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共受理涉外案件213件,是去年的1.5倍,涉港案件21件,同比持平,涉台案件21件,是去年的9.5倍;涉外案件结案224件,同比上升23%,涉港案件26件,同比上升40%,涉台案件22件,是去年的2倍多。其中以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居多,收案为总数的28%,结案为总数的27.2%。
从案由来看,收、结案数前六位的是: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收案71件,结案74件;海事债权确权纠纷收案40件,结案40件;海难救助合同纠纷收案27件,结案27件;申请海事债权登记与受偿案件收案26件,结案26件;船员劳务合同收案21件,结案21件;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收案11件,结案12件。
从结案方式看,其中:判决67件,调解39件,准予撤诉78件,按撤诉处理45件,驳回起诉8件,终结债权登记与受偿26件。
案件涉及3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功处理了多起当事人主动申请在我院管辖港口扣押船舶,使我院获得管辖权的案件。如成功审理的“狮子”轮案,7家境外当事人先后向我院申请扣押该轮,关联案件涉及德国、瑞典、巴拿马、利比里亚、乌克兰、菲律宾等国家和地区,总标的额超过2000万美元。在船东弃船的情况下,我院积极协调,将21名外籍船员遣返回国,并依法成功拍卖“狮子”轮,拍卖价款人民币6783.6万元,溢价率高达19.7%。乌克兰和菲律宾两国使馆对我院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对妥善处理船员遣返表示衷心感谢。该案入选省法院两会工作报告。此类案件体现出外方当事人对我国海事司法的认可和信任,彰显了我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公信力,是我院服务保障扩大对外开放、持续深入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