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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发表我院文章:善用情与法 热心解民忧——记牟平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姜宝良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29日

  2019年9月,姜宝良正式成为牟平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入职以来姜宝良始终兢兢业业、扎根一线调解工作,调解民商事案件1200多件,诉前调解能力和成效均受到当事人和法官一致好评。不厌其烦的释法明理,是他成功调解的制胜法宝。

  2021年8月16日,原告王某在饭店吃饭时遭被告于某用啤酒瓶殴打,致其头颈受伤,产生各项经济损失约 1.2万元。接到该案件时,姜宝良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被告于某对致王某损伤的事实认可,但认为其已经支付了赔偿,不愿支付后续费用。考虑到双方对基本案件事实均无异议,姜宝良决定从情理出发开始调解。他耐心劝导被告,并向其展示原告受伤后的住院病历、费用明细等,以情理牵引法理,最终被告同意支付剩余费用。调解时,原告又提出因脸部伤口较大,考虑到后续整容的情况,希望被告一并支付整容的费用。考虑到原告的受伤情况及被告经济状况,姜宝良向被告说明情况,耐心劝说、引导双方互相谅解,最终被告同意向原告支付各项费用共计约 1.5万元,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调解目的。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作为一名特邀调解员,如今已花甲之年的姜宝良仍每天奋斗在调解一线。他用心血和汗水搭起了百姓的“连心桥”,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挥余热,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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