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牟平区地处胶东半岛东部,总面积1511平方公里,海岸线65公里,下辖5个街道、7个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共有555个行政村(居)。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位于牟平区正阳路313号,成立于1951年3月,时称牟平县人民法院。1995年1月牟平撤县设区,正式更名为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法院设有10个内设机构,4个派出法庭及昆嵛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现有在编干警106人,聘用制干警170人,其中,员额法官34人。 近年来,在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上级法院科学指导,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司法公正使命,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先后获评全国司法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集体嘉奖、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集体、全省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大窑法庭先后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