对于他经手的每件行政案件,都能切入主要矛盾,把握依法行政审查的主线,做到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了行政机关的依法执法权威。海事庭还承担了海洋环境保护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和调研工作。李军参与了“康菲”溢油系列案件的审理,并在判决后赴长岛地区进行判后答疑,还对该地区的困难群众进行了司法救助。此外,通过对历史案卷的仔细研判以及对相关当事人的走访调研,李军撰写了《船舶污染的司法实践及其立法思考——以“金玫瑰”轮系列案件为例》,并在全国油污基金研讨会上进行了宣讲。
2019年8月,受院领导指派,李军同志调任烟台法庭担任负责人。烟台地区拥有我省最长的海岸线,烟台法庭是青岛海事法院首批设立的派出法庭,法庭办理了大量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维护山东东部海上司法秩序方面取得了历史性的成绩。到达法庭后,李军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对法庭工作的定位,他认为,法庭工作是法院工作的前沿阵地,要发挥长征精神,法庭工作要起到宣言书、宣传队、播种机的作用。作为法庭干警,不仅要多办案办好案,还要对辖区的海事司法进行宣传推广,对海商法研究进行发动普及。因此,在办好案件的同时,法庭积极与当地政府、海事行政机关进行对接合作。并且,法庭与烟台大学、鲁东大学法学院进行联合,在法庭建立学生实习基地,将高校法律援助会在法庭落地,推动法学院师生参与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2019年5月,烟台打捞局在威海近海救助了某香港籍货轮,对船舶的救助费用调解结案后,船上几百名货主的货物救助费用还没有清结。货主们因时间紧迫,在救险后纷纷先行交纳高额保证金后将货物提走。但不少货主留下的联系方式不详,还有的人员发生变动无法继续对接。此时,烟台打捞局向法庭进行求助,法庭将这批案件引入了诉前调解程序。由于牵涉的货主众多,并且分布在全国各地,甚至还有境外当事人。李军作为主审法官,对在法庭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的几名烟台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进行案件法律关系讲解分析和司法礼仪的培训,安排学生们与货主进行主动联系。对于原联系方式无效的,学生们也发挥主观能动性想方设法解决,有的通过企业招聘网页查询,有的通过对投资人、关联公司的信息迂回进行定位。相关当事人在接到法院电话并听取案情讲解后,了解到迅速解决纠纷还能获得保证金与实际结算金额的差额返还,都纷纷对法院善意的、认真负责的工作表达谢意。经过一周的诉前调解,最终有80多名货主积极主动与烟台打捞局进行联系,及时清结了救助款项。而烟台打捞局也避免了诉讼的繁琐程序,还节省了大笔的司法费用。
在二十年的海事审判司法实践中,李军同志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他深知这些成绩都来自海事法院的教育和培养。做为一名新时代海事法官,需要担当更重的责任和义务。他将继续不断地紧跟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更新各种专业知识,继续加强法官职业道德修养,找出差距,克服不足,把公正与效率做为行动指南,做一名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