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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事法院关于选取资金存放银行的公告

2021年07月12日
作者: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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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海事法院

  关于选取资金存放银行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对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院拟公开选取资金存款银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存放银行范围

  符合资质要求的所有银行,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参加。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金融机构,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

  3、持有《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4、在青岛市设有分支机构,同一银行只允许一个分支机构报名;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公告不接受联合体。

  三、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青岛海事法院官网上发布。

  四、公告期限

  自2021年7月12日起至2021年7月14日。

  五、意向文件递交份数

  需提交意向文件:一正两副共叁份

  六、意向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7月15日14时00分起至14时30分止。

  2、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3号院内八楼会议室。

  七、意向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7月15日14时30分。

  2、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3号院内八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青岛海事法院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3号

  联系人:王建军

  电话:0532-58589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