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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楼下闹心 法官调解解民忧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04日

    近日,牟平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漏水侵权纠纷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解开了邻里间一年多来的心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楼上“渗水”起争议 多年邻里反成仇

    2020年10月的一天,某小区一业主李某(化名)怒气冲冲地敲开了楼上邻居(刘某)的房门,称刘某家中漏水造成自家棚顶、墙面、靠墙衣柜的背板等有不同程度受损。刘某致歉后表示愿意赔偿,让李某回去计算损失。于是李某便将受损墙面重新粉刷,并把整个衣柜扔掉,更换了新的大衣柜。后因刘某迟迟没有协商赔偿事宜,李某颇有怨言,主动找刘某要说法。

    “我也没看见受损程度,你拿这些单据怎么证明是修复费用?”李某拿着近3万元的修复单据要求刘某赔偿,刘某表示费用超额无法接受,二人因此引起纠纷,发生多次争吵,矛盾持续了近2年无果后,李某诉至法院。

明晰责任定纷争 公正调解皆信服

    牟平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和双方的矛盾焦点,考虑双方是多年邻居,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调解既有利于解决纠纷、维护双方利益,也能和睦邻里关系、化解双方矛盾,于是决定引导双方通过调解化解纠纷。法官助理接到该案后,发现本案较为特殊,李某已自行修复了损失,且没有有效保留证据,这也是李、刘二人无法达成赔偿数额的主要原因。为了妥善处理好该案件,她决定以“用审判的方式来调解”的处理思路组织双方当事人当面调解。

    调解现场,法官助理首先向刘某释明给李某造成漏水损失理应赔偿,后向李某讲明如果进入审判程序,需通过鉴定方式评估损失,因其已自行装修,最终的鉴定结果并不明确,将导致诉讼成本增加,耗时又费力。在长达3个多小时的交流后,李某和刘某被调解员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打动,终于愿意各退一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起邻里关系纠纷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

    当发现自家房屋出现漏水现象时,一定要保护好现场,可联系物业公司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收集证据。

    和谐的邻里关系是良好社会关系的基础,在产生房屋漏水纠纷时邻里之间应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真正做到睦邻友好,邻里和睦!

 

    居民事无小事。牟平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耕“握手烟和·和安睦平”诉源治理品牌,用以调促和、温情解纷的工作方式,对辖区居民经常发生的邻里纠纷、物业纠纷等社会矛盾及时调解,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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