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1日在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方民
2017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8154件,审执结166237件,市中院办理各类案件21047件,收结案实现均衡发展,办案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一、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更加全面充分地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
(一)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为大局服务的工作定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权益的职能作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不断健全诉讼便民机制,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加强刑事审判,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191件,判处罪犯11282人。其中,判处杀人、抢劫、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侵犯公民权利的罪犯4101人。严厉打击涉众型、涉民生经济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320件。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行为,对74名罪犯予以严惩。审结毒品案件1240件,判处罪犯1445人,有力打击了毒品犯罪。依法惩治腐败,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43件227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0件179人。规范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对重大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依法减刑、假释1933人,不予减刑、假释40人,保障刑罚有效实施。
(三)加强商事审判,着力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审结一审商事案件50275件,标的额377.1亿元。其中,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13885件。与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建立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审结银行借款、民间借贷、证券保险等纠纷20958件。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股权转让、公司治理、破产清算等案件573件。加强对驰名商标、核心技术和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630件。依法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85件,占全省的46%。
(四)加强民事审判,全力维护民生权益。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6941件,标的额41.7亿元,其中调解结案12477件。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继承、赡养抚养、分家析产等案件14824件。审结教育医疗、交通事故、房屋买卖、物业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22294件。完善反家暴人身保护令制度,健全农民工讨薪维权绿色通道,审结涉及弱势群体案件9910件。审结劳动争议、工伤保险等案件7162件,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利益。审结环境资源案件732件,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保障美丽青岛建设。
(五)加强行政审判,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692件,办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212件。完善行政诉讼协调机制,依法规制行政滥诉行为,设立涉违建治理案件快审通道,通过协调和解方式化解城市管理、征地拆迁等案件184件。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观摩庭审720人次,举办政府信息公开涉诉问题等专题讲座33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2.1%,位居全省前列。
(六)加强执行工作,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努力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执结各类案件36614件,执行到位216.5亿元。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执行财产查控网络,与银行、国土、车管等22个单位和部门实现执行信息共享,推动实现执行财产的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加强与发改、人社、公安、银监等单位及各金融机构的配合,推进失信行为的跨部门监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4批1.7万条,限制出境10人,限制高消费1.4万人,司法拘留1013人,依法追究10名被执行人刑事责任。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优化执行指挥系统,主动告知当事人执行进程,实行执行案款专项管理,两级法院全部入驻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共开展集中或专项执行活动539次。
(七)加强立案信访工作,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当场立案率达到95.6%。推进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有机衔接,为338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66.6万元,为441名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发放司法救助金798.8万元。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重大信访申诉案件引入第三方评估,中院值班律师全年共接待处理申诉案件996件,48.9%的案件服判息诉。
二、推进司法改革和管理,努力提升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水平
(一)健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机制。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制定了为“青岛制造”、为重大项目建设、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供服务保障的意见,化解涉及青连铁路、胶东机场等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的纠纷785件。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发布金融、行政、家事等审判白皮书13份,提出土地征收、企业登记管理、外资金融机构运营风险防控等司法建议119条。
(二)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市法院共遴选员额法官739名,组建审判团队473个,其中中院47个。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强化审判委员会宏观指导作用,落实案件评查、程序监督、发布典型案例等措施,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裁判公正统一。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办案数达到225件,位居全省前列,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88.1%,二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9.01%。
(三)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青岛知识产权法庭获最高法院和省编办批准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扩大到半岛沿海六市。继市南、黄岛法院之后,崂山、即墨法院新获知识产权司法管辖权;中院新设高新区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与中德生态园、蓝谷巡回审判庭形成合理布局。
(四)推进刑事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改革。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出台推进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制订简化诉讼程序和加强人权保障的具体措施,推动侦、控、审全面提速。2017年适用该程序结案5330件,占同期一审刑事案件的58.9%,平均审理周期缩短为7天,上诉率仅为1.1%。
(五)推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改革。推动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完善诉前分流、委派调解、法律指导、效力确认等机制,与公安局、司法局、劳动仲裁等建立多元化解服务中心46个,支持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1个,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等纠纷的诉前化解率达到76%,进入诉讼渠道的案件在多年上升后首次呈现下降趋势。
(六)全面加强审判监督指导。中院依法审结二审和再审案件14526件,对当事人上诉、申诉有理的1532起案件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民事、行政抗诉案件124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47件。加大积案清理力度,共化解长期未结案件1376件。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25次,组织群众参观法院、旁听庭审1.7万人次,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9.1万份,1801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7617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93.7%。
(七)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在法官培训、经费保障、物质装备、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帮助基层改善办案条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共为基层法院招录、引进干警70人,推动解决审判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基层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145298件,占全市法院的87.4%。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健全教育培训宣讲团、庭审观摩示教、青年干警导师等制度,与山大、海大、青大等9所高校开展人才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升队伍业务素质。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完善法官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为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三)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弘扬沂蒙精神,开展法官志愿者等活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强化审务督察、执法检查等措施,新聘50名司法监督员,着力解决对当事人态度生硬、工作拖沓、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十个不准”及任职回避、防止过问案件等铁规禁令。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完善责任清单和廉政清单,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和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诚恳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完善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定向联络制度,定期进行走访联络,定期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寄送各类图书资料1.5万件。2017年,中院共办理代表、委员来信24件,16件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组织提案已全部办结。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新时代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的思想观念、管理水平、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审判执行压力较大;个别案件办案质量不高,审理时间过长,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审判力量配置、法官职业保障、审判监督管理等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法庭建设滞后,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等。
2018年,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端正司法指导思想,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一是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更大贡献。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在服务发展大局方面展现更大作为。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根本要求,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三是在保障改善民生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保障精准扶贫攻坚战,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完善司法救助举措,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四是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方面迈出更大步伐。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推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发挥人民法院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优势,推动多元化解纠纷体系建设,促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五是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取得更大成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切实规范司法行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1日在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方民
2017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8154件,审执结166237件,市中院办理各类案件21047件,收结案实现均衡发展,办案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一、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更加全面充分地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
(一)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为大局服务的工作定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权益的职能作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不断健全诉讼便民机制,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加强刑事审判,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191件,判处罪犯11282人。其中,判处杀人、抢劫、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侵犯公民权利的罪犯4101人。严厉打击涉众型、涉民生经济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320件。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行为,对74名罪犯予以严惩。审结毒品案件1240件,判处罪犯1445人,有力打击了毒品犯罪。依法惩治腐败,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43件227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0件179人。规范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对重大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依法减刑、假释1933人,不予减刑、假释40人,保障刑罚有效实施。
(三)加强商事审判,着力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审结一审商事案件50275件,标的额377.1亿元。其中,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13885件。与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建立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审结银行借款、民间借贷、证券保险等纠纷20958件。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股权转让、公司治理、破产清算等案件573件。加强对驰名商标、核心技术和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630件。依法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85件,占全省的46%。
(四)加强民事审判,全力维护民生权益。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6941件,标的额41.7亿元,其中调解结案12477件。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继承、赡养抚养、分家析产等案件14824件。审结教育医疗、交通事故、房屋买卖、物业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22294件。完善反家暴人身保护令制度,健全农民工讨薪维权绿色通道,审结涉及弱势群体案件9910件。审结劳动争议、工伤保险等案件7162件,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利益。审结环境资源案件732件,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保障美丽青岛建设。
(五)加强行政审判,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692件,办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212件。完善行政诉讼协调机制,依法规制行政滥诉行为,设立涉违建治理案件快审通道,通过协调和解方式化解城市管理、征地拆迁等案件184件。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观摩庭审720人次,举办政府信息公开涉诉问题等专题讲座33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2.1%,位居全省前列。
(六)加强执行工作,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努力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执结各类案件36614件,执行到位216.5亿元。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执行财产查控网络,与银行、国土、车管等22个单位和部门实现执行信息共享,推动实现执行财产的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加强与发改、人社、公安、银监等单位及各金融机构的配合,推进失信行为的跨部门监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4批1.7万条,限制出境10人,限制高消费1.4万人,司法拘留1013人,依法追究10名被执行人刑事责任。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优化执行指挥系统,主动告知当事人执行进程,实行执行案款专项管理,两级法院全部入驻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共开展集中或专项执行活动539次。
(七)加强立案信访工作,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当场立案率达到95.6%。推进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有机衔接,为338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66.6万元,为441名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发放司法救助金798.8万元。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重大信访申诉案件引入第三方评估,中院值班律师全年共接待处理申诉案件996件,48.9%的案件服判息诉。
二、推进司法改革和管理,努力提升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水平
(一)健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机制。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制定了为“青岛制造”、为重大项目建设、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供服务保障的意见,化解涉及青连铁路、胶东机场等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的纠纷785件。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发布金融、行政、家事等审判白皮书13份,提出土地征收、企业登记管理、外资金融机构运营风险防控等司法建议119条。
(二)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市法院共遴选员额法官739名,组建审判团队473个,其中中院47个。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强化审判委员会宏观指导作用,落实案件评查、程序监督、发布典型案例等措施,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裁判公正统一。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办案数达到225件,位居全省前列,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88.1%,二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9.01%。
(三)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青岛知识产权法庭获最高法院和省编办批准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扩大到半岛沿海六市。继市南、黄岛法院之后,崂山、即墨法院新获知识产权司法管辖权;中院新设高新区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与中德生态园、蓝谷巡回审判庭形成合理布局。
(四)推进刑事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改革。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出台推进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制订简化诉讼程序和加强人权保障的具体措施,推动侦、控、审全面提速。2017年适用该程序结案5330件,占同期一审刑事案件的58.9%,平均审理周期缩短为7天,上诉率仅为1.1%。
(五)推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改革。推动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完善诉前分流、委派调解、法律指导、效力确认等机制,与公安局、司法局、劳动仲裁等建立多元化解服务中心46个,支持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1个,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等纠纷的诉前化解率达到76%,进入诉讼渠道的案件在多年上升后首次呈现下降趋势。
(六)全面加强审判监督指导。中院依法审结二审和再审案件14526件,对当事人上诉、申诉有理的1532起案件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民事、行政抗诉案件124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47件。加大积案清理力度,共化解长期未结案件1376件。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25次,组织群众参观法院、旁听庭审1.7万人次,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9.1万份,1801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7617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93.7%。
(七)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在法官培训、经费保障、物质装备、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帮助基层改善办案条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共为基层法院招录、引进干警70人,推动解决审判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基层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145298件,占全市法院的87.4%。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健全教育培训宣讲团、庭审观摩示教、青年干警导师等制度,与山大、海大、青大等9所高校开展人才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升队伍业务素质。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完善法官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为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三)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弘扬沂蒙精神,开展法官志愿者等活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强化审务督察、执法检查等措施,新聘50名司法监督员,着力解决对当事人态度生硬、工作拖沓、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十个不准”及任职回避、防止过问案件等铁规禁令。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完善责任清单和廉政清单,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和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诚恳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完善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定向联络制度,定期进行走访联络,定期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寄送各类图书资料1.5万件。2017年,中院共办理代表、委员来信24件,16件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组织提案已全部办结。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新时代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的思想观念、管理水平、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审判执行压力较大;个别案件办案质量不高,审理时间过长,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审判力量配置、法官职业保障、审判监督管理等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法庭建设滞后,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等。
2018年,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端正司法指导思想,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一是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更大贡献。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在服务发展大局方面展现更大作为。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根本要求,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三是在保障改善民生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保障精准扶贫攻坚战,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完善司法救助举措,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四是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方面迈出更大步伐。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推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发挥人民法院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优势,推动多元化解纠纷体系建设,促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五是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取得更大成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切实规范司法行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QINGDAO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1日在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方民
2017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8154件,审执结166237件,市中院办理各类案件21047件,收结案实现均衡发展,办案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一、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更加全面充分地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
(一)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为大局服务的工作定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权益的职能作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不断健全诉讼便民机制,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加强刑事审判,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191件,判处罪犯11282人。其中,判处杀人、抢劫、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侵犯公民权利的罪犯4101人。严厉打击涉众型、涉民生经济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320件。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行为,对74名罪犯予以严惩。审结毒品案件1240件,判处罪犯1445人,有力打击了毒品犯罪。依法惩治腐败,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43件227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0件179人。规范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对重大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依法减刑、假释1933人,不予减刑、假释40人,保障刑罚有效实施。
(三)加强商事审判,着力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审结一审商事案件50275件,标的额377.1亿元。其中,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13885件。与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建立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审结银行借款、民间借贷、证券保险等纠纷20958件。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股权转让、公司治理、破产清算等案件573件。加强对驰名商标、核心技术和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630件。依法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85件,占全省的46%。
(四)加强民事审判,全力维护民生权益。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6941件,标的额41.7亿元,其中调解结案12477件。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继承、赡养抚养、分家析产等案件14824件。审结教育医疗、交通事故、房屋买卖、物业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22294件。完善反家暴人身保护令制度,健全农民工讨薪维权绿色通道,审结涉及弱势群体案件9910件。审结劳动争议、工伤保险等案件7162件,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利益。审结环境资源案件732件,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保障美丽青岛建设。
(五)加强行政审判,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692件,办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212件。完善行政诉讼协调机制,依法规制行政滥诉行为,设立涉违建治理案件快审通道,通过协调和解方式化解城市管理、征地拆迁等案件184件。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观摩庭审720人次,举办政府信息公开涉诉问题等专题讲座33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2.1%,位居全省前列。
(六)加强执行工作,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努力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执结各类案件36614件,执行到位216.5亿元。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执行财产查控网络,与银行、国土、车管等22个单位和部门实现执行信息共享,推动实现执行财产的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加强与发改、人社、公安、银监等单位及各金融机构的配合,推进失信行为的跨部门监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4批1.7万条,限制出境10人,限制高消费1.4万人,司法拘留1013人,依法追究10名被执行人刑事责任。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优化执行指挥系统,主动告知当事人执行进程,实行执行案款专项管理,两级法院全部入驻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共开展集中或专项执行活动539次。
(七)加强立案信访工作,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当场立案率达到95.6%。推进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有机衔接,为338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66.6万元,为441名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发放司法救助金798.8万元。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重大信访申诉案件引入第三方评估,中院值班律师全年共接待处理申诉案件996件,48.9%的案件服判息诉。
二、推进司法改革和管理,努力提升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水平
(一)健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机制。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制定了为“青岛制造”、为重大项目建设、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供服务保障的意见,化解涉及青连铁路、胶东机场等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的纠纷785件。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发布金融、行政、家事等审判白皮书13份,提出土地征收、企业登记管理、外资金融机构运营风险防控等司法建议119条。
(二)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市法院共遴选员额法官739名,组建审判团队473个,其中中院47个。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强化审判委员会宏观指导作用,落实案件评查、程序监督、发布典型案例等措施,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裁判公正统一。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办案数达到225件,位居全省前列,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88.1%,二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9.01%。
(三)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青岛知识产权法庭获最高法院和省编办批准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扩大到半岛沿海六市。继市南、黄岛法院之后,崂山、即墨法院新获知识产权司法管辖权;中院新设高新区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与中德生态园、蓝谷巡回审判庭形成合理布局。
(四)推进刑事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改革。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出台推进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制订简化诉讼程序和加强人权保障的具体措施,推动侦、控、审全面提速。2017年适用该程序结案5330件,占同期一审刑事案件的58.9%,平均审理周期缩短为7天,上诉率仅为1.1%。
(五)推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改革。推动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完善诉前分流、委派调解、法律指导、效力确认等机制,与公安局、司法局、劳动仲裁等建立多元化解服务中心46个,支持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1个,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等纠纷的诉前化解率达到76%,进入诉讼渠道的案件在多年上升后首次呈现下降趋势。
(六)全面加强审判监督指导。中院依法审结二审和再审案件14526件,对当事人上诉、申诉有理的1532起案件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民事、行政抗诉案件124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47件。加大积案清理力度,共化解长期未结案件1376件。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25次,组织群众参观法院、旁听庭审1.7万人次,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9.1万份,1801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7617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93.7%。
(七)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在法官培训、经费保障、物质装备、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帮助基层改善办案条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共为基层法院招录、引进干警70人,推动解决审判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基层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145298件,占全市法院的87.4%。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健全教育培训宣讲团、庭审观摩示教、青年干警导师等制度,与山大、海大、青大等9所高校开展人才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升队伍业务素质。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完善法官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为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三)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弘扬沂蒙精神,开展法官志愿者等活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强化审务督察、执法检查等措施,新聘50名司法监督员,着力解决对当事人态度生硬、工作拖沓、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十个不准”及任职回避、防止过问案件等铁规禁令。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完善责任清单和廉政清单,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和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诚恳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完善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定向联络制度,定期进行走访联络,定期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寄送各类图书资料1.5万件。2017年,中院共办理代表、委员来信24件,16件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组织提案已全部办结。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新时代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的思想观念、管理水平、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审判执行压力较大;个别案件办案质量不高,审理时间过长,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审判力量配置、法官职业保障、审判监督管理等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法庭建设滞后,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等。
2018年,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端正司法指导思想,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一是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更大贡献。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在服务发展大局方面展现更大作为。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根本要求,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三是在保障改善民生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保障精准扶贫攻坚战,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完善司法救助举措,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四是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方面迈出更大步伐。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推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发挥人民法院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优势,推动多元化解纠纷体系建设,促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五是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取得更大成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切实规范司法行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1日在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方民
2017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8154件,审执结166237件,市中院办理各类案件21047件,收结案实现均衡发展,办案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一、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更加全面充分地发挥司法服务保障职能
(一)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为大局服务的工作定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权益的职能作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不断健全诉讼便民机制,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加强刑事审判,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191件,判处罪犯11282人。其中,判处杀人、抢劫、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侵犯公民权利的罪犯4101人。严厉打击涉众型、涉民生经济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320件。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行为,对74名罪犯予以严惩。审结毒品案件1240件,判处罪犯1445人,有力打击了毒品犯罪。依法惩治腐败,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43件227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0件179人。规范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对重大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依法减刑、假释1933人,不予减刑、假释40人,保障刑罚有效实施。
(三)加强商事审判,着力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审结一审商事案件50275件,标的额377.1亿元。其中,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13885件。与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建立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审结银行借款、民间借贷、证券保险等纠纷20958件。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股权转让、公司治理、破产清算等案件573件。加强对驰名商标、核心技术和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630件。依法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85件,占全省的46%。
(四)加强民事审判,全力维护民生权益。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6941件,标的额41.7亿元,其中调解结案12477件。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继承、赡养抚养、分家析产等案件14824件。审结教育医疗、交通事故、房屋买卖、物业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22294件。完善反家暴人身保护令制度,健全农民工讨薪维权绿色通道,审结涉及弱势群体案件9910件。审结劳动争议、工伤保险等案件7162件,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利益。审结环境资源案件732件,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保障美丽青岛建设。
(五)加强行政审判,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692件,办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212件。完善行政诉讼协调机制,依法规制行政滥诉行为,设立涉违建治理案件快审通道,通过协调和解方式化解城市管理、征地拆迁等案件184件。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观摩庭审720人次,举办政府信息公开涉诉问题等专题讲座33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2.1%,位居全省前列。
(六)加强执行工作,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努力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执结各类案件36614件,执行到位216.5亿元。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执行财产查控网络,与银行、国土、车管等22个单位和部门实现执行信息共享,推动实现执行财产的查询、冻结、扣划一体化。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加强与发改、人社、公安、银监等单位及各金融机构的配合,推进失信行为的跨部门监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4批1.7万条,限制出境10人,限制高消费1.4万人,司法拘留1013人,依法追究10名被执行人刑事责任。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优化执行指挥系统,主动告知当事人执行进程,实行执行案款专项管理,两级法院全部入驻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共开展集中或专项执行活动539次。
(七)加强立案信访工作,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当场立案率达到95.6%。推进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有机衔接,为338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466.6万元,为441名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发放司法救助金798.8万元。推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重大信访申诉案件引入第三方评估,中院值班律师全年共接待处理申诉案件996件,48.9%的案件服判息诉。
二、推进司法改革和管理,努力提升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水平
(一)健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机制。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制定了为“青岛制造”、为重大项目建设、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提供服务保障的意见,化解涉及青连铁路、胶东机场等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的纠纷785件。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发布金融、行政、家事等审判白皮书13份,提出土地征收、企业登记管理、外资金融机构运营风险防控等司法建议119条。
(二)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市法院共遴选员额法官739名,组建审判团队473个,其中中院47个。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强化审判委员会宏观指导作用,落实案件评查、程序监督、发布典型案例等措施,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裁判公正统一。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办案数达到225件,位居全省前列,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88.1%,二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9.01%。
(三)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青岛知识产权法庭获最高法院和省编办批准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扩大到半岛沿海六市。继市南、黄岛法院之后,崂山、即墨法院新获知识产权司法管辖权;中院新设高新区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与中德生态园、蓝谷巡回审判庭形成合理布局。
(四)推进刑事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改革。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出台推进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制订简化诉讼程序和加强人权保障的具体措施,推动侦、控、审全面提速。2017年适用该程序结案5330件,占同期一审刑事案件的58.9%,平均审理周期缩短为7天,上诉率仅为1.1%。
(五)推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改革。推动各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完善诉前分流、委派调解、法律指导、效力确认等机制,与公安局、司法局、劳动仲裁等建立多元化解服务中心46个,支持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1个,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等纠纷的诉前化解率达到76%,进入诉讼渠道的案件在多年上升后首次呈现下降趋势。
(六)全面加强审判监督指导。中院依法审结二审和再审案件14526件,对当事人上诉、申诉有理的1532起案件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民事、行政抗诉案件124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47件。加大积案清理力度,共化解长期未结案件1376件。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25次,组织群众参观法院、旁听庭审1.7万人次,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9.1万份,1801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7617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93.7%。
(七)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在法官培训、经费保障、物质装备、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帮助基层改善办案条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共为基层法院招录、引进干警70人,推动解决审判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基层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145298件,占全市法院的87.4%。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健全教育培训宣讲团、庭审观摩示教、青年干警导师等制度,与山大、海大、青大等9所高校开展人才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升队伍业务素质。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完善法官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为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三)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弘扬沂蒙精神,开展法官志愿者等活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强化审务督察、执法检查等措施,新聘50名司法监督员,着力解决对当事人态度生硬、工作拖沓、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十个不准”及任职回避、防止过问案件等铁规禁令。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完善责任清单和廉政清单,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坚持重要部署、重点工作和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诚恳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完善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定向联络制度,定期进行走访联络,定期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寄送各类图书资料1.5万件。2017年,中院共办理代表、委员来信24件,16件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组织提案已全部办结。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新时代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的思想观念、管理水平、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审判执行压力较大;个别案件办案质量不高,审理时间过长,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审判力量配置、法官职业保障、审判监督管理等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法庭建设滞后,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等。
2018年,全市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端正司法指导思想,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一是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更大贡献。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在服务发展大局方面展现更大作为。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根本要求,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三是在保障改善民生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保障精准扶贫攻坚战,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完善司法救助举措,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四是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方面迈出更大步伐。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推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发挥人民法院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优势,推动多元化解纠纷体系建设,促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五是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取得更大成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切实规范司法行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