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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2018年12月14日
作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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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中院认真贯彻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把认真听取、着力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依法履行职责、破解工作难题、推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努力提升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交流,不断完善建议办理的机制方法,较好完成了各项办理任务。

一、代表建议总体情况

2018年,市中院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9件(党群其他类3件、全部类1件、公安司法类1件、法改交通类1件、城建规划类2件、商务外事类1件),其中市中院主办4件,协办5件,全部按照建议工作要求办理完毕。今年我院承办的代表建议,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建议渠道更加丰富,交流平台更加多样。随着司法公开力度的不断加大,我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网站、12368热线电话、院长信箱、对外窗口等多种载体,广开收集听取建议的渠道,与人大代表沟通更加便捷。二是建议质量普遍较高。建议的广度和深度均不断深化,对民生问题和弱势群体的关注程度明显提高,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反映民意、参政议政的履职水平,对推动法院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很好帮助。三是更加关注法院建设。人大代表关注个案的数量有所下降,建议不仅涉及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更多的从法院队伍建设和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体现了人大代表对司法公正所寄予的迫切期待和对法院工作给予的关怀和支持。

二、办理代表建议的主要做法

(一)提升思想认识,分解落实建议办理责任。今年全市“两会”后,市中院马上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贯彻青岛市十六届人大代表二次会议精神,要求全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切实做到认真、细致的办好每一项建议、意见。中院坚持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专项进行逐项交办并压实责任,明确和完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协调,承办部门认真落实”的建议办理工作运行机制,并将办理结果纳入年终工作绩效考核,为全年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基础。

(二)健全工作机制,切实规范建议办理程序。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解决问题、取得实效。我院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提升建议的办理质量,切实保证代表提出的建议在法院落地生根。一是全程督办,确保办理成效。建议办理实行全程跟踪督办,随时与承办单位保持联系,了解掌握办理情况,并及时向代表反馈提案办理的进度情况。二是对重大、复杂疑难建议进行专项协调。发现建议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复杂疑难事项,督办部门及时协调各部门、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确保建议办理工作顺利完成。

(三)加强沟通交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尽责。畅通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络,是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应有之义。截至目前,市中院办理人大代表来信11封,走访人大代表50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100余人次,接听、答复人大代表来电近百次,为人大代表寄送《案例选编》、《司法论坛》、阶段性工作汇报万余件。一是坚持完善联络和监督制度。健全完善院领导定期联系、走访人大代表制度,促使法院与人大代表之间联系与沟通更加紧密,渠道更加畅通。二是坚持工作报告制度。通过定期向市人大代表寄送法院工作报告、《青岛司法论坛》、最新案例选编等有关书刊杂志,方便代表深入了解审判执行工作,加深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加大法院工作的透明度,赢得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三是坚持将“双互动工作法”贯彻建议办理工作始终。建议办理工作中,坚持让人大代表参与建议办理全过程,努力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使人大代表更好地行使监督权,确保了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

代表建议是代表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形式,也是帮助法院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人大代表建议的顺利办理,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的理解与支持,也是市中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改进工作和建立办理好、答复好、落实好建议长效机制的结果。今年以来,我院虽然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采取了一些新做法,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与人大代表们的期望与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下一步,市中院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继续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主动性,规范建议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为把青岛建设得更富活力、更加时尚、更加宜居、更加独具魅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4日

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来源:
2018年12月14日

今年以来,市中院认真贯彻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把认真听取、着力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依法履行职责、破解工作难题、推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努力提升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交流,不断完善建议办理的机制方法,较好完成了各项办理任务。

一、代表建议总体情况

2018年,市中院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9件(党群其他类3件、全部类1件、公安司法类1件、法改交通类1件、城建规划类2件、商务外事类1件),其中市中院主办4件,协办5件,全部按照建议工作要求办理完毕。今年我院承办的代表建议,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建议渠道更加丰富,交流平台更加多样。随着司法公开力度的不断加大,我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网站、12368热线电话、院长信箱、对外窗口等多种载体,广开收集听取建议的渠道,与人大代表沟通更加便捷。二是建议质量普遍较高。建议的广度和深度均不断深化,对民生问题和弱势群体的关注程度明显提高,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反映民意、参政议政的履职水平,对推动法院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很好帮助。三是更加关注法院建设。人大代表关注个案的数量有所下降,建议不仅涉及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更多的从法院队伍建设和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体现了人大代表对司法公正所寄予的迫切期待和对法院工作给予的关怀和支持。

二、办理代表建议的主要做法

(一)提升思想认识,分解落实建议办理责任。今年全市“两会”后,市中院马上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贯彻青岛市十六届人大代表二次会议精神,要求全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切实做到认真、细致的办好每一项建议、意见。中院坚持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专项进行逐项交办并压实责任,明确和完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协调,承办部门认真落实”的建议办理工作运行机制,并将办理结果纳入年终工作绩效考核,为全年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基础。

(二)健全工作机制,切实规范建议办理程序。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解决问题、取得实效。我院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提升建议的办理质量,切实保证代表提出的建议在法院落地生根。一是全程督办,确保办理成效。建议办理实行全程跟踪督办,随时与承办单位保持联系,了解掌握办理情况,并及时向代表反馈提案办理的进度情况。二是对重大、复杂疑难建议进行专项协调。发现建议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复杂疑难事项,督办部门及时协调各部门、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确保建议办理工作顺利完成。

(三)加强沟通交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尽责。畅通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络,是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应有之义。截至目前,市中院办理人大代表来信11封,走访人大代表50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100余人次,接听、答复人大代表来电近百次,为人大代表寄送《案例选编》、《司法论坛》、阶段性工作汇报万余件。一是坚持完善联络和监督制度。健全完善院领导定期联系、走访人大代表制度,促使法院与人大代表之间联系与沟通更加紧密,渠道更加畅通。二是坚持工作报告制度。通过定期向市人大代表寄送法院工作报告、《青岛司法论坛》、最新案例选编等有关书刊杂志,方便代表深入了解审判执行工作,加深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加大法院工作的透明度,赢得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三是坚持将“双互动工作法”贯彻建议办理工作始终。建议办理工作中,坚持让人大代表参与建议办理全过程,努力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使人大代表更好地行使监督权,确保了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

代表建议是代表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形式,也是帮助法院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人大代表建议的顺利办理,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的理解与支持,也是市中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改进工作和建立办理好、答复好、落实好建议长效机制的结果。今年以来,我院虽然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采取了一些新做法,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与人大代表们的期望与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下一步,市中院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继续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主动性,规范建议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为把青岛建设得更富活力、更加时尚、更加宜居、更加独具魅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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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中院认真贯彻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把认真听取、着力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依法履行职责、破解工作难题、推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努力提升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交流,不断完善建议办理的机制方法,较好完成了各项办理任务。

一、代表建议总体情况

2018年,市中院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9件(党群其他类3件、全部类1件、公安司法类1件、法改交通类1件、城建规划类2件、商务外事类1件),其中市中院主办4件,协办5件,全部按照建议工作要求办理完毕。今年我院承办的代表建议,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建议渠道更加丰富,交流平台更加多样。随着司法公开力度的不断加大,我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网站、12368热线电话、院长信箱、对外窗口等多种载体,广开收集听取建议的渠道,与人大代表沟通更加便捷。二是建议质量普遍较高。建议的广度和深度均不断深化,对民生问题和弱势群体的关注程度明显提高,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反映民意、参政议政的履职水平,对推动法院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很好帮助。三是更加关注法院建设。人大代表关注个案的数量有所下降,建议不仅涉及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更多的从法院队伍建设和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体现了人大代表对司法公正所寄予的迫切期待和对法院工作给予的关怀和支持。

二、办理代表建议的主要做法

(一)提升思想认识,分解落实建议办理责任。今年全市“两会”后,市中院马上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贯彻青岛市十六届人大代表二次会议精神,要求全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切实做到认真、细致的办好每一项建议、意见。中院坚持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专项进行逐项交办并压实责任,明确和完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协调,承办部门认真落实”的建议办理工作运行机制,并将办理结果纳入年终工作绩效考核,为全年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基础。

(二)健全工作机制,切实规范建议办理程序。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解决问题、取得实效。我院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提升建议的办理质量,切实保证代表提出的建议在法院落地生根。一是全程督办,确保办理成效。建议办理实行全程跟踪督办,随时与承办单位保持联系,了解掌握办理情况,并及时向代表反馈提案办理的进度情况。二是对重大、复杂疑难建议进行专项协调。发现建议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复杂疑难事项,督办部门及时协调各部门、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确保建议办理工作顺利完成。

(三)加强沟通交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尽责。畅通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络,是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应有之义。截至目前,市中院办理人大代表来信11封,走访人大代表50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100余人次,接听、答复人大代表来电近百次,为人大代表寄送《案例选编》、《司法论坛》、阶段性工作汇报万余件。一是坚持完善联络和监督制度。健全完善院领导定期联系、走访人大代表制度,促使法院与人大代表之间联系与沟通更加紧密,渠道更加畅通。二是坚持工作报告制度。通过定期向市人大代表寄送法院工作报告、《青岛司法论坛》、最新案例选编等有关书刊杂志,方便代表深入了解审判执行工作,加深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加大法院工作的透明度,赢得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三是坚持将“双互动工作法”贯彻建议办理工作始终。建议办理工作中,坚持让人大代表参与建议办理全过程,努力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使人大代表更好地行使监督权,确保了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

代表建议是代表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形式,也是帮助法院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人大代表建议的顺利办理,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的理解与支持,也是市中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改进工作和建立办理好、答复好、落实好建议长效机制的结果。今年以来,我院虽然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采取了一些新做法,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与人大代表们的期望与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下一步,市中院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继续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主动性,规范建议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为把青岛建设得更富活力、更加时尚、更加宜居、更加独具魅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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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中院认真贯彻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切实把认真听取、着力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依法履行职责、破解工作难题、推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努力提升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交流,不断完善建议办理的机制方法,较好完成了各项办理任务。

一、代表建议总体情况

2018年,市中院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9件(党群其他类3件、全部类1件、公安司法类1件、法改交通类1件、城建规划类2件、商务外事类1件),其中市中院主办4件,协办5件,全部按照建议工作要求办理完毕。今年我院承办的代表建议,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建议渠道更加丰富,交流平台更加多样。随着司法公开力度的不断加大,我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网站、12368热线电话、院长信箱、对外窗口等多种载体,广开收集听取建议的渠道,与人大代表沟通更加便捷。二是建议质量普遍较高。建议的广度和深度均不断深化,对民生问题和弱势群体的关注程度明显提高,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反映民意、参政议政的履职水平,对推动法院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很好帮助。三是更加关注法院建设。人大代表关注个案的数量有所下降,建议不仅涉及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更多的从法院队伍建设和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体现了人大代表对司法公正所寄予的迫切期待和对法院工作给予的关怀和支持。

二、办理代表建议的主要做法

(一)提升思想认识,分解落实建议办理责任。今年全市“两会”后,市中院马上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贯彻青岛市十六届人大代表二次会议精神,要求全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切实做到认真、细致的办好每一项建议、意见。中院坚持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专项进行逐项交办并压实责任,明确和完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协调,承办部门认真落实”的建议办理工作运行机制,并将办理结果纳入年终工作绩效考核,为全年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了基础。

(二)健全工作机制,切实规范建议办理程序。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解决问题、取得实效。我院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提升建议的办理质量,切实保证代表提出的建议在法院落地生根。一是全程督办,确保办理成效。建议办理实行全程跟踪督办,随时与承办单位保持联系,了解掌握办理情况,并及时向代表反馈提案办理的进度情况。二是对重大、复杂疑难建议进行专项协调。发现建议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复杂疑难事项,督办部门及时协调各部门、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确保建议办理工作顺利完成。

(三)加强沟通交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尽责。畅通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络,是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应有之义。截至目前,市中院办理人大代表来信11封,走访人大代表50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100余人次,接听、答复人大代表来电近百次,为人大代表寄送《案例选编》、《司法论坛》、阶段性工作汇报万余件。一是坚持完善联络和监督制度。健全完善院领导定期联系、走访人大代表制度,促使法院与人大代表之间联系与沟通更加紧密,渠道更加畅通。二是坚持工作报告制度。通过定期向市人大代表寄送法院工作报告、《青岛司法论坛》、最新案例选编等有关书刊杂志,方便代表深入了解审判执行工作,加深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加大法院工作的透明度,赢得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三是坚持将“双互动工作法”贯彻建议办理工作始终。建议办理工作中,坚持让人大代表参与建议办理全过程,努力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使人大代表更好地行使监督权,确保了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

代表建议是代表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形式,也是帮助法院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人大代表建议的顺利办理,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的理解与支持,也是市中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改进工作和建立办理好、答复好、落实好建议长效机制的结果。今年以来,我院虽然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采取了一些新做法,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与人大代表们的期望与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下一步,市中院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继续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主动性,规范建议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为把青岛建设得更富活力、更加时尚、更加宜居、更加独具魅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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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