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2年9月26日立案受理公益诉讼起诉人日照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丁明连、韩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依法有权提起诉讼的其他主体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申请参加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列为共同原告;逾期申请的,不予准许。
特此公告。
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pdf
联系人:吕延铭,青岛海事法院法官
联系电话:0532-58589505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云岭支路3号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