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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事法院2018年工作报告

2019年02月14日
作者:青岛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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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海事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在青岛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青岛海事法院

  各位代表:

  现就青岛海事法院工作向大会提交书面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以来,我院在省委、省法院的正确领导指导下,在青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海洋强国战略、“一带一路”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和“走在前列、争创一流”目标定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海事司法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和进步。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604件,审执结4409件。已连续第八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市领导莅临视察指导给予鼓励或对相关工作作出批示予以肯定。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海洋经济发展

  (一)坚持服务大局,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准确把握海事司法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经略海洋战略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研究制定实施意见,明确了海事司法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经略海洋战略的指导思想、职能定位和具体措施。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服务保障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召开,研究制定为峰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具体措施,对峰会来访国家法律制度进行研究并编印《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国别法律制度指引》一书。坚持公正与效率、效果并重,依法审结涉及海洋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海上货物运输、船舶修造、港口物流等海事海商案件1853件,有效维护了海上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海洋生态环境,促进了青岛及全省海洋交通运输物流业和海洋装备制造业等海洋优势产业的发展;依法审结涉外(含港澳台)海事海商案件123件,涉及3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效维护了国家司法主权和海洋权益,平等保护了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结海事行政案件27件,监督支持海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海洋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如审理的韩国大宇造船海洋株式会社诉马绍尔群岛西象公司、巴拿马西达克凌公司船舶抵押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涉及多国当事人,抵押合同签订于英国伦敦,主债权涉及伦敦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我院依照船旗国法律认定船舶抵押权效力,确认了在国外设立的船舶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效力,该案例被评为全国海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本案及更多类似案件的成功处理,是海事司法能力和水平的体现,树立了我国海事司法公平公正的国际形象。

  (二)坚持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围绕“四个基本”目标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全院形成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整体合力。面对海事执行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执行力量不足等实际困难,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积极推动建立完善海事执行联动机制,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荣成市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等单位签署执行联动协议。把执行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落实“三统一”执行办案管理模式,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加大执行网络查控和网拍工作力度,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处理涉网拍执行案件80件,成交62起,成交金额高达2.5亿元,标的物涉及油轮、货轮、游艇、渔船等涉海、涉渔财产。强化执行保障,配足配强执行力量,通过举办“执行大讲堂”、外出学习考察等途径,不断提升执行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大信用惩戒力度,通过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执行措施,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通过强有力措施,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执行收案1008件,结案1139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为93.22%,终本案件合格率为100%,信访案件办结率为100%,执行案件执结率为87.53%。

  (三)坚持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便民、利民、为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电子诉讼服务平台,自2018年6月1日开通网上立案、网上缴费功能以来,通过网上立案1287件、网上缴费510件。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加大分调裁改革力度。制定分调裁操作规程,启用省法院统一建设的分调裁系统,并组建3个速裁团队,按照最高法院确定的80%案件进入速裁的要求进行落实。不断加强烟台、威海、日照、石岛、东营等派出法庭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其便民利民优势。各派出法庭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大对追索劳务报酬等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保护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执行,经常深入港航企业、渔村码头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在促进地方海洋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共收案2389件,占全院收案总数的51.5%;结案1972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44.7%。如威海法庭审理的138名船员追索劳务报酬系列案,被告田某拖欠船员劳务报酬近千万元,上百名船员及其家属到省市政府部门信访,公安机关将田某抓获并羁押在当地看守所。威海法庭受理案件后,加强与当地政府、法院、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到看守所询问被告详细制作笔录,并连续三天加班加点开庭审理,第一时间作出判决,案件当事人全部服判息诉,船员劳务报酬全部清偿。荣成市成山镇人民政府和船员代表专程送来锦旗对我院公正高效化解涉案矛盾纠纷表示感谢。

  二、突出工作重点,促进海事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深化司法改革,海事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改进审判管理模式,将审判执行团队由27个调整为22个,进一步明确了各团队的职责分工和办案指标。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建立了专业法官会议和季度研讨会制度,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上级法院领导和法官来我院现场指导,进一步规范和统一了裁判标准。强化精品意识,健全精品案件生成机制。倡导工匠精神,引导审判人员树立精益求精的审判态度,用工匠精神催生精品审判。积极开展优秀裁判文书和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定期对优秀裁判文书和典型案例进行汇编。多篇裁判文书、典型案例在全省及全国法院评选活动中获奖。加强流程管理,着力构建权责明晰、高效运转的管理机制。严格随机分案、精准排期、委托鉴定、卷宗上呈等节点管控,特别是严格审限延长、案件报结的条件和程序;加大对未结案件的督办力度,每周进行调度和分析通报,多次专门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进行逐案调度。服判息诉率为94.1%,同比提升3.6个百分点。

  (二)强化科技支撑,智慧法院建设取得新进展。积极推进全业务网上办理和全方位智能服务,建立一体化工作平台,完善了自动分案、网上阅签、电子印章等办公办案系统;认真落实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管理规定,积极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建设了庭审语音识别系统并开展应用培训,将语音同步生成应用于庭审、办公;积极推进全流程依法公开,对科技法庭信息化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加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的管理和应用,司法公开的途径进一步优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新建2处科技法庭,对数据中心、信息安全、法庭监控等进行了升级改造,信息化服务办公办案和当事人诉讼的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深化司法公开,海事司法透明度进一步提升。先后2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意见和基本解决执行难进展情况,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青岛电视台、青岛日报、半岛都市报等10余家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发布2017年度海事审判白皮书和10起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案件审理和工作开展情况。举办宪法日暨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高校师生、媒体记者、居民代表等来我院视察参观。积极开展微电影展播,讲好海事司法故事,我院制作的微电影《起航》先后获评全省、全国十佳微电影。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法院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主动宣传海事司法服务保障经略海洋战略、“一带一路”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采取的举措、取得的成效,扩大了海事司法的影响力。

  三、坚持政治统领,努力打造过硬海事司法队伍

  (一)加强政治教育,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性教育,定期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组织全院干警赴烟台胶东革命纪念馆、威海刘公岛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举办迎五四“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主题演讲,召开庆祝建党97周年“七一”表彰大会暨规范化建设演讲会,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纪律规矩,营造了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明显提升。坚持把工作重心向党支部倾斜,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支部书记述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切实用好民主集中制、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有力武器。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按照“一年展开打基础、两年深化出成效、三年全面上台阶”的思路,注重目标引领,注重问题导向,注重从严从实,坚持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三)加强教育培训,海事司法能力进一步提升。春节后上班第一周举办新春集中培训,邀请专家教授来我院授课,组织干警到青岛蓝色硅谷、即墨法院进行考察学习。借助协办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研究基地和国家法官学院青岛海事分院的优势,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与山东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设立海洋海事海商法律研究中心、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积极派员参加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年会、长江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与法治保障专题研讨会等国内外交流活动,为干警开阔视野、提升业务能力创造了优越的条件和环境。多篇调研论文在全国海事审判研讨活动中获奖。1名法官被评为第四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四)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警观看多部警示教育片、到青岛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参观,邀请专家教授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专题辅导,加强对干警遵纪守法情况的日常监督,对违反廉政纪律的潜在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始终保持“零容忍”。

  四、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把海事审判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将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基本解决执行难等重要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及时呈报省级及辖区七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建立完善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确保自觉接受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青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海事法院工作,帮助解决了执法办案和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许多实际问题,对海事司法事业的发展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海事审判工作,10余名市人大代表到我院视察,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有力促进了我院各项工作和建设。在此,向青岛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一年,虽然我院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无论是审判执行工作,还是自身建设,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都还有不少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在服务大局方面,对海事司法服务保障经略海洋战略、“一带一路”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的方法路径缺乏深入研究,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审判执行主业方面,推进海事审判精品战略的措施不够完善,执行案件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在队伍建设方面,有的干警组织观念淡薄,纪律作风存在薄弱环节,工作积极性、事业心和责任心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司法政务方面,智慧法院建设有待加快推进,信息化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派出法庭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且补齐困难重重,需要各有关方面支持。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9年,我们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思路,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海事司法工作新局面,为把青岛建设得更加富有活力更加时尚美丽更加独具魅力、为加快海洋强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头脑、指导海事司法实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第二十六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精神,确保海事司法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二是坚持以服务大局为重心,聚焦深化改革开放、经略海洋战略、“一带一路”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加强前瞻性调研,不断完善海事司法服务措施,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坚持以深化海事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动力,加强审判执行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海事审判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进一步提升海事司法质效。四是坚持以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为手段,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完善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功能,着力构建全业务全流程融合应用体系。五是坚持以“走在前列”为己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借助协办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研究基地和国家法官学院青岛海事分院的优势,加强教育培训,拓展对外交流合作的途径,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良、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复合型海事司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