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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审判综合大楼火灾事故紧急处置预案》、《审判综合大楼消防突发事件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预案》的通知

2019年10月31日
作者:办公室
打印 分享到:

中院各部门:

为提高处理火灾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使全体人员面对火灾等突发情况时,能够安全迅速地撤离办公大楼、疏散到指定安全区域, 伤员能够得到及时救治、人员能够及时得以疏散、大火能够迅速及时扑灭、物资能够得到有效抢救、各项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我院制订了《审判综合大楼火灾事故紧急处置预案》、《审判综合大楼消防突发事件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预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按照预案提前部署,作好消防突发事件紧急疏散各项工作准备。特此通知。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综合大楼火灾事故紧急处置预案

为提高处理火灾事故处理的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使审判综合大楼在发生火灾时,伤员能够得到及时救治,人员能够及时得以疏散,大火能够迅速及时扑灭,物资能够得到有效抢救,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审判综合大楼的结构和特点,制订如下应急预案。

一、采取应急措施

1、发现火灾,立即按动消防报警按扭,通知大楼总控制室,向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报告火灾部位与火情。

2、大楼总控制室接到火警后,立即调整监视摄像头,锁定火灾现场。

3、确认火灾部位与火情,立即拨打119报警,告知火灾发生单位、位置,火灾发生的具体部位及火势大小。

4、命令物业管理公司,立即打开所有防火门,打开所有应急通道(包括门禁)和楼门。

5、命令配电室值班员,立即切断火灾区电源。

6、发现火灾现场受伤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说明伤员所在位置、受伤人数及伤情。

7、命令总控制室值班员,立即开启通风、排风系统。

8、命令总控制室,立即关闭防烟阀和新风机。

9、命令物业管理公司,立即对电梯进行控制,强行归底。

10、命令法警全体出动,设置警戒线,维持机关秩序。

11、通知司法鉴定管理处、行政装备处、物业管理公司、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火灾现场。做好伤员抢救、疏散指挥、组织灭火、抢救物资工作。

12、院领导或经院长授权的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指挥。消防人员到达后,协助消防指挥人员工作。

二、紧急疏散人员

现场指挥人员,命令总控室打开应急广播,亲自下达紧急疏散通知或授权值班人员下达。主要内容:

1、命令物业管理人员、安全保卫值班人员、法警值班人员、立案庭有关人员,立即打开所有防火门,打开所有楼门,打开所有紧急通道(包括门禁)。

2、命令鉴定管理处和其他单位和具有医疗救护知识的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救护,并指定伤员集中部位。

3、命令所有人员不得乘座电梯。并告知电梯已强制归底,停止使用。

4、为全体人员指示逃生路线和逃生方法。

5、命令全体人员通过应急通道(楼梯)向下疏散,并到安全区域东门广场集中。

6、告知疏散时不要惊慌、注意安全。

7、疏散完毕,命令关闭所有防火门,防止火灾蔓延。

8、在疏散过程中,注意倾听紧急广播,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三、组织抢救伤员

1、火灾现场发现伤员,伤员意识清醒且能自主移动的,帮助其撤离火灾现场。

2、伤员意识丧失或不能自主移动的,可根据情况采取扶持、肩背、拖拉、抬抗等措施,设法使其脱离现场,并立即进行急救。

3、呼吸、心脏停止的,可在脱离火灾现场后,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摩,进行心肺复苏。直至医护人员到来。

4、本院曾从事过法医工作、医疗卫生工作的人员,听到抢救伤员的命令后,立即赶赴伤员所在部位,组织抢救。

5、临时救护点设在东门口北侧。遇救伤员,一律在东门广场集中抢救。

四、实施灭火扑救

1、接到火警,行政装备处、物业管理公司全体人员,立即携带通讯照明器材、灭火器材、呼吸面罩,赶赴现场。

2、利用消火栓和灭火器展开自救。灭火器数量不足时,组织人员从上下相邻楼层向火灾层运送。

3、在火灾区域扑救时正确使用呼吸面罩。

4、关闭防火门,防止火灾蔓延。

5、全部人员疏散完毕后,指挥人员最后撤离。

6、在火灾扑救及疏散过程中,注意倾听应急广播。

五、抢救现场物资

1、灭火扑救与抢救物资,在现场指挥人员的组织下同时进行。

2、行政装备处、物业管理公司、火灾现场及其周边部门为物资抢救职能部门。

3、当火势蔓延,物资抢救无法进行时,指挥人员下达撤离命令及时撤离,保证人员安全。

4、大火扑灭,政治部立即抽调全院人员从灭火剂、积水中抢救物资,清理现场,恢复工作。

六、组织指挥协调

1、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方民

副组长:李胜良、田孝民

成 员:张玉厚、高勇、文冰峰、姚建波、王洪坚、周洪溪、谢建忠、岳光东

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现场指挥,组织人员疏散、灭火扑救、物资抢救,按照规定将有关情况在一小时内上报市委。

2、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部门及责任人

办公室、行政装备处、法警支队、立案庭、物业管理公司、火灾现场涉及的相关部门,为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部门。王洪坚、周洪溪、岳光东,为火灾事故应急处理责任人。

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部门职责:按照指挥小组的要求,按照火灾处理程序操作消防设备。现场组织协调,抢救伤员,组织疏散,组织扑救,抢救物资、维持秩序。与火灾现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将指挥小组的命令,通过紧急广播、内线电话、对讲机、火警电话、手机等下达到火灾现场。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

消防突发事件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预案

     为提高火灾事故处理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在审判综合大楼在万一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能够安全、迅速地撤离大楼,疏散到安全区域,有效地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根据《审判综合大楼火灾事故紧急处置预案》,制定如下疏散方案。

一、紧急疏散的组织指挥

审判综合大楼火灾事故的人员紧急疏散工作以及伤员救治、灭火扑救、物资抢救等紧急处置措施,由中院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办公室、行政装备处、法警支队、物业管理公司、火灾现场涉及的相关部门,为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部门。王洪坚、周洪溪、李兴才、谢建忠,为火灾事故应急处理责任人。

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部门及责任人,按照指挥小组的要求,按照火灾处理程序操作消防设备。现场组织协调、抢救伤员、组织疏散、组织扑救、抢救物资、维持秩序。与火灾现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将指挥小组的命令,通过紧急广播、内线电话、对讲机、火警电话、手机等下达到火灾现场。

二、人员疏散撤离路线

指挥人员在应急广播中下达疏散命令后,各部门立即组织所属人员,根据下列疏散路线,撤离办公大楼。

1、办公区2523211917层人员,从南侧楼梯向下至5层,通过电梯间穿越审判区,从审判区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东门撤离。

2、办公区2422201816层人员,从北侧楼梯下至4层,通过电梯间穿越审判区,从审判区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东门撤离。

3、办公区15 13119层人员,从南侧楼梯下至3层,通过电梯间穿越审判区,从审判区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东门撤离。

4、办公区1412108层人员,从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东门撤离。

5、办公区753层人员,从北侧楼梯下至一楼,从大楼南门撤离。

6、办公区46层人员,从南侧楼梯下至一楼,从南门撤离。

7、办公区2层人员,从电梯间穿越东楼门,通过南侧楼梯下至一楼,从大楼南门撤离。

8、办公区1层人员,从大楼南门撤离。

9、负1层人员,穿越食堂从食堂南门撤离。

10、负2层人员,从车辆进出匝道撤离。

11、负3层人员,就近从楼梯撤离。

12、审判区35层人员,从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北门撤离。

13、审判区4层人员,从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东门撤离。

14、审判区2层人员,从大楼东门撤离。

15、立案庭工作人员、便民服务大厅值班人员,从大楼北门撤离。

三、各楼层人员的疏散

各部门负责人为或负责人指定的人员为紧急疏散组组长,按照下列分工,具体组织实施人员疏散工作。零散分布办公的部门工作人员,要服从本楼层组长的疏散指挥

1、25层:阅览室。组长:萧安

2、24层:院领导、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金融审判庭。组长:赵玫、徐忠明、刘邵阳

3、23层:民五庭、民四庭。组长:张信林、管磊

4、22层:院领导、知产法庭、金融审判庭。组长:杨祝青、宿敏

5、21层:行政庭、审管办。组长:刘英、杨亮

6、20层:民二庭、审管办、监察室。组长:栾桂玲、蘧青、张霞

7、19层:院领导、人事处、法官处、教育处、知产法庭。组长:张磊、逄振悦、吴多辰、王绍军

8、18层:院领导、监察室、纪检组、研究室、办公室。组长:石满朵、接贵祥、葛朝霞、王娜

9、17层:院领导、办公室、研究室。组长:王洪坚、张坚

10、16层:法警支队、环境资源庭。组长:刘新民、于瑞军

11、15层:执行局、执行二庭、执行指挥中心、立案一庭。组长:赵健 、张明

12、14层:立案一庭、执行二庭。组长:林虹、孙林

13、13层:执一庭、执行指挥中心。组长:尚连臣

14、12层:刑一庭、刑二庭。组长:吕燕、刘伟

15、11层:少审庭、审判监督监庭。组长:韩向东、黄宁

16、10层:民一庭。组长:綦晓声

17、9层:行装处、法警支队、司法技术管理处。组长:周洪溪、李兴才

18、8层:立案二庭、工会、环境资源庭。组长:李元宏、庄茂刚

19、7层:司法技术管理处、行装处、信息中心、办公室。组长:熊纪英、邹军、张维真

20、6层:信息中心、行装处。组长:蔡志勇

21、5层:办公室、行装处。组长:许冬冬

22、4层:办公室、法官管理处。组长:许冬冬

23、3层:行装处车队、法警支队。组长:高义东、贺卫红

24、2层:法警支队、行装处车队。组长:王本堂、李军

25、1层:法警支队、物业。组长:陈洪运、陆军

26、负一层:食堂、档案室。刘元红、王玉胜

27、负二、三层:物业、保安。组长:刘守春、孙浩

26、审判区2345层。组长:石增强

27、立案大厅、便民服务大厅。组长:陈洪运

四、疏散秩序的维持

法警支队、物业负责维护疏散秩序,工作分工如下:

1、二大队负责维护16层以上楼层人员的疏散秩序,引导疏散人员按照预案疏散。责任人:尹志江

2、三大队负责维护15层至6层楼层人员的疏散秩序,引导疏散人员按照预案疏散。责任人: 鲜春和

3、一大队负责维护51层办公区人员疏散秩序,引导疏散人员按照预案疏散。责任人:孟力

4、110值班人员、安保执勤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根据指挥人员命令,最后撤离。

五、疏散注意事项

1、保持镇静,服从指挥,有秩序地疏散和撤离,防止踩踏事件发生。

2、人员安全撤离大楼后,在院东门广场集合。伤员在东门北侧集中。

3、某楼层发生火情时,疏散组长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远离火源的撤离路线,组织人员迅速撤离。

4、指挥人员、部门负责人、各楼层疏散组长、疏散秩序负责人,确认人员全部撤离后,最后撤离。

5、部门负责人或各楼层疏散组长对所属人员进行清点,及时向指挥人员报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审判综合大楼火灾事故紧急处置预案》、《审判综合大楼消防突发事件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预案》的通知

来源:
2019年10月31日

中院各部门:

为提高处理火灾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使全体人员面对火灾等突发情况时,能够安全迅速地撤离办公大楼、疏散到指定安全区域, 伤员能够得到及时救治、人员能够及时得以疏散、大火能够迅速及时扑灭、物资能够得到有效抢救、各项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我院制订了《审判综合大楼火灾事故紧急处置预案》、《审判综合大楼消防突发事件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预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按照预案提前部署,作好消防突发事件紧急疏散各项工作准备。特此通知。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综合大楼火灾事故紧急处置预案

为提高处理火灾事故处理的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使审判综合大楼在发生火灾时,伤员能够得到及时救治,人员能够及时得以疏散,大火能够迅速及时扑灭,物资能够得到有效抢救,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审判综合大楼的结构和特点,制订如下应急预案。

一、采取应急措施

1、发现火灾,立即按动消防报警按扭,通知大楼总控制室,向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报告火灾部位与火情。

2、大楼总控制室接到火警后,立即调整监视摄像头,锁定火灾现场。

3、确认火灾部位与火情,立即拨打119报警,告知火灾发生单位、位置,火灾发生的具体部位及火势大小。

4、命令物业管理公司,立即打开所有防火门,打开所有应急通道(包括门禁)和楼门。

5、命令配电室值班员,立即切断火灾区电源。

6、发现火灾现场受伤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说明伤员所在位置、受伤人数及伤情。

7、命令总控制室值班员,立即开启通风、排风系统。

8、命令总控制室,立即关闭防烟阀和新风机。

9、命令物业管理公司,立即对电梯进行控制,强行归底。

10、命令法警全体出动,设置警戒线,维持机关秩序。

11、通知司法鉴定管理处、行政装备处、物业管理公司、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火灾现场。做好伤员抢救、疏散指挥、组织灭火、抢救物资工作。

12、院领导或经院长授权的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指挥。消防人员到达后,协助消防指挥人员工作。

二、紧急疏散人员

现场指挥人员,命令总控室打开应急广播,亲自下达紧急疏散通知或授权值班人员下达。主要内容:

1、命令物业管理人员、安全保卫值班人员、法警值班人员、立案庭有关人员,立即打开所有防火门,打开所有楼门,打开所有紧急通道(包括门禁)。

2、命令鉴定管理处和其他单位和具有医疗救护知识的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救护,并指定伤员集中部位。

3、命令所有人员不得乘座电梯。并告知电梯已强制归底,停止使用。

4、为全体人员指示逃生路线和逃生方法。

5、命令全体人员通过应急通道(楼梯)向下疏散,并到安全区域东门广场集中。

6、告知疏散时不要惊慌、注意安全。

7、疏散完毕,命令关闭所有防火门,防止火灾蔓延。

8、在疏散过程中,注意倾听紧急广播,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三、组织抢救伤员

1、火灾现场发现伤员,伤员意识清醒且能自主移动的,帮助其撤离火灾现场。

2、伤员意识丧失或不能自主移动的,可根据情况采取扶持、肩背、拖拉、抬抗等措施,设法使其脱离现场,并立即进行急救。

3、呼吸、心脏停止的,可在脱离火灾现场后,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摩,进行心肺复苏。直至医护人员到来。

4、本院曾从事过法医工作、医疗卫生工作的人员,听到抢救伤员的命令后,立即赶赴伤员所在部位,组织抢救。

5、临时救护点设在东门口北侧。遇救伤员,一律在东门广场集中抢救。

四、实施灭火扑救

1、接到火警,行政装备处、物业管理公司全体人员,立即携带通讯照明器材、灭火器材、呼吸面罩,赶赴现场。

2、利用消火栓和灭火器展开自救。灭火器数量不足时,组织人员从上下相邻楼层向火灾层运送。

3、在火灾区域扑救时正确使用呼吸面罩。

4、关闭防火门,防止火灾蔓延。

5、全部人员疏散完毕后,指挥人员最后撤离。

6、在火灾扑救及疏散过程中,注意倾听应急广播。

五、抢救现场物资

1、灭火扑救与抢救物资,在现场指挥人员的组织下同时进行。

2、行政装备处、物业管理公司、火灾现场及其周边部门为物资抢救职能部门。

3、当火势蔓延,物资抢救无法进行时,指挥人员下达撤离命令及时撤离,保证人员安全。

4、大火扑灭,政治部立即抽调全院人员从灭火剂、积水中抢救物资,清理现场,恢复工作。

六、组织指挥协调

1、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方民

副组长:李胜良、田孝民

成 员:张玉厚、高勇、文冰峰、姚建波、王洪坚、周洪溪、谢建忠、岳光东

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现场指挥,组织人员疏散、灭火扑救、物资抢救,按照规定将有关情况在一小时内上报市委。

2、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部门及责任人

办公室、行政装备处、法警支队、立案庭、物业管理公司、火灾现场涉及的相关部门,为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部门。王洪坚、周洪溪、岳光东,为火灾事故应急处理责任人。

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部门职责:按照指挥小组的要求,按照火灾处理程序操作消防设备。现场组织协调,抢救伤员,组织疏散,组织扑救,抢救物资、维持秩序。与火灾现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将指挥小组的命令,通过紧急广播、内线电话、对讲机、火警电话、手机等下达到火灾现场。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

消防突发事件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预案

     为提高火灾事故处理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在审判综合大楼在万一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能够安全、迅速地撤离大楼,疏散到安全区域,有效地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根据《审判综合大楼火灾事故紧急处置预案》,制定如下疏散方案。

一、紧急疏散的组织指挥

审判综合大楼火灾事故的人员紧急疏散工作以及伤员救治、灭火扑救、物资抢救等紧急处置措施,由中院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办公室、行政装备处、法警支队、物业管理公司、火灾现场涉及的相关部门,为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部门。王洪坚、周洪溪、李兴才、谢建忠,为火灾事故应急处理责任人。

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部门及责任人,按照指挥小组的要求,按照火灾处理程序操作消防设备。现场组织协调、抢救伤员、组织疏散、组织扑救、抢救物资、维持秩序。与火灾现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将指挥小组的命令,通过紧急广播、内线电话、对讲机、火警电话、手机等下达到火灾现场。

二、人员疏散撤离路线

指挥人员在应急广播中下达疏散命令后,各部门立即组织所属人员,根据下列疏散路线,撤离办公大楼。

1、办公区2523211917层人员,从南侧楼梯向下至5层,通过电梯间穿越审判区,从审判区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东门撤离。

2、办公区2422201816层人员,从北侧楼梯下至4层,通过电梯间穿越审判区,从审判区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东门撤离。

3、办公区15 13119层人员,从南侧楼梯下至3层,通过电梯间穿越审判区,从审判区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东门撤离。

4、办公区1412108层人员,从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东门撤离。

5、办公区753层人员,从北侧楼梯下至一楼,从大楼南门撤离。

6、办公区46层人员,从南侧楼梯下至一楼,从南门撤离。

7、办公区2层人员,从电梯间穿越东楼门,通过南侧楼梯下至一楼,从大楼南门撤离。

8、办公区1层人员,从大楼南门撤离。

9、负1层人员,穿越食堂从食堂南门撤离。

10、负2层人员,从车辆进出匝道撤离。

11、负3层人员,就近从楼梯撤离。

12、审判区35层人员,从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北门撤离。

13、审判区4层人员,从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东门撤离。

14、审判区2层人员,从大楼东门撤离。

15、立案庭工作人员、便民服务大厅值班人员,从大楼北门撤离。

三、各楼层人员的疏散

各部门负责人为或负责人指定的人员为紧急疏散组组长,按照下列分工,具体组织实施人员疏散工作。零散分布办公的部门工作人员,要服从本楼层组长的疏散指挥

1、25层:阅览室。组长:萧安

2、24层:院领导、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金融审判庭。组长:赵玫、徐忠明、刘邵阳

3、23层:民五庭、民四庭。组长:张信林、管磊

4、22层:院领导、知产法庭、金融审判庭。组长:杨祝青、宿敏

5、21层:行政庭、审管办。组长:刘英、杨亮

6、20层:民二庭、审管办、监察室。组长:栾桂玲、蘧青、张霞

7、19层:院领导、人事处、法官处、教育处、知产法庭。组长:张磊、逄振悦、吴多辰、王绍军

8、18层:院领导、监察室、纪检组、研究室、办公室。组长:石满朵、接贵祥、葛朝霞、王娜

9、17层:院领导、办公室、研究室。组长:王洪坚、张坚

10、16层:法警支队、环境资源庭。组长:刘新民、于瑞军

11、15层:执行局、执行二庭、执行指挥中心、立案一庭。组长:赵健 、张明

12、14层:立案一庭、执行二庭。组长:林虹、孙林

13、13层:执一庭、执行指挥中心。组长:尚连臣

14、12层:刑一庭、刑二庭。组长:吕燕、刘伟

15、11层:少审庭、审判监督监庭。组长:韩向东、黄宁

16、10层:民一庭。组长:綦晓声

17、9层:行装处、法警支队、司法技术管理处。组长:周洪溪、李兴才

18、8层:立案二庭、工会、环境资源庭。组长:李元宏、庄茂刚

19、7层:司法技术管理处、行装处、信息中心、办公室。组长:熊纪英、邹军、张维真

20、6层:信息中心、行装处。组长:蔡志勇

21、5层:办公室、行装处。组长:许冬冬

22、4层:办公室、法官管理处。组长:许冬冬

23、3层:行装处车队、法警支队。组长:高义东、贺卫红

24、2层:法警支队、行装处车队。组长:王本堂、李军

25、1层:法警支队、物业。组长:陈洪运、陆军

26、负一层:食堂、档案室。刘元红、王玉胜

27、负二、三层:物业、保安。组长:刘守春、孙浩

26、审判区2345层。组长:石增强

27、立案大厅、便民服务大厅。组长:陈洪运

四、疏散秩序的维持

法警支队、物业负责维护疏散秩序,工作分工如下:

1、二大队负责维护16层以上楼层人员的疏散秩序,引导疏散人员按照预案疏散。责任人:尹志江

2、三大队负责维护15层至6层楼层人员的疏散秩序,引导疏散人员按照预案疏散。责任人: 鲜春和

3、一大队负责维护51层办公区人员疏散秩序,引导疏散人员按照预案疏散。责任人:孟力

4、110值班人员、安保执勤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根据指挥人员命令,最后撤离。

五、疏散注意事项

1、保持镇静,服从指挥,有秩序地疏散和撤离,防止踩踏事件发生。

2、人员安全撤离大楼后,在院东门广场集合。伤员在东门北侧集中。

3、某楼层发生火情时,疏散组长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远离火源的撤离路线,组织人员迅速撤离。

4、指挥人员、部门负责人、各楼层疏散组长、疏散秩序负责人,确认人员全部撤离后,最后撤离。

5、部门负责人或各楼层疏散组长对所属人员进行清点,及时向指挥人员报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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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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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各部门:

为提高处理火灾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使全体人员面对火灾等突发情况时,能够安全迅速地撤离办公大楼、疏散到指定安全区域, 伤员能够得到及时救治、人员能够及时得以疏散、大火能够迅速及时扑灭、物资能够得到有效抢救、各项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我院制订了《审判综合大楼火灾事故紧急处置预案》、《审判综合大楼消防突发事件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预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按照预案提前部署,作好消防突发事件紧急疏散各项工作准备。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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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综合大楼火灾事故紧急处置预案

为提高处理火灾事故处理的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使审判综合大楼在发生火灾时,伤员能够得到及时救治,人员能够及时得以疏散,大火能够迅速及时扑灭,物资能够得到有效抢救,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审判综合大楼的结构和特点,制订如下应急预案。

一、采取应急措施

1、发现火灾,立即按动消防报警按扭,通知大楼总控制室,向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报告火灾部位与火情。

2、大楼总控制室接到火警后,立即调整监视摄像头,锁定火灾现场。

3、确认火灾部位与火情,立即拨打119报警,告知火灾发生单位、位置,火灾发生的具体部位及火势大小。

4、命令物业管理公司,立即打开所有防火门,打开所有应急通道(包括门禁)和楼门。

5、命令配电室值班员,立即切断火灾区电源。

6、发现火灾现场受伤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说明伤员所在位置、受伤人数及伤情。

7、命令总控制室值班员,立即开启通风、排风系统。

8、命令总控制室,立即关闭防烟阀和新风机。

9、命令物业管理公司,立即对电梯进行控制,强行归底。

10、命令法警全体出动,设置警戒线,维持机关秩序。

11、通知司法鉴定管理处、行政装备处、物业管理公司、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火灾现场。做好伤员抢救、疏散指挥、组织灭火、抢救物资工作。

12、院领导或经院长授权的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指挥。消防人员到达后,协助消防指挥人员工作。

二、紧急疏散人员

现场指挥人员,命令总控室打开应急广播,亲自下达紧急疏散通知或授权值班人员下达。主要内容:

1、命令物业管理人员、安全保卫值班人员、法警值班人员、立案庭有关人员,立即打开所有防火门,打开所有楼门,打开所有紧急通道(包括门禁)。

2、命令鉴定管理处和其他单位和具有医疗救护知识的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救护,并指定伤员集中部位。

3、命令所有人员不得乘座电梯。并告知电梯已强制归底,停止使用。

4、为全体人员指示逃生路线和逃生方法。

5、命令全体人员通过应急通道(楼梯)向下疏散,并到安全区域东门广场集中。

6、告知疏散时不要惊慌、注意安全。

7、疏散完毕,命令关闭所有防火门,防止火灾蔓延。

8、在疏散过程中,注意倾听紧急广播,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三、组织抢救伤员

1、火灾现场发现伤员,伤员意识清醒且能自主移动的,帮助其撤离火灾现场。

2、伤员意识丧失或不能自主移动的,可根据情况采取扶持、肩背、拖拉、抬抗等措施,设法使其脱离现场,并立即进行急救。

3、呼吸、心脏停止的,可在脱离火灾现场后,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摩,进行心肺复苏。直至医护人员到来。

4、本院曾从事过法医工作、医疗卫生工作的人员,听到抢救伤员的命令后,立即赶赴伤员所在部位,组织抢救。

5、临时救护点设在东门口北侧。遇救伤员,一律在东门广场集中抢救。

四、实施灭火扑救

1、接到火警,行政装备处、物业管理公司全体人员,立即携带通讯照明器材、灭火器材、呼吸面罩,赶赴现场。

2、利用消火栓和灭火器展开自救。灭火器数量不足时,组织人员从上下相邻楼层向火灾层运送。

3、在火灾区域扑救时正确使用呼吸面罩。

4、关闭防火门,防止火灾蔓延。

5、全部人员疏散完毕后,指挥人员最后撤离。

6、在火灾扑救及疏散过程中,注意倾听应急广播。

五、抢救现场物资

1、灭火扑救与抢救物资,在现场指挥人员的组织下同时进行。

2、行政装备处、物业管理公司、火灾现场及其周边部门为物资抢救职能部门。

3、当火势蔓延,物资抢救无法进行时,指挥人员下达撤离命令及时撤离,保证人员安全。

4、大火扑灭,政治部立即抽调全院人员从灭火剂、积水中抢救物资,清理现场,恢复工作。

六、组织指挥协调

1、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方民

副组长:李胜良、田孝民

成 员:张玉厚、高勇、文冰峰、姚建波、王洪坚、周洪溪、谢建忠、岳光东

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现场指挥,组织人员疏散、灭火扑救、物资抢救,按照规定将有关情况在一小时内上报市委。

2、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部门及责任人

办公室、行政装备处、法警支队、立案庭、物业管理公司、火灾现场涉及的相关部门,为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部门。王洪坚、周洪溪、岳光东,为火灾事故应急处理责任人。

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部门职责:按照指挥小组的要求,按照火灾处理程序操作消防设备。现场组织协调,抢救伤员,组织疏散,组织扑救,抢救物资、维持秩序。与火灾现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将指挥小组的命令,通过紧急广播、内线电话、对讲机、火警电话、手机等下达到火灾现场。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

消防突发事件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预案

     为提高火灾事故处理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在审判综合大楼在万一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能够安全、迅速地撤离大楼,疏散到安全区域,有效地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根据《审判综合大楼火灾事故紧急处置预案》,制定如下疏散方案。

一、紧急疏散的组织指挥

审判综合大楼火灾事故的人员紧急疏散工作以及伤员救治、灭火扑救、物资抢救等紧急处置措施,由中院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办公室、行政装备处、法警支队、物业管理公司、火灾现场涉及的相关部门,为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部门。王洪坚、周洪溪、李兴才、谢建忠,为火灾事故应急处理责任人。

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部门及责任人,按照指挥小组的要求,按照火灾处理程序操作消防设备。现场组织协调、抢救伤员、组织疏散、组织扑救、抢救物资、维持秩序。与火灾现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将指挥小组的命令,通过紧急广播、内线电话、对讲机、火警电话、手机等下达到火灾现场。

二、人员疏散撤离路线

指挥人员在应急广播中下达疏散命令后,各部门立即组织所属人员,根据下列疏散路线,撤离办公大楼。

1、办公区2523211917层人员,从南侧楼梯向下至5层,通过电梯间穿越审判区,从审判区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东门撤离。

2、办公区2422201816层人员,从北侧楼梯下至4层,通过电梯间穿越审判区,从审判区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东门撤离。

3、办公区15 13119层人员,从南侧楼梯下至3层,通过电梯间穿越审判区,从审判区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东门撤离。

4、办公区1412108层人员,从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东门撤离。

5、办公区753层人员,从北侧楼梯下至一楼,从大楼南门撤离。

6、办公区46层人员,从南侧楼梯下至一楼,从南门撤离。

7、办公区2层人员,从电梯间穿越东楼门,通过南侧楼梯下至一楼,从大楼南门撤离。

8、办公区1层人员,从大楼南门撤离。

9、负1层人员,穿越食堂从食堂南门撤离。

10、负2层人员,从车辆进出匝道撤离。

11、负3层人员,就近从楼梯撤离。

12、审判区35层人员,从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北门撤离。

13、审判区4层人员,从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东门撤离。

14、审判区2层人员,从大楼东门撤离。

15、立案庭工作人员、便民服务大厅值班人员,从大楼北门撤离。

三、各楼层人员的疏散

各部门负责人为或负责人指定的人员为紧急疏散组组长,按照下列分工,具体组织实施人员疏散工作。零散分布办公的部门工作人员,要服从本楼层组长的疏散指挥

1、25层:阅览室。组长:萧安

2、24层:院领导、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金融审判庭。组长:赵玫、徐忠明、刘邵阳

3、23层:民五庭、民四庭。组长:张信林、管磊

4、22层:院领导、知产法庭、金融审判庭。组长:杨祝青、宿敏

5、21层:行政庭、审管办。组长:刘英、杨亮

6、20层:民二庭、审管办、监察室。组长:栾桂玲、蘧青、张霞

7、19层:院领导、人事处、法官处、教育处、知产法庭。组长:张磊、逄振悦、吴多辰、王绍军

8、18层:院领导、监察室、纪检组、研究室、办公室。组长:石满朵、接贵祥、葛朝霞、王娜

9、17层:院领导、办公室、研究室。组长:王洪坚、张坚

10、16层:法警支队、环境资源庭。组长:刘新民、于瑞军

11、15层:执行局、执行二庭、执行指挥中心、立案一庭。组长:赵健 、张明

12、14层:立案一庭、执行二庭。组长:林虹、孙林

13、13层:执一庭、执行指挥中心。组长:尚连臣

14、12层:刑一庭、刑二庭。组长:吕燕、刘伟

15、11层:少审庭、审判监督监庭。组长:韩向东、黄宁

16、10层:民一庭。组长:綦晓声

17、9层:行装处、法警支队、司法技术管理处。组长:周洪溪、李兴才

18、8层:立案二庭、工会、环境资源庭。组长:李元宏、庄茂刚

19、7层:司法技术管理处、行装处、信息中心、办公室。组长:熊纪英、邹军、张维真

20、6层:信息中心、行装处。组长:蔡志勇

21、5层:办公室、行装处。组长:许冬冬

22、4层:办公室、法官管理处。组长:许冬冬

23、3层:行装处车队、法警支队。组长:高义东、贺卫红

24、2层:法警支队、行装处车队。组长:王本堂、李军

25、1层:法警支队、物业。组长:陈洪运、陆军

26、负一层:食堂、档案室。刘元红、王玉胜

27、负二、三层:物业、保安。组长:刘守春、孙浩

26、审判区2345层。组长:石增强

27、立案大厅、便民服务大厅。组长:陈洪运

四、疏散秩序的维持

法警支队、物业负责维护疏散秩序,工作分工如下:

1、二大队负责维护16层以上楼层人员的疏散秩序,引导疏散人员按照预案疏散。责任人:尹志江

2、三大队负责维护15层至6层楼层人员的疏散秩序,引导疏散人员按照预案疏散。责任人: 鲜春和

3、一大队负责维护51层办公区人员疏散秩序,引导疏散人员按照预案疏散。责任人:孟力

4、110值班人员、安保执勤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根据指挥人员命令,最后撤离。

五、疏散注意事项

1、保持镇静,服从指挥,有秩序地疏散和撤离,防止踩踏事件发生。

2、人员安全撤离大楼后,在院东门广场集合。伤员在东门北侧集中。

3、某楼层发生火情时,疏散组长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远离火源的撤离路线,组织人员迅速撤离。

4、指挥人员、部门负责人、各楼层疏散组长、疏散秩序负责人,确认人员全部撤离后,最后撤离。

5、部门负责人或各楼层疏散组长对所属人员进行清点,及时向指挥人员报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审判综合大楼火灾事故紧急处置预案》、《审判综合大楼消防突发事件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预案》的通知

来源:
2019年10月31日

中院各部门:

为提高处理火灾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使全体人员面对火灾等突发情况时,能够安全迅速地撤离办公大楼、疏散到指定安全区域, 伤员能够得到及时救治、人员能够及时得以疏散、大火能够迅速及时扑灭、物资能够得到有效抢救、各项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我院制订了《审判综合大楼火灾事故紧急处置预案》、《审判综合大楼消防突发事件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预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按照预案提前部署,作好消防突发事件紧急疏散各项工作准备。特此通知。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综合大楼火灾事故紧急处置预案

为提高处理火灾事故处理的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使审判综合大楼在发生火灾时,伤员能够得到及时救治,人员能够及时得以疏散,大火能够迅速及时扑灭,物资能够得到有效抢救,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审判综合大楼的结构和特点,制订如下应急预案。

一、采取应急措施

1、发现火灾,立即按动消防报警按扭,通知大楼总控制室,向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报告火灾部位与火情。

2、大楼总控制室接到火警后,立即调整监视摄像头,锁定火灾现场。

3、确认火灾部位与火情,立即拨打119报警,告知火灾发生单位、位置,火灾发生的具体部位及火势大小。

4、命令物业管理公司,立即打开所有防火门,打开所有应急通道(包括门禁)和楼门。

5、命令配电室值班员,立即切断火灾区电源。

6、发现火灾现场受伤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说明伤员所在位置、受伤人数及伤情。

7、命令总控制室值班员,立即开启通风、排风系统。

8、命令总控制室,立即关闭防烟阀和新风机。

9、命令物业管理公司,立即对电梯进行控制,强行归底。

10、命令法警全体出动,设置警戒线,维持机关秩序。

11、通知司法鉴定管理处、行政装备处、物业管理公司、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火灾现场。做好伤员抢救、疏散指挥、组织灭火、抢救物资工作。

12、院领导或经院长授权的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指挥。消防人员到达后,协助消防指挥人员工作。

二、紧急疏散人员

现场指挥人员,命令总控室打开应急广播,亲自下达紧急疏散通知或授权值班人员下达。主要内容:

1、命令物业管理人员、安全保卫值班人员、法警值班人员、立案庭有关人员,立即打开所有防火门,打开所有楼门,打开所有紧急通道(包括门禁)。

2、命令鉴定管理处和其他单位和具有医疗救护知识的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救护,并指定伤员集中部位。

3、命令所有人员不得乘座电梯。并告知电梯已强制归底,停止使用。

4、为全体人员指示逃生路线和逃生方法。

5、命令全体人员通过应急通道(楼梯)向下疏散,并到安全区域东门广场集中。

6、告知疏散时不要惊慌、注意安全。

7、疏散完毕,命令关闭所有防火门,防止火灾蔓延。

8、在疏散过程中,注意倾听紧急广播,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三、组织抢救伤员

1、火灾现场发现伤员,伤员意识清醒且能自主移动的,帮助其撤离火灾现场。

2、伤员意识丧失或不能自主移动的,可根据情况采取扶持、肩背、拖拉、抬抗等措施,设法使其脱离现场,并立即进行急救。

3、呼吸、心脏停止的,可在脱离火灾现场后,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摩,进行心肺复苏。直至医护人员到来。

4、本院曾从事过法医工作、医疗卫生工作的人员,听到抢救伤员的命令后,立即赶赴伤员所在部位,组织抢救。

5、临时救护点设在东门口北侧。遇救伤员,一律在东门广场集中抢救。

四、实施灭火扑救

1、接到火警,行政装备处、物业管理公司全体人员,立即携带通讯照明器材、灭火器材、呼吸面罩,赶赴现场。

2、利用消火栓和灭火器展开自救。灭火器数量不足时,组织人员从上下相邻楼层向火灾层运送。

3、在火灾区域扑救时正确使用呼吸面罩。

4、关闭防火门,防止火灾蔓延。

5、全部人员疏散完毕后,指挥人员最后撤离。

6、在火灾扑救及疏散过程中,注意倾听应急广播。

五、抢救现场物资

1、灭火扑救与抢救物资,在现场指挥人员的组织下同时进行。

2、行政装备处、物业管理公司、火灾现场及其周边部门为物资抢救职能部门。

3、当火势蔓延,物资抢救无法进行时,指挥人员下达撤离命令及时撤离,保证人员安全。

4、大火扑灭,政治部立即抽调全院人员从灭火剂、积水中抢救物资,清理现场,恢复工作。

六、组织指挥协调

1、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方民

副组长:李胜良、田孝民

成 员:张玉厚、高勇、文冰峰、姚建波、王洪坚、周洪溪、谢建忠、岳光东

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现场指挥,组织人员疏散、灭火扑救、物资抢救,按照规定将有关情况在一小时内上报市委。

2、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部门及责任人

办公室、行政装备处、法警支队、立案庭、物业管理公司、火灾现场涉及的相关部门,为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部门。王洪坚、周洪溪、岳光东,为火灾事故应急处理责任人。

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部门职责:按照指挥小组的要求,按照火灾处理程序操作消防设备。现场组织协调,抢救伤员,组织疏散,组织扑救,抢救物资、维持秩序。与火灾现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将指挥小组的命令,通过紧急广播、内线电话、对讲机、火警电话、手机等下达到火灾现场。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

消防突发事件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预案

     为提高火灾事故处理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在审判综合大楼在万一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能够安全、迅速地撤离大楼,疏散到安全区域,有效地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根据《审判综合大楼火灾事故紧急处置预案》,制定如下疏散方案。

一、紧急疏散的组织指挥

审判综合大楼火灾事故的人员紧急疏散工作以及伤员救治、灭火扑救、物资抢救等紧急处置措施,由中院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办公室、行政装备处、法警支队、物业管理公司、火灾现场涉及的相关部门,为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部门。王洪坚、周洪溪、李兴才、谢建忠,为火灾事故应急处理责任人。

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部门及责任人,按照指挥小组的要求,按照火灾处理程序操作消防设备。现场组织协调、抢救伤员、组织疏散、组织扑救、抢救物资、维持秩序。与火灾现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将指挥小组的命令,通过紧急广播、内线电话、对讲机、火警电话、手机等下达到火灾现场。

二、人员疏散撤离路线

指挥人员在应急广播中下达疏散命令后,各部门立即组织所属人员,根据下列疏散路线,撤离办公大楼。

1、办公区2523211917层人员,从南侧楼梯向下至5层,通过电梯间穿越审判区,从审判区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东门撤离。

2、办公区2422201816层人员,从北侧楼梯下至4层,通过电梯间穿越审判区,从审判区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东门撤离。

3、办公区15 13119层人员,从南侧楼梯下至3层,通过电梯间穿越审判区,从审判区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东门撤离。

4、办公区1412108层人员,从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东门撤离。

5、办公区753层人员,从北侧楼梯下至一楼,从大楼南门撤离。

6、办公区46层人员,从南侧楼梯下至一楼,从南门撤离。

7、办公区2层人员,从电梯间穿越东楼门,通过南侧楼梯下至一楼,从大楼南门撤离。

8、办公区1层人员,从大楼南门撤离。

9、负1层人员,穿越食堂从食堂南门撤离。

10、负2层人员,从车辆进出匝道撤离。

11、负3层人员,就近从楼梯撤离。

12、审判区35层人员,从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北门撤离。

13、审判区4层人员,从南侧楼梯下至2层,从大楼东门撤离。

14、审判区2层人员,从大楼东门撤离。

15、立案庭工作人员、便民服务大厅值班人员,从大楼北门撤离。

三、各楼层人员的疏散

各部门负责人为或负责人指定的人员为紧急疏散组组长,按照下列分工,具体组织实施人员疏散工作。零散分布办公的部门工作人员,要服从本楼层组长的疏散指挥

1、25层:阅览室。组长:萧安

2、24层:院领导、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金融审判庭。组长:赵玫、徐忠明、刘邵阳

3、23层:民五庭、民四庭。组长:张信林、管磊

4、22层:院领导、知产法庭、金融审判庭。组长:杨祝青、宿敏

5、21层:行政庭、审管办。组长:刘英、杨亮

6、20层:民二庭、审管办、监察室。组长:栾桂玲、蘧青、张霞

7、19层:院领导、人事处、法官处、教育处、知产法庭。组长:张磊、逄振悦、吴多辰、王绍军

8、18层:院领导、监察室、纪检组、研究室、办公室。组长:石满朵、接贵祥、葛朝霞、王娜

9、17层:院领导、办公室、研究室。组长:王洪坚、张坚

10、16层:法警支队、环境资源庭。组长:刘新民、于瑞军

11、15层:执行局、执行二庭、执行指挥中心、立案一庭。组长:赵健 、张明

12、14层:立案一庭、执行二庭。组长:林虹、孙林

13、13层:执一庭、执行指挥中心。组长:尚连臣

14、12层:刑一庭、刑二庭。组长:吕燕、刘伟

15、11层:少审庭、审判监督监庭。组长:韩向东、黄宁

16、10层:民一庭。组长:綦晓声

17、9层:行装处、法警支队、司法技术管理处。组长:周洪溪、李兴才

18、8层:立案二庭、工会、环境资源庭。组长:李元宏、庄茂刚

19、7层:司法技术管理处、行装处、信息中心、办公室。组长:熊纪英、邹军、张维真

20、6层:信息中心、行装处。组长:蔡志勇

21、5层:办公室、行装处。组长:许冬冬

22、4层:办公室、法官管理处。组长:许冬冬

23、3层:行装处车队、法警支队。组长:高义东、贺卫红

24、2层:法警支队、行装处车队。组长:王本堂、李军

25、1层:法警支队、物业。组长:陈洪运、陆军

26、负一层:食堂、档案室。刘元红、王玉胜

27、负二、三层:物业、保安。组长:刘守春、孙浩

26、审判区2345层。组长:石增强

27、立案大厅、便民服务大厅。组长:陈洪运

四、疏散秩序的维持

法警支队、物业负责维护疏散秩序,工作分工如下:

1、二大队负责维护16层以上楼层人员的疏散秩序,引导疏散人员按照预案疏散。责任人:尹志江

2、三大队负责维护15层至6层楼层人员的疏散秩序,引导疏散人员按照预案疏散。责任人: 鲜春和

3、一大队负责维护51层办公区人员疏散秩序,引导疏散人员按照预案疏散。责任人:孟力

4、110值班人员、安保执勤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根据指挥人员命令,最后撤离。

五、疏散注意事项

1、保持镇静,服从指挥,有秩序地疏散和撤离,防止踩踏事件发生。

2、人员安全撤离大楼后,在院东门广场集合。伤员在东门北侧集中。

3、某楼层发生火情时,疏散组长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远离火源的撤离路线,组织人员迅速撤离。

4、指挥人员、部门负责人、各楼层疏散组长、疏散秩序负责人,确认人员全部撤离后,最后撤离。

5、部门负责人或各楼层疏散组长对所属人员进行清点,及时向指挥人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